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關內
文章: 1,072
|
引用:
我也想說為什麼女人不用當義務役啊,真是不公平 ![]() ![]() ![]()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5 您的住址: 新竹
文章: 156
|
引用:
陸一特沒有違法, 沒有違法卻給賠償 此例一開, 大家都知道國防部是可以凹的, 下一步就是: 海空軍當三年合法? 管你的, 別人當兩年,我當三年就是不合理 沒有違法卻仍然賠償, 以後就是賠不完. 一定要我講這麼明白嗎 ![]() 當然, 有人可以對這個法令提異議, 那就是讓專業的律師去和軍方辯論,那也不是小民的事情 ![]()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147
|
引用:
那又如何 法是當權者訂的、要是有某位當權者為了自己的私利訂下不合理的法律 那國民是否也應該遵守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關內
文章: 1,072
|
引用:
要求賠償的人自然是認為違法,至於是非曲折由法院(大概吧)去判斷 一看就合法的就不要再拿出來說了 不然女人不用當兵,我也想叫國家把那兩年還給我... |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66
|
引用:
網上看到兩篇支持違法的,文很長貼網址有興趣的可以連過去 http://blog.udn.com/kf0630/4898310 http://www.hi-on.org.tw/bulletins.jsp?b_ID=106969 有法律不一定是正確的 要看如何訂定,範圍、授權有無明確等 太專業的我們在這也辯不出個所以然 看會不會有大法官解釋吧 不過等解釋通常排隊要很久... 這件就不知道能否有外力讓他早點出爐了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172
|
引用:
你哪年退伍的啊,我民國八十年八月一號虎頭碑退伍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
小弟補充一下...
若要討論法律, 原則需以當年的時空背景法律去討論, 而不能以現在的法令來討論, 不然永遠扯不完... 通常法律不溯及既往的. 不然以現在較完善的法令背景, 來說民國初年一大堆狗屁倒灶的事, 那也一樣扯不完了.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4 您的住址: 高雄鳳山<===>彰化火車站附近
文章: 2,357
|
引用:
兩位都是現今298的前單位 兩位大學長好 ![]() ![]()
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David ![]() ![]() 死會 很幸福 ![]() ![]() ![]() |
|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
引用:
一開始就強調沒有違法,你就失去了理性討論 又說 沒有違法卻賠償,就連法治是什麼也不知道了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中華民國台灣省桃園縣
文章: 154
|
引用:
你心理也預設了違法,所以你也失去了理性討論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