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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ikev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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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ikevi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28
引用:
作者aristocrat
所以那到底是保險公司的判斷,還是法院的判決,還是交通仲裁的判斷,還是法院開庭前的調解庭的說法? 這幾種都不一樣,而你這聽起來就是保險公司的說法,而不是法院的判決


保險公司和其員工.交通仲裁.調解庭是怎麼便宜行事(和官僚一樣,有錢賺/不會賠到沒賺就好,事情盡量簡化,公理正義是個屁,別來煩我)的,也不是新聞了!

另外,你有沒有請律師?

你如果確實沒錯,律師會繼續替你根據事實和法律去力爭,當然如果碰到不開明的法官,那就沒辦法了



就說是初判了 雙方保險公司實務上也是這樣理賠了 還打什麼官司 律師也是要錢的
事後還接到一張罰單 肇事使人受傷 600元 需親到監理站繳 另記點三點 以上
如果路權在我 我方保險公司的法務人員會同意理賠對方嗎?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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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章於 2015-08-04 03:20 PM 被 luikevin 編輯.
舊 2015-08-04, 03:17 PM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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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ikevin離線中  
aristocrat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132
引用:
作者luikevin
就說是初判了 雙方保險公司實務上也是這樣理賠了 還打什麼官司 律師也是要錢的
事後還接到一張罰單 肇事使人受傷 600元 需親到監理站繳 另記點三點 以上
如果路權在我 我方保險公司的法務人員會同意理賠對方嗎?


所以是被陋習搓湯圓搓掉了,有沒聽過一審xx,二審oo,三審## ?

沒請律師去打官司是你自己放棄權利,自己要吞下去的
 
舊 2015-08-04, 03:27 PM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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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istocrat離線中  
aristocrat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132
引用:
作者gdrs
這就是現行的路權規則,路權低的要保證自身不會影響到路權高的車輛
因為車輛不會瞬間移動,不會無緣無故忽然冒出來
原則上來往車輛都是可見的,視線被檔到要找檔你的人負責,和車禍本身無關
這樣在駕駛的時候可以快速明確的知道誰應該禮讓
判決時也可以不用扯那麼多,按照路權就可判決

比以前的先到先贏,到時還要強辯沒完沒了
這樣的路權概念對民眾或裁判機關是比較簡單的

至於上面有位講不聽的網友就隨便他了
等他有機會和法官討論,才能由法官說服他


我引你言中黃色的就是機車犯的錯,路權已經在貨車和汽車上,若路口監視錄影器截圖中機車已在幹道,而貨車和汽車仍在支道上而不在路口區域上,則貨車和機車沒有路權,反之,就如同截圖中所示,貨車和汽車在幹道視線範圍內無車而獲得路權進入路口(截圖所示是貨車和汽車先前已經目視幹道無車而獲得路權進入路口了,路口通行的路權就已經在這兩車身上且兩車正在執行通過路口的權利,你機車是憑哪點奪權? 無限上綱的幹道路權? 要求貨車和汽車倒車退出路口,讓出已經取得並正在執行的路權? 還是應該停在路口原地,不把路權執行完成後交出路權,讓其他車輛無法接著取得路權,阻礙其他車輛通行,並等那輛違規的機車撞上來?),那機車就須減速或停下,但機車卻犯了我引你言中黃色的錯誤
舊 2015-08-04, 03:37 PM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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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istocrat離線中  
bigDDD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27
耍寶喔?
初判表就這樣了
除非你有更新的事證可以翻盤(譬如發現機車騎士酒駕)
不然大抵就是那樣子了

此文章於 2015-08-04 03:47 PM 被 bigDDD 編輯.
舊 2015-08-04, 03:46 PM #13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igDDD現在在線上  
luikevin
Basic Member
 
luikevi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28
引用:
作者aristocrat
所以是被陋習搓湯圓搓掉了,有沒聽過一審xx,二審oo,三審## ?

沒請律師去打官司是你自己放棄權利,自己要吞下去的


或許吧 就當是我被搓掉的 行車平安
__________________
[
舊 2015-08-04, 03:56 PM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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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ikevin離線中  
gdrs
*停權中*
 
gdr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引用:
作者aristocrat
要求貨車和汽車倒車退出路口,讓出已經取得並正在執行的路權? 還是應該停在路口原地,不把路權執行完成後交出路權,讓其他車輛無法接著取得路權,阻礙其他車輛通行,並等那輛違規的機車撞上來?),那機車就須減速或停下,但機車卻犯了我引你言中黃色的錯誤


你的邏輯錯誤
支線車要保證自己在通過路口時都不會影響到主幹道的車輛才能駛入路口
除非駕駛判斷錯,不然不會有倒車的問題
如果駕駛判斷錯,那還有啥好說的
舊 2015-08-04, 05:14 PM #13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drs離線中  
aristocrat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132
引用:
作者luikevin
當初我也認為我是受害者 但是初判結果就是如此 雙方保險公司也說理賠實務上就是如此
所以就全部交由保險公司理賠

我都已經過道路中間了 尾巴被撞到打橫了 但是還是沒有先到先贏 交警都拍到路上煞車痕有15公尺了 路口監視器也拍到我有停車再開時橫向無來車 保險理賠實務上也不認為路權在我(因支線就是得完全確認有辦法完全安全進入路口時才能進入包含起步通過安全通過路口的時間也要算在內 不然就得禮讓幹道 沒事就沒事 有事就是肇事主因 ) 只說不然就申請鑑定打官司


