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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北極星
文章: 2,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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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贊成.強迫他人更改自己的意志是最差勁的 自由是謂不侵犯他人為限為自由.只要他沒侵犯.傷害到別人.冇何不可 吸煙是可以在不影響他人的情況下吸的.吸煙並不會使人神志不清.無法理智思考 所以不該因為部份人的缺失.而擴大到全部人身上 而吸煙會影響健康是大家公認的.但是.子非魚焉知魚之樂 吸煙似乎也可以吸煙者獲得精神上的慰藉與提神作用 那他個人為此而對他的個人健康有所取捨.那也是他個人自由啊.(等價交換) 人生在世總要點娛樂.興趣.依賴什麼的.這才構成一個人的世界啊 那強迫他戒煙.不就跟破壞他人的世界一樣地罪惡 除惡務盡只適用於大惡大非之上.請不要認為只要有一點不好就想要全盤毀滅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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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 city
文章: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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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比較被動...
只要有人希望我不要抽煙,我就不抽.. 尊重其他人而已..小事一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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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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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為己, 天誅地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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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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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贊成+1 跟西特勒一樣 還是海哥跟美姐比較有趣 <偽善> 如果你真的那樣為他人著想 為何不去把你的想法化成行動 來這裡打嘴砲有意義嗎 抽煙的人還是在抽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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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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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耍嘴皮子是沒用的 我說過了 反正你就是認為跟你持反對意見的人就是錯的(不要跟我說沒有) 跟你這種人討論最後只是淪為筆戰 你這叫討論? 未免太不要臉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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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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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第一次靠我,第二次說我不要臉...... ![]() 你的水準如果只有這樣,還是少開尊口吧..........臭啊!! ![]() 我說過,我認為錯的,若你認為對,那就提出論點呀.....你也可以說我的論點錯,說出點道理來,別只是出張臭嘴..........那可是沒辦法讓人信服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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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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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噢~我沒打嘴砲啦~ 我在嘗試讓頑石點頭....不過.....很難成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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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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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說東,你扯西.... ![]() 好吧!要扯就來扯吧......你不強迫小孩遵從你的意志是吧.... 那.......有一天你的小孩不寫作業不去上課,不知道你會不會強迫小孩遵從你自己的意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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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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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誰說廢氣不害己的? 終極證人第一幕不是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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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ROC
文章: 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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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什麼扯東扯西, 你開這串最令人反感的就是你要以自己的意志凌駕別人的意志之上. 還看不懂的話就隨便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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