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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s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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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1
引用:
作者nomad
哈,真的要搞,根本不用那麼麻煩
就要照八仙模式
你看看八仙樂園只是出租場地,根本什麼責任都沒有
可是新北市政府在媒體上死咬、假扣押財產
把它硬生生搞死了
這家飯店絕對有責任,要搞到後面的老問挫塞也是可以
關鍵是有沒有人在罩

有沒有人罩還是看案件大不大,如果死很多人,或死重要人士,後面罩的,我想也會嚇到先切割。
     
      
舊 2016-12-17, 02:57 AM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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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smt離線中  
dreamlay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0
文章: 130
這好詳細,為什麼不派他們去查阿扁身體狀況是怎樣
 
舊 2016-12-17, 04:55 AM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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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eamlay離線中  
打工吧魔王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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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吧魔王大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4
您的住址: 某個不大不小的島
文章: 628
引用:
作者Adsmt
案發現場一定是犯罪相關證據之一的啊,這根本不用證明。
至於後面兩項也不用證明,只要法官認為有足夠理由涉及其罪即可,不然所有滅證都無法成立了。

某處發生命案,負責人看警察來,居然是先阻擋警察,清掃案發現場?這不叫滅證,什麼才叫滅證?如果這樣要辯解成不知道,那和強暴犯說,我不是強暴,只是不小心滑進去,有何差別?

重點是檢察官應該起訴並調查,而不是什麼都不做。


強暴犯說"他是自願的,我有人證!"
其他大鍋炒共犯"我可以證明她是自願的"

法官查無證據, 死者乃是爽死, 結案.



引用:
作者st202
玩出人命
會判得比李宗瑞(有期徒刑20年)還重嘛?


爽死屬於安樂死的一種,
被告無罪釋放!

此文章於 2016-12-17 09:03 AM 被 打工吧魔王大人 編輯.
舊 2016-12-17, 09:00 AM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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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吧魔王大人離線中  
NNEW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122
W飯店女模命案 驗出3種以上毒品疑遭設局!

風向又變了 奇怪 到底誰要負責出來扛啊
舊 2016-12-20, 01:36 AM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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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mpom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363
引用:
作者NNEW
W飯店女模命案 驗出3種以上毒品疑遭設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ingnews/1922304)

風向又變了 奇怪 到底誰要負責出來扛啊



應該不會有真相。不然搞這麼久,都還沒破案。
臺灣啦 不奇怪,自從上次警察被殺(信義區要取代中山區了)
__________________
無良行政機關 新北市衛生局
新海橋下那棟。交通不方便耶
Ghost island = 呆丸 Welcome to Taiwan!
舊 2016-12-20, 01:50 AM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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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mpom離線中  
打工吧魔王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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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吧魔王大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4
您的住址: 某個不大不小的島
文章: 628
來源
2016-12-19 22:33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北市W飯店日前發生21歲郭姓小模命案,事件延燒至今仍然真相未明,今日一段重要錄音檔曝光,疑似是郭姓小模生前求救。
根據《壹電視》報導,郭姓小模生前曾打電話向好姐妹求救,她似乎早已發現這場毒趴不單純,並在電話中用微喘的語氣表示,有個妹才吃完半顆(毒品)沒多久就吐了,她還繼續吃,吃完竟然跑去撞牆「好恐怖」。後來她醒來又吃下半顆藥,結果整個人抽筋、群魔亂舞,像是到了另外一個世界。

錄音檔能聽出郭姓小模說話時還相當清醒,提供錄音檔的友人表示,郭女原本都很正常,直到星期二早上都有告訴他們,自己沒有玩什麼。沒想到求救訊號發出不久,後來竟傳出該名小模昏迷在浴室的事情。
死者家屬也透露,日前前往郭女住處,發現門把有被破壞的跡象,疑似有人想要登入她電腦版的微信,因為有關當天的對話紀錄全都被刪掉

=誘殺罪=
舊 2016-12-20, 03:16 AM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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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吧魔王大人離線中  
我是湯姆
Master Member
 
我是湯姆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尬車黨妻嚴所
文章: 2,218
案情撲朔迷離??? 其實不過就是檯面下各方勢力還在角力的結果!

滅證飯店的後台, 土豪敗類哥的後台, 傳播公司的後台, 轄區收錢警察的後台........

你不先喬出個共同口供出來, 找誰頂罪? 警察怎麼寫報告?
__________________
終於可以脫離這種獨自承受壓力的生活!

未來, 開始有點光明! 過去, 不要再來找我!

PS: 喵喵不在此限, 非常歡迎喵美眉來找!
舊 2016-12-20, 09:02 AM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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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湯姆離線中  
Pyotr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6
文章: 23
引用:
作者Adsmt
案發現場一定是犯罪相關證據之一的啊,這根本不用證明。
至於後面兩項也不用證明,只要法官認為有足夠理由涉及其罪即可,不然所有滅證都無法成立了。

某處發生命案,負責人看警察來,居然是先阻擋警察,清掃案發現場?這不叫滅證,什麼才叫滅證?如果這樣要辯解成不知道,那和強暴犯說,我不是強暴,只是不小心滑進去,有何差別?

重點是檢察官應該起訴並調查,而不是什麼都不做。
如果像你講的那樣,那飯店真的很糟糕,我以後也不想去了

這種情況警方不知道需不需要先拿搜索票,或者拿了還被擋?希望檢察官不會像你講的一樣什麼都不做,那更是糟中之糟
舊 2016-12-20, 11:41 AM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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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yotr離線中  
打工吧魔王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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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吧魔王大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4
您的住址: 某個不大不小的島
文章: 628
引用:
作者我是湯姆
你不先喬出個共同口供出來, 找誰頂罪? 警察怎麼寫報告?



最新版 酒店經理哈她很久了
舊 2016-12-20, 12:09 PM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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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吧魔王大人離線中  
Tatebayashi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446
再怎麼爆
都跟土豪哥沒關係...是嗎…

完全沒有牽扯到土豪哥耶
後臺好硬喔
__________________
ゆコクゲサ期待ウサ..
ゆコパ勘違ゆウサ...
ゆコろヘろ希望メ持コソゾビバギ...
クろヘ..ゆコネザパ...
優ウゆ女ソ子ゾ嫌ゆク
舊 2016-12-20, 12:16 PM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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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tebayashi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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