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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wang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板橋
文章: 5,112
引用:
作者ccyew
我覺得明明是兩邊說好要性交易,但是交易完後,恐龍妹說我才沒只值那一點錢,你不多給一點就是強暴....這樣比較說的通吧....


問題是王家從頭到尾都沒答應被都更啊,這一點連建商都沒辦法否認(既沒錄音錄影,也沒有同意書,連張意向書都拿不出來 ),您怎麼可以說成有人辦完事才不認帳,獅子大開口呢 ....

引用:
作者ccyew
snipped....
更別提這個人的家人都幫忙收過法院的傳單,還說自己沒收到通知不用到.....

那我想中華民國也不用執法啦,大家回到無法治,比拳頭大就好的時代。反正我就算殺人、放火、搶劫、強暴,不管做了什麼只要不出面就沒罪了?


這比喻更是荒腔走版了,請問一下苦主做了啥讓自己須要上法院的事了----人民的財產權和居住權是憲法明確保障的,沒有正當理由任何人都不能侵犯(被都更可以成立正當理由,但在這個case中有任何必要性和合理性可言嗎 ),公部門不但不予以保護,反倒自失立場變成了圍事小弟,以後人民走在路上遇到條伯伯第一句話可能是要先問清楚他是不是要來都更我的 ....
     
      
__________________
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此文章於 2012-04-02 02:39 PM 被 cmwang 編輯.
舊 2012-04-02, 02:35 PM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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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wang離線中  
GOLDHAN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24
依都更法立法精神,多數決是為了避免因少數戶否決,導致整案無法進行
所以如果你家不願意都更,不會影響都更案進行的話,根本就不應該有人有權利
強迫你參與。

你的身家財產,只因為那些建商、其他住戶的"私人利益"受到影響,就要由他們來幫你決定去留??根本就不應該如此

一堆人老是在打模糊戰,什麼賺很多、已經很有錢了、袋地、醜死了,整體建築地變小了之類的,老實說這些理由根本就是搶劫的藉口。
 
舊 2012-04-02, 02:37 PM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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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HAN離線中  
B76202023
*停權中*
 
B76202023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291
引用:
作者GOLDHAN
依都更法立法精神,多數決是為了避免因少數戶否決,導致整案無法進行
所以如果你家不願意都更,不會影響都更案進行的話,根本就不應該有人有權利
強迫你參與。

你的身家財產,只因為那些建商、其他住戶的"私人利益"受到影響,就要由他們來幫你決定去留??根本就不應該如此

一堆人老是在打模糊戰,什麼賺很多、已經很有錢了、袋地、醜死了,整體建築地變小了之類的,老實說這些理由根本就是搶劫的藉口

+1
很令人感到悲哀...
舊 2012-04-02, 02:39 PM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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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6202023離線中  
Ghostheart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7
「你不知道的網路裡的二三事」
一總是有人自以為中肯出來護航
二總是有人被打臉打到不知道痛
三總是有人選擇性失憶及失明
舊 2012-04-02, 02:53 PM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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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ostheart離線中  
Jiangwe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1
文章: 1
引用:
作者GOLDHAN
依都更法立法精神,多數決是為了避免因少數戶否決,導致整案無法進行
所以如果你家不願意都更,不會影響都更案進行的話,根本就不應該有人有權利
強迫你參與。

你的身家財產,只因為那些建商、其他住戶的"私人利益"受到影響,就要由他們來幫你決定去留??根本就不應該如此

一堆人老是在打模糊戰,什麼賺很多、已經很有錢了、袋地、醜死了,整體建築地變小了之類的,老實說這些理由根本就是搶劫的藉口。

講到真正的核心
王家並不是舊公寓或舊大樓中的某戶
是獨棟的房子
並沒有妨害到建商要蓋房子
有的只是讓建商少賺了
都更法被過度解釋
違背立法精神
舊 2012-04-02, 02:56 PM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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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wen離線中  
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ccyew
另外零壹的第一篇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2664187

就是王家如果不畫進去,那他們以後不能進出或是必須要付通行費也好囉? 那他們也要表態吧?

還是因為他們在裡面,所以旁邊的住戶都該死? 要開免費的路給他們過?

要反對法條的話,可以直接訴諸立法院跟其他相關單位,這個案子已經延了兩年了,北市府真要拆不會等到現在才拆。要罵台北市政府前請先想想看,真的就是報導所說的就是全部資訊了嗎?

你拿那篇當聖經,
我當那篇半桶水。

不需要表態. 建商無權封路~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12-04-02, 02:59 PM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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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離線中  
birdandbe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0
搞民粹的,不是王家,至少我沒看到
但利用此事件搞民粹的,有

其實根據王耀德電視call in的說法
他們家提出條件方案有三:
1.不參與
2.坪數
3.價錢
傳說中的2億元,就是這麼來的,但雙方沒談成
建商將拆遷補償費600萬提存,王家不收

參與都更計畫者,也不可能一直等,施壓
接著就發生拆除戲碼了

這次沒有民意代表出面
各縣市長話也說的保守,包括高雄市

其他現象,我就不多說了
一切在不正常之中,正常發展著
舊 2012-04-02, 03:02 PM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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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rdandbee離線中  
ccyew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967
在網上看到的一個評論,至少我覺得說的蠻合裡的,大家參考看看吧...在這邊罵的人可以想想看什麼真的是該做的:

