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33
|
對啦對啦...
只要沒有警察的地方就可以把交通法規當作沒這回事...
__________________
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6,822
|
引用:
知道大概的意思就好, 懶得改回來了. |
|||
![]() |
![]() |
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37
|
北市開車如戰場,尤其是臺北醫學院附近
那裡行人機車才不管你紅綠燈,也不會有條子管,每天經過都火大 和平東路基隆路口也超塞,有時短短的一兩百公尺可以塞個半小時沒問題 一個綠燈只有動到一台車的距離~ 有些人亂停車影響機車騎士 有些白目機車騎士亂鑽亂衝騎到快車道上完全不看後面有沒有車 常常都差點撞下去∼ 一堆人開車開很慢右檔你,想說變換車道超過去 一打方向燈又故意檔你,搞得最後要很沒品或是拉高引擎轉數聲嚇嚇人才會有人讓你 要不然就是看到綠燈故意慢慢開,看到要便黃燈開更慢 變了紅燈後在自己"闖紅燈"過去,就把你卡在那裡,這種人最討厭~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您的住址: Side 3 plant
文章: 101
|
事實上樓主也真的有違法的事實,
警察也是依法執行公務而已. 人人都可以理解樓主心中的不甘, 但是理虧在於你, 誰叫你要違法運氣差正好被發現呢?
__________________
Л①х⑦プ∼俺ゾ戻ゲ出来ク∼!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文章: 235
|
講一句比較直接的......
"如果勸導有用的話,哪有必要罰?" 更何況,有些都是常常有人被罰的事情了,還是有人要違規...(紅燈右轉、人行道上騎車...等等) 像紅燈右轉...明明知道警察"有可能"躲在看不到的地方或是轉彎之後等待...還是要存著僥倖心理轉過去... 如果每次遇到都用勸導的... 久而久之,會有一堆人會習慣一個觀念:"反正又不會罰,只會唸幾句,沒關係啦~"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