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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anger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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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anger2005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3
文章: 96
引用:
作者cute5566
所以你認為如果捷運規範不可以飲食條例廢除
大家就不會飲食了嗎?
每個人的道德感不同
有人認為殺人沒什麼大不了
有人認為強暴算什麼
就是因為每人心中的尺不同長度
所以才要有法律的規範
還有現今的醫學發現,很多犯罪之人其實大腦本身就異於常人
這種人你覺得道德對他們有用嗎?


「大腦本身就異於常人」我想法律也對他無用!

就像美國軍法強暴罪最高可至「無期徒刑」,如果你看過我給你的 link,就有提到美軍近年的軍中強暴案件就有 3000 多起~~~

「大腦本身就異於常人」我想他根本就不在乎吧!

我覺得還不如入軍隊前,先做個心理道德測驗,然後過濾可以合格入軍隊的人~~~ (其實我也覺得用處不大)

-
     
      
舊 2013-08-06, 08:38 PM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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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anger2005離線中  
j441985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342
引用:
作者Stranger2005
是啊!一堆人不就是認為修法可以改善制度?不然站出來靜坐是為了什麼?

大聲的人就可以發聲?不同想法的就說別人重複?整個討論不就是繞著同一個主題轉?你沒重複?

有點搞不懂你想表達的
修法本來就是改善制度不是嗎? 但無法改變那些不理制度的人吧
因為那群人本來就是如你之前說不理會法律與制度,要分開討論這點吧
 
舊 2013-08-06, 08:40 PM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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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441985離線中  
Stranger2005
Regular Member
 
Stranger2005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3
文章: 96
引用:
作者j441985
有點搞不懂你想表達的
修法本來就是改善制度不是嗎? 但無法改變那些不理制度的人吧
因為那群人本來就是如你之前說不理會法律與制度,要分開討論這點吧


你去看我前面寫的~~~

我非常強烈的認為要分開討論!

舊 2013-08-06, 08:42 PM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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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anger2005離線中  
Stranger2005
Regular Member
 
Stranger2005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3
文章: 96
引用:
作者cute5566
[...]
說光靠道德就可以規範一切的人說我很天真?
抱歉我真的笑了
照你這樣講
現代醫學,犯罪心理學等等人類努力的精華都是天真的


我想你弄錯了!我從沒說過「光靠道德就可以規範一切」,我引之前的文!

引用:
作者Stranger2005
以「道德規範」來說,我很悲觀,校園霸凌至今也無法可解,做家長的也只能告訴家中小朋友,別去招惹、盡量躲避!
很悲哀?不是嗎?問題有更好的解決方法嗎?
[...]
-


-
舊 2013-08-06, 08:45 PM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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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anger2005離線中  
napaj99ertaeht
Pow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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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65
引用:
作者ISDN128K
你要這樣解釋 也是你的言論自由

只不過我說被照妖鏡照出來的是指
陳揮文 唐湘龍 董智森 董念台 之流
這一點還是要先講清楚
板上不少網友都有這種習慣性判斷,你不是黑就是白。
好比你現在說明你所指,我就一定是站在你完全相反的那一方?
這也就是媒體群(含網路言論),為何能輕易主導一個國家人民的原因之一。
舊 2013-08-06, 11:02 PM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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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paj99ertaeht離線中  
j441985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342
引用:
作者Stranger2005
你去看我前面寫的~~~
我非常強烈的認為要分開討論!

重新REVIEW了你本篇的回文,整理來看之後還是有些問題
我提到『修法本來就是要改善制度』
這點不就是對的嗎?說法、表達都沒錯!
如果個人的國文認知有錯的話請提出!

法律不只有出事後的處罰,更有一些規定的條文在
你提到的討論點與原本要討論的點,我認為是不同的,後面講到霸凌去了
問題與本篇要討論的主題是不同的,所以要分開來討論不是嗎?
老實說,還是不懂你在本篇與其他版友爭論的問題在哪?


DELL此篇作者有提到:
『洪員社會融入性格不健全,高學歷,低情商,不懂得虛心包容社會本來就是有黑有白,
不是只有白,不懂得趨吉避凶,識時務者為俊傑,好漢不吃眼前虧的道理,
出了學校的第一課,他就死當了,還為此賠上性命。

如果孩子不懂事,才出校門就得罪這麼多人,這是家庭教育失敗』


回到原本的討論點,這篇文直接對死者、父母家庭通通批評下去了,
說好聽一點是家庭教育失敗,說難聽一點就是罵對方蠢。

我想問,這種表達方式是對的嗎?
要教導或給予人經驗時,把該說的事情說出來,為何還要加上這種批評?
明明就有各種方式,可以點出社會或人與人相處的潛規則
卻選了這種最讓人討罵,導致這種狀況,難道不知道這種時機有什麼潛規則?
說實話,我個人最討厭這種老是要教導別人,但總是一副態度在上的樣子

另外,有關於霸凌的問題,你提到的方式不一定能夠保護到孩子
選擇不衝突、消極的方式,那只是他不是被霸凌的最主要對象,才能夠那樣做
這方面我有親身的經歷,當有反抗的人越多,才能減少被欺負、進而保護更多的人
即使這樣,也沒有完全辦法完全保障所有人。

但反抗不是傻傻的就立刻或直接反擊,當力量或能力不足時,是做不到的
真正要教導孩子是如何學習強化自己的能力,並且在適當時機反擊。

此文章於 2013-08-06 11:17 PM 被 j441985 編輯.
舊 2013-08-06, 11:14 PM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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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441985離線中  
judoyang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縣
文章: 63
能閃則閃
閃不掉時
就閉上眼睛好好享受吧
反正事後的法律行為
也不能彌補被霸凌 被強姦時的痛
法律無用啊!!!
舊 2013-08-06, 11:20 PM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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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doyang離線中  
ISDN128K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314
引用:
作者napaj99ertaeht
板上不少網友都有這種習慣性判斷,你不是黑就是白。
好比你現在說明你所指,我就一定是站在你完全相反的那一方?
這也就是媒體群(含網路言論),為何能輕易主導一個國家人民的原因之一。

