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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廢鐵鎮
文章: 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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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舉例不當,現在開始硬凹了。 前幾年搬家時,我確實有多付一些錢,感謝搬家公司的師傅, 願意配合一些流程,讓整個搬家過程,沒有影響到巷道四周的環境, 也沒有擋道路,影響其他用路人的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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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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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之前就舉過例子暗諷他的德性,他也清楚我的暗諷,結果就雞嘴變鴨嘴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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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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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舉例不當?你到底知道什麼叫舉例嗎? 每次地震就說幾顆原子彈,請問,是誰被原子彈炸過? 舉例不當嗎?當然不是,可以藉由原子彈造成的傷害去推知原子彈的威力. 同樣的,你不喝飲料,也可以藉由飲料的價格推知其他[生命必需品]要多付出的成本. 除非你蠢到不知如何推論,那就另當別論. 看到這裡,我覺得你程度太差了,我似乎在對牛彈琴. 另外,我前面就舉過例了,你多付錢不會影響他人,不代表每個人都有辦法付了錢就不影響他人,你到底是哪裡出了問題,怎麼教都教不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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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廢鐵鎮
文章: 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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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舉例不當,又凹不回來,就開始越扯越遠。 會影響到他人,那就要接受譴責和指正,並且檢討和改進,而不是在那邊 "鄉愿"和"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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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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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同意+1, 這些人就是為了省錢, 請問錢跟命何者為重? 萬一因此而發生意外, 那誰負責? 我不知這個舉例恰當與否: 你在某個地方發現沒地方停車, 你就亂停, 心想別人應該體諒你只是暫離辦個事而已, 結果因此機車沒路閃發生意外, 請問誰要體諒誰? 那本來就是違法的. 如果貨車沒地方停的話, 就停遠一點, 人搬東西, 路走多一點啊.. 或是多花點錢要小車啊. 人家都要負責體諒你, 那誰來體諒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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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最懷念的蛋餅... ![]() ![]() ![]() ![]() ![]() ![]() http://forum.pcdvd.com.tw/showthread.php?t=502572 真開心!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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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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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個人喔..愛玩小聰明,不成材的法務。(應該是助理程度而已...) 每次有人跟他筆戰 他邏輯點,就是一直不斷變動 遇對他自己不利的,就焦點轉移論點,善用變換論點轉換焦點。 他非常可議的地方,是專業深知法律構成要件 所以會"嘗試說話綿裡針"激怒對方,但不讓自己犯了法律構成要件 ( 那篇他先問候對方父母 讓對方犯公然污辱的就是最好的證明 ) 最有名的台詞 : 我這個人喔,一向最不喜歡麻煩站長的 (意思是說 可以用法律來處理了 ) 不明究理的人,還會以為他是風度翩翩不罵髒話的君子 (果然人都是看表面) 事實上卻是個,機關算盡連上網都四處用他專業挖洞給人跳的傢伙 現實社會遇到這種是沒關係, 上網休閒遇到,就會很堵爛。 ![]() 此文章於 2013-05-01 09:42 PM 被 marinese six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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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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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啦 , 我出兩百萬 , 買那個要體諒的那個人的兒子的命啦 ..
一堆路上被壓死的機車駕駛 , 都是要體諒別人的違規停車出事的 ! 我出兩百萬啦 , 你把你兒子的命弄掉 , 我保證給你現金 . 這點錢我出得起啦 . 要別人體諒 , 用全民的利益來換取你個人的好處 , 用別人的性命換取你自己的利益 ![]() 此文章於 2013-05-01 09:43 PM 被 漲 停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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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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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說過了,[鄉愿]不是這樣用的,同樣的,[姑息]也不是這樣用的,更慘的,你連[舉例]是什麼都不懂. 我看,你跟你那位結拜兄弟一樣,帶藤條回去找你的國文老師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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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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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小妹妹,有人亂停我也很不爽,不是你不爽而已. 我說的是上下貨[不得已]的情況,你們這些人,到底可不可以拿出點程度來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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