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
引用:
所以你覺得一個孩子靠上去看被推活該? 就算是小孩手過來搶你也只能跟他講請他不要這麼作, 動手下去就是麻煩不斷. 這是人類世界的互動? 捷運站尖峰時間人擠人不小心被碰到也要當作被侵犯? 說真的, 活到這把年紀, 看過有莫名自尊的, 通常都是自卑到極點. 但是我不認為樓主有莫名自尊, 我認為樓主需要協助才請樓主去找警察局, 警察局會轉介社會局, 這樣比較不容易被忽略.
__________________
![]() 10年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您的住址: 東別旁...
文章: 170
|
引用:
= = 一直以來不死心的纏著樓主要施捨的就是那隻鳥先生啊 ![]() |
|||
![]() |
![]() |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0
|
引用:
用一般常識討論反社會人士, 基本就是無解 提醒一下, 朱兄是街友, 有攻擊傾向的自覺, 所以無法工作, 不接近家人, 不接受施捨, 對自己的思緒直言不諱 |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
引用:
那到現在我了解您的意思, 您是第三派, 也就是傾向先教育自己的小孩或是晚輩防禦性人際.
__________________
![]() 10年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38
|
引用:
+100 一堆人再那邊死小孩 死小孩去的 媽的 你就沒經歷過那個階段?? 還是當個不婚教的 自命清高 自以為是? 此文章於 2014-05-18 09:07 PM 被 Mr.J 編輯. |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10 您的住址: 東郊皇陵
文章: 1,012
|
引用:
在這種社會氛圍 這是一種不得不的現實 也是一種悲哀 |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4,203
|
引用:
不婚教表示: ![]()
__________________
https://pcdvd.com.tw/showpost.php?p=1087489044&postcount=7 一生卜卦 缺財想錢 ![]() |
|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1
文章: 27
|
小孩被大人推開,還被扯頭髮
大家想像一下那個畫面 如果是自己的小孩(或是自己親人的小孩) 你受得了嗎? 街友只是生活過得不如意,其它跟一般人一樣 一樣不可以隨便動粗 朱大知道自己是危險人物 但對別人的小孩動粗,也是讓自己身陷危險 如營長所說,會反擊的人絕對大有人在 就算自己不怕死 但如果被打斷手腳呢? 不怕死,但怕痛吧 那位鳥大,人家不要,你徧硬給 本來忘了這事,看到你發言才又想起以前的討論串,真的是.....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台南
文章: 407
|
在這混了那麼久, 鮮少有想主動發言的事
不過這篇倒是有些話不說不快 坦白說, 針對這篇而言, 這些為朱大'贊聲'的版友們 這樣是真的有幫到朱大嗎 有些事如果錯了, 就算理由再冠冕堂皇, 還是錯了, 最多就是情有可原 直白一點的說,有幾篇真的看了覺得可笑 看來就像是某種形式的粉絲團或親衛隊為其擁護者發聲 殊不知這樣會讓人有所錯亂,對是非黑白的錯亂,如推人拉頭髮不算動手,這算哪種道理 很抱歉不會形容比喻, 也絕對沒針對任何人, 若造成任何人不舒服, 在這先道歉 這麼說好了, 如果我的好友做了某些事會讓多數人無法認同 弟還是會站在他那邊,不會跟大家一起苛責, 但也不會幫其行為合理化, 等時間適合, 可能還是會提點一下,聽的下就聽, 聽不下也無謂, 對他人無害就好 弟冒犯對朱大說, 您可能不想有人際關係, 卻一直把自己放在人群中, 就算您有那種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清高, 很多事,如您遇上的事, 難免會遇到 這就是現實社會, 在您決定成為一名街友時, 就該知道這些也是現實需面對的一部分 這事一種有形無形的衝突與矛盾,若無法取得平衡, 會讓人迷失而不自知 文筆不好, 有冒犯請見諒,, 以下總結 1,小屁孩該教訓,正確來說是教育, 但盡可能不要出手,這是保護自己的基本要素 2. 朱大可以的話還是該就醫或找人輔導,如先前所說,只要您不是遠離人群,就有責任 若無法同意以上, 雖不建議, 還是請您盡量遠離群眾, 這算為您好也對他人好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
引用:
這我認同, 其實也在時時教育自己的女兒.................
__________________
![]() 10年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