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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tommy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引用:
作者megag5
可以考慮金屬皮帶增加攻擊力?
http://www.blingforfun.com/images/u...nap_on_Belt.jpg

weight room belt...
     
      
舊 2014-02-19, 10:31 AM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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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tommy離線中  
chaotommy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在台灣不知道
在加拿大我這裡
出門帶刀有限制
超過某個長度就要顯示出來 不可以隱藏 也就是說要能看得見
當然如果是開封過的武士刀 或是類似的是不可以的
 
舊 2014-02-19, 10:33 AM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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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tommy離線中  
dynamo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1,760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0140106/321289/

連用辣椒水都被傷害罪起訴
還有什麼能用的
舊 2014-02-19, 10:34 AM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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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namo離線中  
FD3STYPER
Master Member
 
FD3STYPE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引用:
作者daaaaa999
那可以請教一下~高壓電纜切成60CM使用會比較不違法嗎?

我家是擺這個啦,因為黑黑的一條,主軸是的鋁,很硬。

因為外層有絕緣體,刀砍不斷,但是我爹交代我遇到狀況要用千萬不可以攻擊頭~他說基本上一次對方大概就有機會回老家

照片如下

https://dl.dropboxusercontent.com/u...0219_094546.jpg

https://dl.dropboxusercontent.com/u...0219_094639.jpg

也有銅電纜~但是比較軟,更粗一點,相對比較軟,威力更強.....不過臨時找不到放哪了


拿著個就不叫持械, 如此.

有沒有持械行法認定上差蠻多的.

當然有不少東西是因應持械兩個字而生的,

比方, 戰術筆, 他是筆, 這支是我2012的生日禮物, 一個兄弟送的, 鈦合金切削品.



強度展示, 這是鐵罐,



一樣, 這種冷冰器都不適合一對多.
__________________


10年
舊 2014-02-19, 10:44 AM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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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3STYPER離線中  
knsm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北縣
文章: 328
引用:
作者dynamo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106/321289/
連用辣椒水都被傷害罪起訴
還有什麼能用的


起訴不代表罪行成立
舊 2014-02-19, 11:03 AM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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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sm現在在線上  
我愛麥噹噹
*停權中*
 
我愛麥噹噹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11
您的住址: 離題星球喇迪賽人
文章: 283
引用:
作者+新同學+


路邊衝突要是看到兩個都解褲子拉皮帶 這像話嗎

這樣還好
要是邊拉皮帶 手上還拿著KY
這樣問題比較大
舊 2014-02-19, 11:08 AM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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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麥噹噹離線中  
crisliu2004
Major Member
 
crisliu200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208
沒人要用撞球桿的後截嗎
舊 2014-02-19, 12:26 PM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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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isliu2004離線中  
anderson1127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4,020
引用:
作者chaotommy
在台灣不知道
在加拿大我這裡
出門帶刀有限制
超過某個長度就要顯示出來 不可以隱藏 也就是說要能看得見
當然如果是開封過的武士刀 或是類似的是不可以的


如果是劍心的逆刃刀可以算是合法的武器嗎? (for 加國) ...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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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4-02-19, 12:31 PM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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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erson1127離線中  
Raziel
Elite Member
 
Razie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8,344
引用:
作者crb
在後花園刀具討論區中,已經有人在行車衝突中,因對方攻擊而亮出甩棍,反而被沒入送法辦留下前科。

這一拿出來就是準備要有刑事前科了,雖然小弟知道這個後果,但要是發生法律正義無法即時挽救自己和家人生命時,那只好讓對方的法律正義無法挽救牠的生命

甩棍現在需要登記, 需為警務人員方可使用. 不過, 不是一遇到衝突就直接升到紅色警戒,

前面先哈個腰道個歉, 辨識清楚一下狀況, 禮多人不怪, 如果對方不是蓄意侵犯或找碴,

應該都可以和平處理, 如果遇到刻意來尋仇, 你帶甚麼都沒用.

真到那種存亡關鍵時刻, 有前科又如何, 先活下來才是王道. 而且起訴也先找得到人, 臨時

的衝突未必能找出人, 就算你持有甩棍, 但你拿捏好使用時機, 不一定理虧.

若上法院就是另一個戰場, 要提告還是和解, 就看雙方手腕與資源豐沛度. 空手無先手,

持兵器者道理一樣, 當然是關鍵時刻需要豁出去才使用, 代價已經在心裡權衡過.

這些討論過程不是在爭比甚麼, 而是給你一個思考, 如果要取材, 有哪些重點可以借鏡,

而不僅是侷限於要用甚麼產品.
舊 2014-02-19, 02:32 PM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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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ziel離線中  
Pablochu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72
神鬼認證裡的伯恩拿隻塑膠原子筆,就能捅穿對手的手掌。
問題是沒用啊!對方還是會再衝上來,要讓對手放棄攻擊,除非是心理上震撼住他,或身體上重傷害他才行。然而到了這一步,上法院,有前科就都難免了。
真要信手撚來,把報紙捲緊就能捅得人痛到彎腰,但還是好漢難敵人多啊!
不管怎麼想,都是腳上有雙好跑鞋,三十六計走為上策,才是最佳防身之道。若說家人會落在歹人手中遭虐,那自己因為傷人坐牢,家人豈不仍是孤苦無依!
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來時各自飛,留得青山在,將來續絃、再生都有機會的啦。
況且,也不見得女人、小孩就那麼不濟,怎知老婆小孩不會指天劃地,發誓說自己只是搭便車而已,根本就跟開車那個男的不熟!
舊 2014-02-19, 02:34 PM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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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blochu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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