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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PCDVD新出一種信仰: 機車黨(宗教團體). 因為已經脫離理智範圍了.

不婚教還比較理智跟幽默~
     
      
舊 2011-08-10, 07:41 AM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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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離線中  
why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5
您的住址: Delta Belun
文章: 155
引用:
作者Dragon cat
102條規範汽機車的行駛方式
99條有明文規定內車道有禁行機車字樣,要兩段式左轉
舉個例子:
四線道內線有禁行機車字樣,四線道左轉要依二段式左轉(99條 )
二線道轉4線道:沒有待轉標誌,可以依102條方式行駛,直接依號誌左轉


以類似的案例來說
爭議的是應待轉卻沒有待轉格,警察可以開超越停止線或紅線違停
也就是本路口變相禁止機車左轉,明顯是管理單位的疏失還互踢皮球
有待轉格不一定要待轉,沒待轉格不確定不用待轉卻不能待轉又不明說
全靠心領神會,盡在不言中,漢文化的特色呢
 
舊 2011-08-10, 08:20 AM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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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離線中  
甘禮良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631
引用:
作者why
以類似的案例來說
爭議的是應待轉卻沒有待轉格,警察可以開超越停止線或紅線違停
也就是本路口變相禁止機車左轉,明顯是管理單位的疏失還互踢皮球
有待轉格不一定要待轉,沒待轉格不確定不用待轉卻不能待轉又不明說
全靠心領神會,盡在不言中,漢文化的特色呢


他不是左轉而是迴轉
而且那時候汽車道左轉燈還亮著
舊 2011-08-10, 08:23 AM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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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禮良離線中  
576910
Advance Member
 
57691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11
您的住址: 馬勒戈壁
文章: 324
引用:
作者Earstorm-2
PCDVD新出一種信仰: 機車黨(宗教團體). 因為已經脫離理智範圍了.

不婚教還比較理智跟幽默~


如果真的想弄成在野團體
那些黨員的發文就算是政治文了
__________________
留言風格很直白
舊 2011-08-10, 08:24 AM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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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6910離線中  
geminiprince
Golden Member
 
geminiprinc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2,919
po文的老早就射後不理...

看著鄉民們開砲互砍...

最後倒楣被砍頭的還是鄉民

此文章於 2011-08-10 08:27 AM 被 geminiprince 編輯.
舊 2011-08-10, 08:26 AM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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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iniprince離線中  
why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5
您的住址: Delta Belun
文章: 155
引用:
作者甘禮良
他不是左轉而是迴轉
而且那時候汽車道左轉燈還亮著


類似的案子,不單指這件。記得友站有人申訴過。

引用:
作者geminiprince
po文的老早就射後不理...
看著鄉民們開砲互砍...
最後倒楣被砍頭的還是鄉民


反正這個議題早晚也要大吵的,鄉民們先習慣一下
說起來這個時間發文不太妙呢
舊 2011-08-10, 08:32 AM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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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離線中  
orea2004
Power Member
 
orea200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referee_c
同一車道上旁邊有機車停著<---汽車,機車都可以往前開
同一車道上中間(不可能靠一邊)有汽車停著<---只有機車可以往前開

看出不同了嗎?
機車這部份佔優勢,沒繳牌照稅,還一直要比照汽車路權,有道理嗎?

你說的兩點都是違規的。
請參考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 第45條。
舊 2011-08-10, 08:38 AM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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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離線中  
orea2004
Power Member
 
orea200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referee_c
停一整天也算20元,真不公平,對吧!

依你的算法,汽車停10小時300元,機車停10小時,你要付50元嗎?

的確很不公平。
所以我覺得機車可以一小時五塊,但是費率累進。
第一個小時5塊,第二小時10塊,也就是停兩個小時要15塊。
如果覺得太便宜,那也可以10塊起跳,變成兩小時25。
然後第三個小時變成20,累加下去變成停三個小時要45。
這樣才不會有機車一停就是一整天。提高機車停車位的回轉率。
雖然我覺得機車路權應該回歸正常。但我認為,為了減少機車使用。
應該要提高機車的使用成本,像是停車費、稅金跟保養成本。
讓機車的使用成本接近大眾運輸工具,這樣才會讓更多人轉去使用
大眾運輸系統。但前提是大眾運輸系統必須真的夠方便,這點目前台北
還差很遠。
舊 2011-08-10, 08:55 AM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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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離線中  
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其實呢, 要直接左轉就要橫跨馬路, 就是危險, 這個應該不需要交通號誌來告訴你吧.

很多危險性的行為是淺而易見的, 為什麼會有人搞不懂而硬要爭取做危險動作的權益.

危害自己的同時影響到他人的安全.. 不要以為一群機車同時左轉時自己不會起衝突.
舊 2011-08-10, 08:57 AM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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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離線中  
orea2004
Power Member
 
orea200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semmy
道安會的宣導文中的圖片,三線道只有最內線才設置禁行機車,那麼兩線道內線禁行機車是對的嗎?.

上面那些規劃準則根本就是寫好玩的,因為中央管理單位又給了地方管理單位
幾乎可以無視這些準則的裁量權。
舊 2011-08-10, 08:59 AM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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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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