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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e_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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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引用:
作者shadow2012
我不是說了,可不可信,自行判斷?你如果不指出謬誤,對錯也和你沒關係~~

你從頭到尾沒表達過意見,只想放馬後砲,我指出這點,有問題嗎?

馬前砲吧,答案還沒出來前我就告訴你要質疑,而不是直接相信.

結果你就偏不聽我的,現在出糗了吧.
     
      
舊 2012-12-20, 11:11 PM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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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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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lompt
行人不能走車道 也是法律規定的
用人力牽車屬於駕車 也是法律規定的
車道需要遵守車道的號誌也是法律的規定
行人不得穿越停止線也是法律的規定

1該規定的意思是行人走在車道上必須要有合理的理由,
即使有合理的理由也要靠邊。
2至於用人力牽車是不是屬於駕車,其實該裁定是有爭議的,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主管機關屬於交通部,惟交通部對車輛處於何種狀態稱為臨時停車(即靜止狀態)有作出解釋
引用: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9款規定,臨時停車係指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其引擎未熄火,停車時間未滿3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

條文字意,似僅侷限須為「上、下人、客,裝卸貨物」之目的,並有後續「引擎未熄火,停止時間未滿3分鐘及保持立即行駛狀態」之行為,始達成臨時停車之構成要件。
而其中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的要件為引擎未熄火,引擎既已熄火自非屬於可立即行駛之狀態。

同時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8款規定
引用:
車輛:指非依軌道電力架設,而以原動機行駛之汽車(包括機車)、
慢車及其他行駛於道路之動力車輛。

這裡已經說明必須以"原動機之動力行駛"為認定車輛的要件,那麼以"非原動機動力之人力"推行,
自然非駕駛車輛的行為。故在路上用人力推車,屬於行人,路權部分亦同。

用這種方式迴避紅燈,逕行右轉,只能說是取巧,不能說是違法。

如果對這點有疑義,我反問一個很簡單的問題,今天假設某甲突發奇想,
他就是不喜歡發動汽車引擎讓他的車子在道路上移動,要用人力推,
他能主張他這種行為是在"行駛車輛"所以得依照汽車的路權在快車道上用人力推車嗎?

哪個案子法官怎麼裁定的其實不是重點,主要是法官從一開始就不採信被告說詞,
又有錄影證明滑行動作的存在,為了堵住被告的嘴所以才做出那樣有問題的裁定,
就因為這個裁定其實是有問題的,才會被媒體拿來報導檢視,
結果搞到現在大家反而把有問題的裁定當成是法條設計的本意。
 

此文章於 2012-12-20 11:22 PM 被 ruinousdeity 編輯.
舊 2012-12-20, 11:20 PM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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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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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45
引用:
作者referee_c
馬前砲吧,答案還沒出來前我就告訴你要質疑,而不是直接相信.

結果你就偏不聽我的,現在出糗了吧.


聽你的?不是請你表示過謬誤之處嗎?
你又沒表達過任何意見?只是進來說了閒話~~~~

至於我,OK啊,敢表示意見就要敢認錯~~
至少不是在放馬後砲~~
舊 2012-12-20, 11:20 PM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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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2012離線中  
referee_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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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引用:
作者shadow2012
聽你的?不是請你表示過謬誤之處嗎?
你又沒表達過任何意見?只是進來說了閒話~~~~

至於我,OK啊,敢表示意見就要敢認錯~~
至少不是在放馬後砲~~

又不是叫你聽我說怎樣才對,誰怎樣錯.
只是叫你聽我的勸,不要胡亂直接相信某些人講的而已.
看來,你不只愛硬凹愛辯而已,你連人家講什麼都聽不懂.

底下這句話已經跟不少人講過了,包含自認很懂交通規則和自認很懂法律的那兩位仁兄.
愛辯沒關係,但請拿出程度來.
舊 2012-12-20, 11:43 PM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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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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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45
引用:
作者referee_c
又不是叫你聽我說怎樣才對,誰怎樣錯.
只是叫你聽我的勸,不要胡亂直接相信某些人講的而已.
看來,你不只愛硬凹愛辯而已,你連人家講什麼都聽不懂.

