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娼者極限
Amateur Member
 
娼者極限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47
引用:
作者pcdvdcl3
只有人會騙人,

BUT 人生最厲害的就是這個BUT

直銷不會。


只有人會騙人~ 特別是直銷的人會騙人而不知道自己在騙人

直銷不會
傳銷不會
跳銷不會
行銷不會
報銷不會
老鼠不會
貓狗不會
............. 只有人會騙人...
     
      
__________________
史上最猛明星臉
舊 2011-03-08, 03:31 PM #13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娼者極限離線中  
pcdvdcl3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0
Question

引用:
作者yider
不知你是不是那行作太久了
防禦心還真重

我會問的問題會是:王勝文還是王凱文才是真名,雖然這一點也不重要



防禦心...
我敢PO電話我會傻到不知搜得到我資料?
我真名是王勝文 我英文名是KAVEN 大家叫我凱文
AND?

是不重要 但是你呢? 你真名跟電話是?
又誰躲在網路背後 只敢放砲?

做直銷百百種人 能以一概全嗎? 公平嗎?

都職業無貴賤 不騙不搶我就是做直銷 SO?
 
舊 2011-03-08, 03:33 PM #13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cdvdcl3離線中  
aggregate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24
騙人的都是別家,我們家很正派
騙人的都是別人,我可是很正派

真的不幸發生在自已的直銷公司話,「騙人的都是別的團隊,不要牽連到整個體系」

以上眾所通用,醒醒吧..

此文章於 2011-03-08 03:36 PM 被 aggregate 編輯.
舊 2011-03-08, 03:34 PM #13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ggregate離線中  
LW牛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9
文章: 24
引用:
作者sutl
他的經紀人不是早就說不替直銷商演講嗎?這條沒寫進合約內嗎?

合約內有寫不替直銷商演講的話,直接走人完全OK!

以民法來說,就算口頭約定也是有效的(雖然事後舉證比較困難)。只要經紀人有問是不是直銷,而對方答不是,但實際上卻是的話,九把刀除了可以不上台演講之外,還可以要求違約金。

這件事只說明九把刀不懂世間險惡而已。


其實9把刀文章最後有提到NS的主管出來致詞
他還是面帶微笑站在台上而且光榮的接下禮物

欺騙是到這裡才正式拆開
演講結束前都算是NP在騙他

如果照他說的理念來做事
他在ending的時候可以補句話(這不算當面"打臉"吧)
而不是在網路上澄清
__________________
莫非定律:凡事只要有可能出錯,那就一定會出錯。
舊 2011-03-08, 03:34 PM #13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W牛離線中  
小建
*停權中*
 
小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引用:
作者pcdvdcl3
防禦心...
我敢PO電話我會傻到不知搜得到我資料?
我真名是王勝文 我英文名是KAVEN 大家叫我凱文
AND?

是不重要 但是你呢? 你真名跟電話是?
又誰躲在網路背後 只敢放砲?

做直銷百百種人 能以一概全嗎? 公平嗎?

都職業無貴賤 不騙不搶我就是做直銷 SO?

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 (詳見公平交易委員會網站)

第 十九 條
(明示從事傳銷行為之義務)
多層次傳銷事業以****或其他使大眾可得知之方法招募參加人時,應表明係從事多層次傳銷行為,並不得以招募員工或假借其他名義為之。
前項規定,於參加人亦適用之。

第 二十 條
(宣稱案例之說明義務) 多層次傳銷事業或其參加人以聲稱成功案例之方式推廣、銷售商品或勞務及介紹他人加入時,就該等案例進行期間、獲得利益及發展歷程等事實作示範者,應具體說明,不得有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

------------------------------------------------------------------------------

上述兩點, 您保證都有100%確實遵守?!
舊 2011-03-08, 03:37 PM #13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小建離線中  
pcdvdcl3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0
引用:
作者小建
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 (詳見公平交易委員會網站)

第 十九 條
(明示從事傳銷行為之義務)
多層次傳銷事業以****或其他使大眾可得知之方法招募參加人時,應表明係從事多層次傳銷行為,並不得以招募員工或假借其他名義為之。
前項規定,於參加人亦適用之。

第 二十 條
(宣稱案例之說明義務) 多層次傳銷事業或其參加人以聲稱成功案例之方式推廣、銷售商品或勞務及介紹他人加入時,就該等案例進行期間、獲得利益及發展歷程等事實作示範者,應具體說明,不得有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

------------------------------------------------------------------------------

上述兩點, 您保證都有100%確實遵守?!


如果你認識我 你會知道直銷不只是只有一般你刻板印象那種方式 才能招募
舊 2011-03-08, 03:40 PM #13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cdvdcl3離線中  
yider
Elite Member
 
yide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Coruscant
文章: 4,466
引用:
作者pcdvdcl3
防禦心...
我敢PO電話我會傻到不知搜得到我資料?
我真名是王勝文 我英文名是KAVEN 大家叫我凱文
AND?

是不重要 但是你呢? 你真名跟電話是?
又誰躲在網路背後 只敢放砲?

做直銷百百種人 能以一概全嗎? 公平嗎?

都職業無貴賤 不騙不搶我就是做直銷 SO?

防禦心真重,所有人都先打成黑五類,一起嗆比較快是吧
你翻過前面的回應嗎?
直接嗆你的人是我嗎?
不是我,那你嗆我作啥?

我的真名pcdvd有不少人知道,我的電話pcdvd有不少人擁有,連長相pcdvd都有不少人親眼見過
但你還不到值得我信任,給予個人資料的程度

會直接貼電話出來,誰都知道必然是直銷相關產業
幫你把連結弄過來,也算是幫你澄清,你沒在如新作過
結果你防禦心重到不理三七二十一,見一個嗆一個
作人可悲到這種程度,還有什麼好說的
__________________

此文章於 2011-03-08 03:48 PM 被 yider 編輯.
舊 2011-03-08, 03:40 PM #13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yider離線中  
rookiebai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193
第一次看到有人被打臉
然後還把臉拼命湊上去繼續給對方打.....





你以為你是T32嗎?
舊 2011-03-08, 03:40 PM #13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ookiebai離線中  
小建
*停權中*
 
小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引用:
作者pcdvdcl3
如果你認識我 你會知道直銷不只是只有一般你刻板印象那種方式 才能招募

例如?

相信若是合法合情理的招募法, 您應該會樂於分享才對!
舊 2011-03-08, 03:42 PM #13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小建離線中  
pcdvdcl3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0
網路資訊是透明的 直銷如果採用騙人的方式是行不通的 [抱歉離題了 請拉回主題討論吧]
舊 2011-03-08, 03:44 PM #14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cdvdcl3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2:21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