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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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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因為事主利用漏洞來騙系統認為是正常交易 等到日後對帳才發現有出入,權益受到侵害,提告後才發現這漏洞 接下來就等司法判決吧 我認為華碩提告這部分完全合情合理 事主會被告也是事出有因,一點都不委屈 至於你要怎麼認定何謂正常交易,我無法干涉 在我來看,影片裡面的操作行為 「反覆增減商品與多次輸入代碼來達到異常售價的結果」 完全符合不當得利的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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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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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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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覺得本事件還比較嚴重一點 事主是故意利用華碩網站漏洞來得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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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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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件事情人家也是故意利用提款機出錯款的問題拼命領阿 一次可以說是意外,明知道有問題還揪人一起去狂領這不是故意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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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8
文章: 1,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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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更樓上樓上13樓異常出鈔是提了2200萬,要不要拿來跟20萬比?! 提2200萬,自己自首坐牢一年。(未交回) 同樣佔提款機便宜 果然當歪國人比較好。 當強國人應該是唯一死刑。(17.5萬人民幣,繳回減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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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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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也是啦,都是故意來謀取不當利益 只是他還沒用上不正常的方式來操作ATM就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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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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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這件事你認為銀行算不算鑽法律漏洞? ![]() 畢竟是銀行自己裝錯錢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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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8
文章: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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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已經很清楚是消費者有意而為之的事情,搞到好像華碩不該告,否則是浪費社會資源我也是醉了。
前幾天不是有個滷味店員工撿到一位阿嬤遺落的百萬現金。 他可以賭沒有監視器拍到,也可以直接送去警局要求10%報酬,但他選擇了全數歸還,人格.人品就是如此。 購物網站有無BUG是一回事,如果你第一次因為BUG而意外獲利,無論你是有意無意,且華碩是沒發現或不予追究都好,恭喜你運氣好。 但食髓知味又不斷利用BUG購買,被華碩抓到,再來上媒體裝無辜,不論上法院輸贏為何,都先輸了人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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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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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雙視窗令購物車誤判
用平板優惠碼購買任何商品.... 是用詐術得利沒錯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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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8
文章: 1,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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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美亞黑五,我一般都開20-30個瀏覽器頁面。 從來也沒有給我特價…… 網路上看到的折扣碼,過期就是不給用…… Lightening deal 時,我開3台電腦跟全世界一起搶特價。 可是我只有一個帳戶。 引用:
一般法律都是站在銀行那邊,判消費者輸。 印象中只有一件,忘記是英國還是美國,法官認為是銀行過失,多吐得錢就算 聖誕禮物。那台提款機幾乎被眾人領完…… 我認為銀行至少有一半責任,這樣的事情層出不窮,內控失調,應該罰款異常金額, 所有相關人員包括主管都要處分,才能有效遏止類似事件。 目前就是銀行亂搞,基本上沒有人會付出代價,倒閉有國家接手…… 此文章於 2019-06-04 08:56 PM 被 GCVincen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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