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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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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侄子結婚,就是在東興路的某結婚會館,魚翅餐廳經營的,一桌10000,不含水酒服務費.根本都是騙錢的菜.湯圓伴花生粉,叫花好月圓.雞湯就清水燉雞,連一片當歸,一粒枸杞都沒有.只是有燈光,音響,放投影片,主持人介紹兩人的交往過程.然後新娘新郎唱歌.
我同學結婚在文心路的新林海鮮餐廳,一桌12000元,菜色很不錯,感覺不輸給新天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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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光之幻境
文章: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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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一個已婚者的經驗,
如果夫家強勢到新娘連結婚都不准有意見, 我是覺得這婚別結了,以後不會幸福的。 結婚不是單純兩個人的事,而是兩家人的事, 婆家可以在宴客這件大事都不尊重新娘, 那婚後也極可能有更多的事都不讓新娘參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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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9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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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我騎車開車經過那種結婚辦桌的檔到我的路
又佔整個路面佔過大的 我都會詛咒他 然後到旁邊噴煙給他吃 法律好像有規定可以申請佔用道路的幾分之幾 但我想大家都沒什麼在遵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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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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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用道路辦婚宴或是告別式,通常大家都是默默地忍受它.可是近年來竟然有辦告別式的,快到出殯的前一天,就把整條路封起來,兩個線道都佔用,要來往車輛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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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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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俗話說,君子有成人之美.古代結婚是用抬轎的,一般人甚至是官員看到婚轎都會禮讓他,也算是給他祝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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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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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喜宴 > 喜事最大 喪事 > 人死最大 其實該忍的忍,不合法的就直接檢舉,警察到場也得照章開罰才對 以台灣人的理盲濫情程度,像這類該檢舉的事情就龜縮隱忍,而去吃頓飯服務生態度不好就可以貼到臉書血淚控訴甚至跟店家筆戰、互告....怎麼會這樣,而且還自豪是先進國家講法治的社會,事實上卻是最愛把法理情倒過來講情理法,不會就事論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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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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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呀,感謝祝福 ![]() 我算是少數可以分享很多結婚過程的男人 整個結訂婚加上買房裝潢全部都是我在忙 老婆只要人到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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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我以為從三島由紀夫以後,日本再也沒有天才,但這個叫YOSHIKI的男人和他的音樂打破了我原本所抱持的觀念。」 By XJAPAN YOSHIKI 時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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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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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 裸婚~ 男生會被念一輩子~別相信女生說的屁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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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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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最近一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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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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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辦的風光一點好,觀念有差 真的不用強迫!!
再來鬧分得不償失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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