「如今能做的解決之道 要趕快把焦點放在施壓那群各有政商利益盤算的立法委員 尤其是與建商関係良好的立委身上 讓他們加快修正都更法讓其更完善 尤其是那第36條和25之一條一定要好好檢視和修正 否則王家的困境 仍會層出不窮

若真心関心王家 要我們的國家更好 讓城市更美麗更安全 能跟得上國際一流大城市 就理智地把焦點放在力求立委對都更法的再次修正 而不是一昧地被民進黨和其龐大綠網軍及特定媒體民粹煽動 如此才不會陷於社會無謂紛爭泥淖之中而一事無成

ps 都更法中最不利小老百姓的36條和25之一條是由台聯和民進黨立-委提出的版本修定而成 現今造成了王家困境 民進黨居然可以當作沒事忘了他們自己的立法 而大言不慚地痛批台北市政府?? 這是什麼樣醜陋的政客嘴臉??

王家成為都更法下的犧牲者 不分黨派所有的立法委員都是罪魁禍首 一個都逃不掉
舊 2012-04-02, 03:36 PM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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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yew離線中  
Ming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0
文章: 5,720
引用:
作者ccyew
在網上看到的一個評論,至少我覺得說的蠻合裡的,大家參考看看吧...在這邊罵的人可以想想看什麼真的是該做的:

「如今能做的解決之道 要趕快把焦點放在施壓那群各有政商利益盤算的立法委員 尤其是與建商関係良好的立委身上 讓他們加快修正都更法讓其更完善 尤其是那第36條和25之一條一定要好好檢視和修正 否則王家的困境 仍會層出不窮

若真心関心王家 要我們的國家更好 讓城市更美麗更安全 能跟得上國際一流大城市 就理智地把焦點放在力求立委對都更法的再次修正 而不是一昧地被民進黨和其龐大綠網軍及特定媒體民粹煽動 如此才不會陷於社會無謂紛爭泥淖之中而一事無成

ps 都更法中最不利小老百姓的36條和25之一條是由台聯和民進黨立-委提出的版本修定而成 現今造成了王家困境 民進黨居然可以當作沒事忘了他們自己的立法 而大言不慚地痛批台北市政府?? 這是什麼樣醜陋的政客嘴臉??

...

幫你PO出處

[YOUTUBE]0wgZimPcH10[/YOUTUBE]
舊 2012-04-02, 03:39 PM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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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離線中  
museshuner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懸崖邊
文章: 1,462
引用:
作者bar0402
所有的事情都是"依法有據".. 但是, 建商和市府聯手玩掉王家而已...

都更法本身就有問題, 王家打這麼久的官司, 難道不是明確表示自己不願加入都更?

借問獨立產權又不是公共利益, 政府可以把個人產權移轉給財團圖利?
(蓋捷運這種還說得過去, 硬要把建商跟被徵收者利益當"公益", 那就可笑了..)
這本身就違反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的精神, 本來就該像現在一樣, 緩拆順便
聲請釋憲, 一個老百姓都看得出來這事情有多荒唐! 只有一堆專家學者說只
能"惡法亦法"硬幹下去... 那養這些人幹啥?

若說市政府"只能"依法行政, 從以前到現在, 台北市天龍國有多少事都是跟中央對幹?
只要有疑慮, 有爭議, 拿得出理由就可以幹了....(不管是否真合理..)
再者, 現在事情鬧大了, 怎可以"不依法行政"? 其他都更案繼續蠻幹下去?

市政府沒有違法... 但是非常怠忽失職, 而且狠幹蠻幹..
兼有跟建商官商勾結的嫌疑! 從都更立案到拆房子, 哪件事不是在市政府眼皮下進行?
除了直接出錢徵收外, 哪件事沒有市府配合, 建商玩得出這種花樣?

很多人在那吵都更法怎樣, 王家怎樣, 建商怎樣, 都不是真正的重點...
也不是大多數人站出來的理由....
畢竟哪怕是建商跟王家鬥法, 也是純為利益而戰, 沒那麼罪大惡極....

最可惡的是: 看似非常無辜, "只能依法行政"的市政府...
竟然配合建商的利益, 去謀奪百姓的財產....
完全沒有一點像樣的作為....(直到現在鬧大後才有一點點樣子..)
如果放任這種混蛋政府, 讓它輕騎過關, 象徵未來台灣政府可以任何跟利益者相結合..
來惡搞任何老百姓的身家財產! 這比王家跟建商鬥法還嚴重多了...
王家未必是好人, 建商也難說一定十惡不赦, 這些都不是重點...

郝市長很無辜說自己沒違法, 那當然, 希特勒當年剁猶太人也是沒違法的...
國會都是他在控制, 橡皮圖章一群, 所有的事都是"依法辦事"啊! 沒有不同..

他錯的地方在: 他怠忽自己一個父母官的原則, 保障老百姓身家財產的基本作為!

連王家這樣有關係, 有辦法, "有心機", 的有錢人都還保障不了...
那換成咱們這群普羅百姓, 市府會有什麼作為呢? 請用膝蓋去想......


好文

推一個
舊 2012-04-02, 03:40 PM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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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eshuner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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