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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5 您的住址: 風城
文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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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理想狀態就是為了要有基準點 不然以理想氣體公式來說 氣體分子間的碰撞是完全彈性碰撞 彼此不會損失能量 有可能嗎? ![]() 此文章於 2006-02-21 05:25 PM 被 fingerstyl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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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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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錯... 伽利略在比隡斜塔做實驗時 牛頓還沒出生勒!! 怎可能是用牛頓力學推出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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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氣候越來越不友善的中部首善之區
文章: 1,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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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紅字部分前後是同樣的觀念,不可重複加乘 就是因為有重力場,才有位能和重力加速度,不能說有「位能轉換成動能」另外又加上「加速度」,兩個是一樣的東西 物體落下受到重力影響而加速就是位能轉換成動能的過程,位能就是重力場的具體表現,而位能轉換成動能會將物體加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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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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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位小妹不是在陽台上被打到的,是站在房間裡被打到...記者有去她房間拍,房間地板血流滿地,陽台地板則沒血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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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氣候越來越不友善的中部首善之區
文章: 1,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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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較重的物體對地面的正向力越大,故磨擦力越大是對的 但摩擦力對物體作負功,也就是施予反方向的加速度,這大小要視物體質量而定 雖然較重的物體磨擦力大,可是質量也大,所以加速度(反方向)跟較輕的物體是一樣的 所以在理想狀態下,較輕的物體跟較重的物體滑行距離是相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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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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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們說的是不是我看到的這一個主播,我去他的留言板反映了 TVBS 蕭子新 留言者: dact 220.134.4.188 你好,以下是針對你在報導新聞上的缺失,希望能改進. 近日你在午間新聞報導台南警方在開槍制服瘋漢時,意外擊中女學生的新聞,我大概記得你是說: [警方開了二十四槍沒把瘋漢打死,卻"神準"的打死了幾十公尺外6樓的女學生(我確定你有用神準這兩個字)] 措辭輕浮煽動,感覺幸災樂禍,十分令人反感,這對一個新聞從業人員,尤其是主播來說是非常不專業的,記者的工作是把事情真時完整的的報導出來,報導新聞時不應該加入自己主觀的意見或感覺.希望你能好好檢討,描述新聞內容時使用正確的措辭. 2006/2/21 下午 10:47: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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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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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xxS是新聞製造者
不是新聞報導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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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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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各家的報導都是說他是在陽台附近中彈 就連現場鑑定也是這樣研判 轉貼其中一份報導 子彈兩度轉彎 林女倚門喪命 2006-02-20 02:52/翁順利、黃文博/台南報導 台南檢警二度到遭流彈誤擊死亡的少女林珈華住處,勘驗警察流彈誤殺的過程。確認陽台鋁質欄杆出現子彈擦撞的痕跡,連同林珈華左手背的擦傷,研判可能是子彈兩度轉彎後,擊中胸部而致命,更添這顆流彈的神奇性。 檢警單位於十七日深夜案發後及昨天上午進入林宅鑑識及勘驗,白晝的視野較夜間清楚,初步推測子彈自約七十公尺外的地面飛來時,先撞擊到陽台矮牆南側的鋁質鏤空欄杆,在最靠近牆腳的一根鋁條邊出現凹槽。 打中陽台鋁條 斜飛林女手背根據凹槽略微向外傾斜的痕跡,可研判子彈自此處略向外轉彎飛奔,接著擊中林女的左手背,再轉彎反彈至其胸部,才重創了她的主動脈和氣管。 因陽台的彈著點非常靠近水泥牆壁,只要子彈方向略向內偏斜數公分,擊中牆壁,即可能掉落陽台地面或樓下;而向外偏斜一公分,頂多可能傷及林女的腳部或直接撞擊北側的陽台牆壁,就不會發生憾事。 由於手部與胸部有段距離,警用制式九二手槍子彈飛越這麼遠,威力已弱;警方認為若非胸、手之間緊靠,擦撞手背後反彈力應該不大;加上陽台地面有腳印、欄杆有血漬,研判應是林女倚在欄杆上,側身查看樓下傳出異聲的狀況,而被子彈擊中。 倚門露出肩胸手?警方封口但林家始終堅稱林珈華係在臥室內挨槍,與警方的欄杆邊中彈版本,雙方頗有差距,也有些許爭議。 二度勘驗後,基於腳印應為林母救人時所留、血漬應為林女中彈後吐血時飛濺所遺留,傾向修正較為合理的中槍位置,應是她站在門邊,身體半內半外,剛好露出肩、胸、手部位。但警方奉命封口,免生滋擾,而不願再多議論,一切交由檢方處理。 少女林珈華被警方誤射命案,檢察官吳維仁預定今天解剖遺體取出彈頭,警員甘唐溧、莊沐堯未被列為被告,內政部長李逸洋並指示對兩警員進行心理輔導。精神病患陳慧芳,將被依公共危險、殺人未遂、妨害公務等罪名移送法辦。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吳維仁,前天深夜為了確定警員的子彈,為何會從六十多公尺遠的地面,射到六樓陽台上的林珈華左胸內,再率鑑識人員進入林家陽台實地採證。 研判彈著點 呈拋物線落下檢警初步研判,這顆流彈可能是從甘唐溧倒地的十五度角射出,呈拋物線落到陽台上的鋁欄上,因為上面有一個彈著點擦痕,擦撞後射入林珈華左胸。 檢警觀察這個射擊角度後,均感覺到不可思議,認為這是一顆會轉彎的彈頭。 林女所站的位置,左邊有一個大型****招牌,身體下面有鐵欄杆保護,直接射中身體的機率,可以說等於零,想不到,子彈竟會擦撞鐵欄射入林女左胸。為了求證林女身上的彈頭,是否為警員甘唐溧的警槍所擊發,檢察官安排今天解剖遺體,取出彈頭。 檢察官對此案的調查,已告一段落,檢察官初步認為兩名警員未涉誤射刑責,因此未將兩人列為被告,但還是等待最後的鑑識結果。 李逸洋指示 勿再反駁苦主控訴警方表示,陳慧芳因為身中多槍,目前還在成大醫院加護病房觀察中,等到傷勢好轉後,警方立刻會進行訊問筆錄。檢警同時也會安排一個適當的場所,控制他精神方面的疾病。 內政部長李逸洋,昨天上午也前往台南市警局了解相關案情,他聽完警局長王文忠、分局長張樹德報告後,指示警方,不要再反駁苦主的控訴,一切依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最後調查為主。 但李逸洋也特別提醒王文忠,兩名警員,無端誤射一位民眾,內心也可能留下很深的陰影,因此必須指派專人或是心理輔導師為兩人輔導,以免兩人日後再遇到緊急情況時,不敢大膽、正確開槍。 http://news.pchome.com.tw/society/c...521124030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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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Red Planet
文章: 4,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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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聲音比較低沉的是步槍或是機關槍之類的較大型槍械,手槍的聲音與鞭炮很接近,沒聽過兩者的人是比較不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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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war is crates by fear and ga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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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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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從飛機上同時丟一個人跟一顆子彈下來 也是會同時到達地面就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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