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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廢鐵鎮
文章: 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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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來"詳細的"解釋一下該怎麼樣用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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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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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阿宅網友兩億個兒子的命早就不知道弄掉幾次了,你出得起嗎? ![]() 認真回,若違停肇事,違停的人當然自己承擔,還輪得到你出錢嗎?真是講屁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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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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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不懂,是你自己不認真學,或老師沒認真教,回去請你的老師把你教好. 我沒這個義務教你,我負責嘲笑你就行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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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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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 違法有什麼理由好叫人體諒你? 別人為什麼就應該要體諒你?
人家又不是欠你的? ![]() 那你的意思是指, 就不要遇到需要人家體諒的時候? ok. 我們公司的主管偏心找的小姐都沒辦法作完該她作的事, 我們就是有一個小姐她常常體諒別人, 結果輪到她的時候, 那些當時叫她體諒的人, 怎麼都沒來體諒一下呢? 還有, 萬一因為違停要發生交通意外, 請問誰來體諒傷者? 甚至是死者? 還有, 雖然樓主自己也有違規 (而他這個行為也是錯的), 但是這個社會, 是真的還是需要有人來作檢舉. 否則的話, "體諒" 這兩個字, 只會越來越被人無限上綱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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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最懷念的蛋餅... ![]() ![]() ![]() ![]() ![]() ![]() http://forum.pcdvd.com.tw/showthread.php?t=502572 真開心!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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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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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真的認為, 違停的人真的會自己承擔? ![]() 我不敢否認, 也許有的人真的會一力承擔.......但老實說, 我並不認為那些願意一力承擔的人比例上超過百分之十. 也許他受不了良心的責備, 但是現實上, 能賠得起多少? 長久下來...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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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廢鐵鎮
文章: 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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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凹不過就開始採用""人身攻擊"+酸文"的模式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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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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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嚴格考照果然是有需要 無知了二十五年拿出來說 也一點不覺得自己有問題ㄒㄒ 就算民調出來 過半不知道也不過就是顯示出 台灣交通法規執法有多薄弱 難道民調出來不知道酒駕是違法違規過半 所以這條要廢除? 過半的人不知道支道要讓幹道先行 所以要廢? 過半的人不知道要禮讓行人 所以要廢? 現在加強取締還算太晚了 就是不嚴格執行 才會有那麼多像你這樣的人 認為這本來就是應該的 宣導期?這不是新的法規 從你二十五年可能更早就開始有了 這不是突然立法通過 騎車要戴安全帽 開車要系安全帶 新加入的法規 還需要宣導期? 我再騎三輪腳踏車 老爸開車載我出去都告訴我停紅綠燈不能超過線 這法規早就存在不知道多久 意味者 你考照前就該有的基本考照知識 而你沒有你卻不檢討 卻怪這個法規沒有存在的必要性 如果你在意的是越線 跟闖越紅燈 不一樣 我想可以這樣解釋 請問你越線的定義與極限在哪?(通過路口才算闖?超過線只是過線) 那我騎到路中間不過停在那 這樣你要罰我啥? 我只是越線 又沒有過 只是越比較前面一點 那條線就是一個基準 沒有那條線 那要怎麼樣才算是闖紅燈 一堆人越線停 根本不知道 橫向道路 要轉進來 你們停在那有多危險 如果是白目開快車的汽車駕駛 就來個全倒了 此文章於 2013-05-01 10:10 PM 被 allenroy041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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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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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說穿了,就是狐假虎威,跟我一個朋友的朋友一樣,在律師事務所打雜,就跩得跟大律師一樣,開口閉口都是法律,其實只是繡花枕頭. ![]() 不過據他自己所言,好像現在不只是打雜的助理,不知道真的假的. 我有請他留資料,避免朋友不小心找上他打官司受害,他沒敢留,所以不知是真是假. 遇到他還是小心點,畢竟小人難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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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廢鐵鎮
文章: 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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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會覺得,以目前的台灣社會環境,比例能夠超過百分之五就該偷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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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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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勸你看文不只要用眼睛,還要用腦. 是我認為該體諒送貨的人,不是叫你們體諒我,我又不是送貨的人. 而送貨的人有叫你們體諒他們嗎?沒有啊!是我認為可以體諒他們. 你的國文應該都被當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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