底下這句話已經跟不少人講過了,包含自認很懂交通規則和自認很懂法律的那兩位仁兄.
愛辯沒關係,但請拿出程度來.


這和愛拗愛辯有什麼關係?網友拿出實際函文罰則出來,我不就承認認知錯了?

人家至少還講出幾點道理,有沒有錯是另一回事,至少在我的觀念裡是認同;
你,講出什麼來了?麻煩你講出謬誤,你講不出來也不敢講,就要我相信你說的…

本來嘛你們之間有什麼恩怨,我說過不干我的事,
不過你不發表意見,儘說人家閒話,又要人家聽你的勸,世上有這種事?
看來看去,你不只是喜歡放馬後砲,更喜歡挾怨報復~~
舊 2012-12-21, 12:01 AM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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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2012離線中  
referee_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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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引用:
作者shadow2012
這和愛拗愛辯有什麼關係?網友拿出實際函文罰則出來,我不就承認認知錯了?

人家至少還講出幾點道理,有沒有錯是另一回事,至少在我的觀念裡是認同;
你,講出什麼來了?麻煩你講出謬誤,你講不出來也不敢講,就要我相信你說的

本來嘛你們之間有什麼恩怨,我說過不干我的事,
不過你不發表意見,儘說人家閒話,又要人家聽你的勸,世上有這種事?
看來看去,你不只是喜歡放馬後砲,更喜歡挾怨報復~~

不要直接相信,要質疑,這不是我發明的,這是科學的態度.

如果你連這點都做不到,沒有證據空口白話你就信,那還跟人家討論得那麼起勁,這未免貽笑大方.
舊 2012-12-21, 12:14 AM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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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888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3
文章: 120
我在市民大道時常息火這樣牽

警察看都不看我一眼

你倒楣遇到心情不好的吧
舊 2012-12-21, 12:14 AM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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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888離線中  
shadow201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45
引用:
作者referee_c
不要直接相信,要質疑,這不是我發明的,這是科學的態度.

如果你連這點都做不到,沒有證據空口白話你就信,那還跟人家討論得那麼起勁,這未免貽笑大方.


原來科學的態度~~
就是聽了你沒頭沒腦的挑撥,就要去質疑我覺得有道理的論點!

原來別人都要輕易聽信你的挑撥,才能正確應有的科學態度~~
舊 2012-12-21, 12:27 AM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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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2012離線中  
referee_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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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引用:
作者shadow2012
原來科學的態度~~
就是聽了你沒頭沒腦的挑撥,就要去質疑我覺得有道理的論點!

原來別人都要輕易聽信你的挑撥,才能正確應有的科學態度~~

挑撥?

你直接拿別人沒有證據的空口白話來當理論依據,我告訴你這是不正確的科學態度,這樣就叫做挑撥?

我看,你連中文都有問題了.
舊 2012-12-21, 12:38 AM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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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201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45
引用:
作者referee_c
挑撥?

你直接拿別人沒有證據的空口白話來當理論依據,我告訴你這是不正確的科學態度,這樣就叫做挑撥?

我看,你連中文都有問題了.


R網友至少有講出完整的論述,
你不敢講人家哪裡錯,也不敢表達你的想法,這樣還能批評人家空口白話?

我很清楚的表示過,該網友有錯的地方,麻煩你指出來,
有徵尋過你的意見和論述,看哪邊錯了,你卻完全不敢講!

直到另外的網友把函文找出來了,你才在放馬後砲:「不是早就跟你說了?」
這麼肯定有錯的話,為什麼之前連抱著懷疑的點都不敢說出來?

這很明顯就是抱著"對了"與我無關,"錯了"我就是早知道的心態!
還科學的態度咧…
舊 2012-12-21, 01:20 AM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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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2012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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