你的非黑即白這種判斷才是好笑呦

[你要這樣解釋 也是你的言論自由]
^^我這句話本身是中性的 我並沒有指你是那一方呦
我只是重申我的立場而已

至於你是那一方 你自己打過的字(模菱兩可) 該如何解讀 你可以自行解讀
就是不想陷入現在被你指責的[非黑即白]罪名
所以我才用 [你要這樣解釋 也是你的言論自由]這種中性發言 而不是直接指責你是錯的

這年頭連中性發言也要被安上[非黑即白]有沒有這麼缺稻草人?

此文章於 2013-08-06 11:26 PM 被 ISDN128K 編輯.
舊 2013-08-06, 11:24 PM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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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DN128K離線中  
SOED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68
引用:
作者Stranger2005
我想你搞錯了!你也沒看到我更之前寫的~~~

我在之前寫道~~ 我認為一定要追究責任,而且一定要給予處罰!

但這跟軍審制度修改,及軍隊霸凌是要用不同的角度去看待的!

我一直強調的是,事後再訴諸於法,其實對軍隊霸凌這樣的情況是不會有改善的!

軍審制度修改也無助於改善軍隊霸凌的發生~~~

就像我希望小朋友(那些比已屆當兵的年輕人更小的孩子們)不要受到校園霸凌的心情是一樣的!

事實上證明校規一樣無法預防校園霸凌的發生!

時至今日,有任何人會對校園霸凌提出解決方案嗎?

結果是,如果有孩子不幸在校園發生事故,也許新聞會熱一陣子,民眾的情緒會憤怒一陣子~~~

然後呢?時間久了,大家還是找不出解決的方法!然後就慢慢淡化事件了~~~

-


這是兩件事, 一般來說小孩容易得到原諒, 所以多數人不贊同用司法來對付小孩

所以小孩也不會得到真正的教訓, 才會讓校園霸凌層出不窮

你如果看到松隆子演的告白就會比較了解校園為何有這麼多霸凌無法解決,

不過軍方都是成人了, 可以用司法來對付他們,應該是或多或少會有改善
舊 2013-08-06, 11:29 PM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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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ED離線中  
Stranger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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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anger2005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3
文章: 96
引用:
作者j441985
重新REVIEW了你本篇的回文,整理來看之後還是有些問題
我提到『修法本來就是要改善制度』
這點不就是對的嗎?說法、表達都沒錯!
如果個人的國文認知有錯的話請提出!
法律不只有出事後的處罰,更有一些規定的條文在
你提到的討論點與原本要討論的點,我認為是不同的,後面講到霸凌去了
問題與本篇要討論的主題是不同的,所以要分開來討論不是嗎?
老實說,還是不懂你在本篇與其他版友爭論的問題在哪?
DELL此篇作者有提到:
『洪員社會融入性格不健全,高學歷,低情商,不懂得虛心包容社會本來就是有黑有白,
不是只有白,不懂得趨吉避凶,識時務者為俊傑,好漢不吃眼前虧的道理,
出了學校的第一課,他就死當了,還為此賠上性命。
如果孩子不懂事,才出校門就得罪這麼多人,這是家庭教育失敗』
回到原本的討論點,這篇文直接對死者、父母家庭通通批評下去了,
說好聽一點是家庭教育失敗,說難聽一點就是罵對方蠢。
我想問,這種表達方式是對的嗎?
要教導或給予人經驗時,把該說的事情說出來,為何還要加上這種批評?
明明就有各種方式,可以點出社會或人與人相處的潛規則
卻選了這種最讓人討罵,導致這種狀況,難道不知道這種時機有什麼潛規則?
說實話,我個人最討厭這種老是要教導別人,但總是一副態度在上的樣子
另外,有關於霸凌的問題,你提到的方式不一定能夠保護到孩子
選擇不衝突、消極的方式,那只是他不是被霸凌的最主要對象,才能夠那樣做
這方面我有親身的經歷,當有反抗的人越多,才能減少被欺負、進而保護更多的人
即使這樣,也沒有完全辦法完全保障所有人。
但反抗不是傻傻的就立刻或直接反擊,當力量或能力不足時,是做不到的
真正要教導孩子是如何學習強化自己的能力,並且在適當時機反擊。


「還是不懂你在本篇與其他版友爭論的問題在哪?」

所以你並沒有看到我回第一篇的原因~~~

我一開始只是認為 Dell 的 Michelle 可能說話白目了些,但是她說的部份是有道理的,像是學校及家庭都應該教導孩子一些社會人際的潛規則~~~

開始就有些網友看到黑影就開炮了,認為我在反對那些上凱道的人、認為我反對修法~~~

我什麼時候反對上凱道、反對修法?真是亂扯一通!

我一直覺得教化社會遠比事後法律來得有幫助!就像我舉雙手雙腳贊成最好可以立法;酒醉開車抓到就要判死刑!

即便如此,我還是認為法律也只不過是事後的「安慰劑」罷了,遠不如花心思想想如何有效的教化,順序的先後不代表我反對立法!

另外你說「真正要教導孩子是如何學習強化自己的能力,並且在適當時機反擊。」

一個當兵的大孩子都辦不到的事,你叫尚在校園中的小朋友「在適當時機反擊」?你的期許會不會太高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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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3-08-07, 12:26 AM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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