引用:
作者bigDDD
耍寶喔?
初判表就這樣了
除非你有更新的事證可以翻盤(譬如發現機車騎士酒駕)
不然大抵就是那樣子了


很明顯這就不是打官司(民事或刑事),不是法院判決你輸,簡單講你確實是被"警局交通隊"搓湯圓搓掉了

我就覺得奇怪,沒打官司(民事或刑事),又哪來的判決(因為你用了"初判"兩字),民事或刑事的判決文書上不會有初判這種用語,這是"警局交通隊的初判",不是法院判決,離法院判決還很遠,也沒有法律效力,我引用別人寫好的文章給你們參考:

初判表VS肇事鑑定http://cyc622.pixnet.net/blog/post/...%91%91%E5%AE%9A

交通事故的肇事鑑定是在最後一關,
因為其關係到法院作為刑事及民事判決之重要依據參考,
所以當事人在處理過程必須相當慎重,

首先發生事故後必須打110由警方(交通隊)介入處理,
丈量車禍狀況、繪製現場圖、拍照,
他們的任務是維護現場及保留車禍當時的狀況,
所以是否與實際情況有出入,
拍照是否能否誠實呈現現場之狀況,非常重要,
警方會再詢問雙方當事人或目擊者,
紀錄到現場圖的記要欄位,
若現場有監視器,也可搶警方調閱,
以做為有利證據,
若傷者已送醫,警方會至醫院或擇期再與當事人作筆錄,
所以紀錄之車禍過程非常重要,
若隨便做筆錄,就簽字認定,
將來可會求助無門,

警方會開具事故登記單給當事雙方,
上面除紀載雙方基本資料,備註中會註明...
7天之後可至交通隊申請現場圖及照片,
30天後可申請初步判別分析表
而這些判定是由交通隊依據前面現場圖、
照片或錄影帶所做的初判表,
初判表只是基本判定交通事故之責任狀況,
並不具正是法律依據及效力,
若不服初判表,
可花3000元聲請鑑定,
以釐清肇事責任,
鑑定委員會依據現場圖、照片、初判表,及其他相關證據,
鑑定委員會會通知當事人到場敘述過程,
再依據相關規定及專業做詳細判定,
但保險公司大多以初判表來呼巄相對人,
還自行發明談肇責比例多少7:3?6:4?
初判表及後續的鑑定意見書絕不會有肇責比例出現,
因為那是法官在做民事判定的裁量權,

肇責只會出現:
1.甲為肇事原因、乙無肇事原因。
2.甲、乙各為肇事原因。
3.甲為肇事主因、乙為肇事次因。
4.反過來...


車禍事件牽涉相當專業知識及實務經驗,
而且每個個案都不同,
都必須了解前後過程才能相對給予明確建議
舊 2015-08-04, 06:40 PM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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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istocrat離線中  
aristocrat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132
引用:
作者gdrs
你的邏輯錯誤
支線車要保證自己在通過路口時都不會影響到主幹道的車輛才能駛入路口
除非駕駛判斷錯,不然不會有倒車的問題
如果駕駛判斷錯,那還有啥好說的


前面寫過多少次了...,

你已經進入"無限上綱幹道優先權"的無窮迴圈了...,

貨車和汽車的駕駛判斷都沒錯,違規的是機車駕駛和你的邏輯錯誤,依據這個證據https://goo.gl/photos/dHzWwMNc4riQHc9M7

你一直在主張一台根本不在車道上的機車的路權,會不會太扯了,可以這樣無中生有嗎?
舊 2015-08-04, 06:48 PM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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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istocrat離線中  
Jose Chin
*停權中*
 
Jose Chi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15
您的住址: 関内
文章: 246
引用:
作者aristocrat
前面寫過多少次了...,

你已經進入"無限上綱幹道優先權"的無窮迴圈了...,

貨車和汽車的駕駛判斷都沒錯,違規的是機車駕駛和你的邏輯錯誤,依據這個證據https://goo.gl/photos/dHzWwMNc4riQHc9M7

你一直在主張一台根本不在車道上的機車的路權,會不會太扯了,可以這樣無中生有嗎?


不在路口還是不在車道?

不在車道的機車難到是憑空而降嗎
舊 2015-08-04, 07:17 PM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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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 Chin離線中  
n_akemi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引用:
作者aristocrat
...恕刪...
依照您的邏輯,汽車抵達路口沒有停等就已經違法在先,在視線不良的情況下沒有確認來車再次違法。

這跟其他線道上有沒有車一點關係也沒有,因為車先到路口所以先檢討合法性。

一切違法,謝謝指教。

所以汽車違法在先,機車違法在後,依然是汽車肇責多於機車。
肇責沒有一邊檢討合法,另一邊卻檢討違法的...

因為視線不良無法確認就可以違法不用確認?
所以抵達路口後也不用看有沒有車,閉著眼睛過大家都要讓?

您要不要先回答這兩個問題?
算了...我看您也不用回答。

既然您一直轉不過來,請恕以下不再回應。

此文章於 2015-08-04 08:29 PM 被 n_akemi 編輯.
舊 2015-08-04, 08:25 PM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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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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