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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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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或許沒有法律問題 只有道德問題
不過話說回來 網友並非法官 輿論也不是判決書 不妨從道德面來批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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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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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同意不是為了錢 但做父母的,一定都偏坦自已的孩子 不然不會有那一句網路名言 "我孩子很乖的,都是朋友帶壞他的" 就算今天男女是因為交往不順利而分手 但因為女方是初戀,可能心情影響比較深,比較調適不過來 從父母的角度來看 可能就會認為這男的一定是用哄用騙的方式得到自已女兒 這也是無可厚非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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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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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害的案件
除非像李宗瑞一樣有攝影 否則沒有在第一時間採集證據 幾乎是很難告得成 光是"**"這個字 就很難有所證明 而且這社會不乏偏理性分子(??) 在對造都尚未浮出檯面之際 就已經先譴責當事人 而這類偏理性分子(??) 遍布於我們的教育單位 甚至是檢調與警察單位 其中亦包含同為女性者 我們不能說這些偏理性分子(??)是畜牲 雖然我知道有不少人會這樣想(幸好 思想無罪!!) 但如果有稍稍讀過作者的書 就能理解 這類偏理性分子 才是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你明明知道他就是畜牲 可他在法律上無罪 你就是不能對他怎樣 箇中的無奈 非親身體會 難以道盡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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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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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理性什麼的真是太抬舉了
至少就我個人而言 只是被人給騙的經驗比較多了 所以對於別人的話,只會有條件式的相信,而不會全盤相信而已 看看本版另一串文中的唐少萱 再看看更早之前的馬蓉 以我個人經驗再結合這些現實案例 我實在很難產生這種 女方哭訴說自已是被性侵,所以她一定是被性侵 這種先入為主的觀念而已 會說謊的人太多了 所以掌握狀況、再下決斷 這應該只是很基本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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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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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你只是偏理性分子(??)而已 還遠遠稱不上是真正的理性 你如果真的全然沒有任何偏頗 只需要說"等更多的事證浮現再說吧"即可 難道 你的這些臆測 都有證據 或任何學理依據嗎?? 你覺得你的這些說法 對女方公平 或對案件中立嗎?? 沒必要在還沒有一個定論以前 就為了加強自己的觀點 而對女方的人格或心理素質做過度的臆測 特別是 你的這些臆測 對女方都充滿貶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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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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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說的很好 所以也請去對那些一口咬定性侵的人,說說一些中立客觀的話 對女方臆測不可以 對男方臆測當然也不可以 是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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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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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拜託 連男方是誰都不知道呢 我還真不曉得要評價些什麼 但站在一個男人的立場 我如果為人師表 明明知道對方還是個孩子 對於所謂的情愛還沒有太多體認 作為一個師長 我不會對她下手 男歡女愛 外人不論其對錯 但作為一個老師 要有自己的職業道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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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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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是因為男的是誰都不知道 所以那些對男方臆側,更顯的毫無道理不是嗎? 什麼狼師、性侵都扣上去了 如果今天知道那男的是誰,還可以根據有沒有性侵案底來做推測 那就比較無話可說 至於師生戀嘛 這我不反對也不鼓勵 反正這種事情每天都在上演 畢業後結婚的也有,分手的也有 16歲就有性自主權了 感情路上自已選擇自已承擔 我還沒有這麼三姑六婆去指責別人的感情問題 此文章於 2017-04-29 03:07 PM 被 DWEOOT10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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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6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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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請參閱 http://disp.cc/b/163-a0m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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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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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都有精神病了
有沒有可能是自己的幻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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