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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淡水跟北投之間
文章: 2,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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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類似的問題還出現在馬華跟新加坡華人群體,一方面反對自家政府惡搞爭取政治平權, 對外卻是幾乎一邊倒的北京極權好棒棒,大中國萬歲,香港人活該自找的?! 何明修/中國因素在大馬:為何馬來西亞華人不支持香港反送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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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淡水跟北投之間
文章: 2,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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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yond 《海闊天空 》 2019中大保衛戰版本 (備份)
香港中文大學被清場 . 發射催淚彈 . 全影像紀錄MV... 對於香港來說 , 你/妳就是國際救援 ! 請方享出這個現場到你牆上 , 到所有可以分享的地方社團 , 你正在進行能力所及對香港的國際網路聲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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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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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笑死人了,當那些西方列強在瓜分殖民的時候,誰為那些在苦難中的中國人說過一句話? 國家的強大,才是人民的強大。 國家越強,人民越大。 所以西方列強現在是反殖民?那試問法盲什麼時候去指責一下那些西方列強? 新加坡可是早就獨立的國家,人家就算要民主,也輪不到別國來指責。 反過來,你早就應該為台灣促獨就統了吧? ![]() ![]() ![]() 馬來西亞更不一樣,華人在馬來西亞是被壓迫的一群,馬來西亞華人當然不支持香港。 中國的不平等條約,在英國97年後就歸還,早以作古。如果現在可以選,香港這些人可以自已選擇自已的去留。不想待,世界任你去。不過,再怎麼樣也不可能選台灣。 笑話一般的民主。 ![]() ![]() ![]() ![]() 此文章於 2019-11-20 11:14 PM 被 沒問題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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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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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拉張凳子 開始講百年前的古了! 也就是你們這股勁 站長這個點,熱潮不斷啊! 大夥酸幾句就好,我已經準備好明年選後好好的幫幫他們 怕它們跳槽支持朱,不再理會韓總機 這可不答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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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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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要支持誰,當然是隨各人的便。 說到我因此支持韓總?你是大頭症又發了吧?我到現在還在想要不要投廢票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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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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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怕它們跳槽支持朱,不再理會韓總機 藍底白字都有引用了 你投啥票,根本沒人在乎, 在乎的是明年你們又換了對象又愛上了,然後在這裡又在使勁的掰扯個沒完 所以才好好的要提醒 韓總機才是藍營的共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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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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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自已打自已臉的我現在第一次見到。 我投啥票根本沒人在乎,別人投啥票也跟本沒人在乎。韓總是不是我的共主?你在乎?我也不在乎…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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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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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於這些你這樣的人,我只有一個重點給你。 158條已經說的很清楚,授權給你。那你有沒有想過不授權給你? 每年微軟都知道要你繳授權金,沒繳就是停止授權。 根据基本法第158条,基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香港特区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对基本法关于香港特区自治范围的条款自行解释”。 現在可好,港人治港,說的是港人的司法屬於港人按港人既有的制度執行,然而,法院的終審判決是人大授權給特區法院的。且解釋權還在人大。 但如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在審理案件時需要對本法關於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的事務或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係的條款進行解釋,而該條款的解釋又影響到案件的判決,在對該案件作出不可上訴的終局判決前,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有關條款作出解釋。 再貼一次,看法盲是否能一掃之前的閱讀障礙。 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出解釋,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在引用該條款時,應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解釋為準。但在此以前作出的判決不受影響。 現在香港的終審法院卡在一個問題,那就是,請問一下,終審判決為什麼沒有上報給人大常委會?是說,香港的法院在搞港獨?那這樣中央還停在原地讓你自行解釋? 此文章於 2019-11-21 12:47 AM 被 沒問題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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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3,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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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83k12BFaQQ[/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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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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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他連蘇處長家屬的聲明都完全視而不見 一直在跳針說是謠言害死的 所以 他打自己臉屬於正常表現 你不能用正常邏輯判斷他們的思維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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