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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zama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苗栗
文章: 573
引用:
作者A級黑豬肉
是誰告訴你的?

改成"重大違規者出事機會比台灣高得多"如何?
     
      

此文章於 2013-04-09 11:39 PM 被 kazama 編輯.
舊 2013-04-09, 11:34 PM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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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zama離線中  
lksbgfhgdxcfghs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259
用最高速限開在內車道本來就沒錯
我從來都不讓車的
閃燈按喇叭都沒用
請從右方的車道超越我
 
舊 2013-04-09, 11:52 PM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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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ksbgfhgdxcfghs離線中  
kazama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苗栗
文章: 573
引用:
作者Earstorm-2
離題一下:
從您的作法看來, 即使前車已經閃燈, 您還是會堅持直行最大不讓的法律立場.
也就是說只要您不違規, 就是最大, 不需顧及其他道路使用人, 不需考慮環境.
對吧.
(我並不是要戰您, 反正你已經KO好幾個網友了, 只是您這樣做真的會釀成事故)

"也就是說"後面這一段指教太過沉重,誠心請教,在看過我在這個討論串所有發文的前提下,先前哪一段
文字讓您會有這樣的解讀?

此文章於 2013-04-09 11:54 PM 被 kazama 編輯.
舊 2013-04-09, 11:52 PM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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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zama離線中  
灰灰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49
基於台灣在國道把汽車當機車的人士為多數,連續假日必塞的情況下,只要感覺開車會注意太多亂插的危險駕駛,我寧願乖乖被紅綠燈塞,反正塞定了,沒闖紅燈照相,測速照相太少,自以為的駕駛高手太多
舊 2013-04-10, 12:21 AM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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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灰離線中  
悠遊網客
Golden Member
 
悠遊網客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3,292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全球資訊網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16&p=1090
問題一: 國道公路車道使用規定為何?
1.有關高速公路車道行駛規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已於95年6月28日修正,其中第8條對於車輛行駛高速公路車道之規範,係依據不同車種及車速車輛應分道行駛之原則訂定,旨在建立良好行車秩序與增進行車安全。
2.依前揭規定,大型車輛及在最高速限每小時90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80公里之小型較慢速車輛,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但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另內側車道除為超車道外,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旨在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益且不影響內車道為超車道之功能
3.在交通壅塞時,因行車速率較低,小型車得不受前揭車道使用規定限制,行駛於各車道。

不知道所謂"不堵塞行車"指的是不是"不要妨礙他人使用內車道超車"?
舊 2013-04-10, 12:26 AM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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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遊網客離線中  
波控
Senior Member
 
波控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1
文章: 1,051
引用:
作者lksbgfhgdxcfghs
用最高速限開在內車道本來就沒錯
我從來都不讓車的
閃燈按喇叭都沒用
請從右方的車道超越我

不知道高速公路計程收費以後,有沒有這種記錄車軌跡功能?
你這種應該要直接吃罰單,才會懂!
__________________
連署 囤房稅 https://reurl.cc/NjzeYn 民國68年房價證據
舊 2013-04-10, 12:30 AM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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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控離線中  
A級黑豬肉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楓葉國
文章: 316
引用:
作者kazama
改成"重大違規者出事機會比台灣高得多"如何?


again... 請問是誰告訴你的? 在哪一個城市呀?
舊 2013-04-10, 12:48 AM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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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級黑豬肉離線中  
kazama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苗栗
文章: 573
引用:
作者A級黑豬肉
again... 請問是誰告訴你的? 在哪一個城市呀?

是在San Antonio, Austin以及Houston市區,以及I-35親眼看到的十幾個交通事故的
個人印象,這樣的答案您滿意嗎?
舊 2013-04-10, 01:13 AM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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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zama離線中  
我要回來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660
引用:
作者lksbgfhgdxcfghs
用最高速限開在內車道本來就沒錯
我從來都不讓車的
閃燈按喇叭都沒用
請從右方的車道超越我



引用:
作者悠遊網客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全球資訊網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16&p=1090
問題一: 國道公路車道使用規定為何?
1.有關高速公路車道行駛規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已於95年6月28日修正,其中第8條對於車輛行駛高速公路車道之規範,係依據不同車種及車速車輛應分道行駛之原則訂定,旨在建立良好行車秩序與增進行車安全。
2.依前揭規定,大型車輛及在最高速限每小時90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80公里之小型較慢速車輛,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但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另內側車道除為超車道外,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旨在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益且不影響內車道為超車道之功能。
3.在交通壅塞時,因行車速率較低,小型車得不受前揭車道使用規定限制,行駛於各車道。



請問lksbgfhgdxcfghs大,
1.用什麼確定你的行車速度是在最高速限???
2.假設你與中線車都是以最高速限並行時,還是一樣不理會後方車輛的閃燈按喇叭嗎?
3.悠遊網客大貼的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請你看一下.

此文章於 2013-04-10 08:20 AM 被 我要回來 編輯.
舊 2013-04-10, 08:17 AM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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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回來現在在線上  
Quaker2013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809
引用:
作者lksbgfhgdxcfghs
用最高速限開在內車道本來就沒錯
我從來都不讓車的
閃燈按喇叭都沒用
請從右方的車道超越我


還是讓讓吧,你這樣只是使自己及他人陷入危險。

如果一台、兩台、多台車持續行駛內線,這樣就失去超車道的功能了,後面要超車的人
就得從中線或外線超車,造成中外線車速比內線快,而影響整體行車安全。

正常應該是由內而外,車速遞減,超車道失去功能後,變成快、慢車在三個車道混流,
速差有時高達50公里以上,相當危險。
__________________
揮別2002年,2013年嶄新開始............

此文章於 2013-04-10 08:30 AM 被 Quaker2013 編輯.
舊 2013-04-10, 08:20 AM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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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r2013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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