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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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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也對 通通省起來 減輕國庫負擔好了 看看稅金能不能少繳一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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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0 您的住址: 山與海之間...
文章: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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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新聞的報導,感覺都是以下這幾類人去參加啪
1.帥哥正妹 2.孝男孝女都是家庭經濟支柱。 3.台灣的未來之光 台灣新希望 4.很多家裡收入不豐厚的人去參加這個趴 票價如果一個人要接近兩千,說真的這個價格好像22k的應該玩的時候會有點心疼吧。 還有本來受難者家屬希望明星出聲錄音打氣,其實很正常, 可是怎後來一堆沒人點名的『明星』自己跑出來錄音打氣....感覺怪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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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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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並非人多人少的問題 一切在於有沒有"新聞價值",能引起社會大眾關注的 洪仲丘不也是一個人嗎? 之前小妹妺被殺害,也是一個人 發生的災禍,不管是天災或人禍,有沒有特別到可以天天報導的條件,如果沒有,就不會有關愛的眼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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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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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當初柯媽媽推強制險的時候我猜也是有人跟她說 妳兒子也只是一個人而已 有需要搞到那麼大嗎? 因玩樂受傷這點也是有點怪 這樣講好了 假設有一天您帶著一家老小前往迪士尼玩 結果不幸在那邊發生意外 你會說我們是去那邊玩的 我們該死 應該活受這種罪 如果我們是在工作的難道就不會發生意外了??? 還是意外就合理了??? 這也說不通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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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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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明明就是一個商業行為...最多就是兩造承擔,為何要搞到無限上綱,政府要承擔一切啊 難道高雄氣爆是一個商業行為嗎?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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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1,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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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有位死者,還拿過設計獎第一名,天妒英才啊
要是沒遇到這事,前途無可限量,往後的人生賺個1~10億都不意外 就算是拿到國賠,也不划算,你們就給他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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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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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請你把家產都捐給他吧 彌補他的10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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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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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通通都是自以為是個咖的在做秀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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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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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覺的那天要是你做了什麼娛樂然後到時那樣東西害了你甚至可能發生生命危險= = 到時不知道你會不會也給自己拍拍手說活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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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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