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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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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想到命運好好玩的劇情,亞當·山德勒的狗正在交配時,他的兒子和女兒問他,狗狗在做什麼?
結果亞當·山德勒就跟兒子說:這是你十年後才能做的事。 然後跟女兒說:這是妳三十年後才能做的事。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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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陣亡者的靈堂
文章: 3,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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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把女兒從小培養成痴女 仙人跳專門科 騙火山孝子幫主 這樣就不用怕了 此文章於 2017-08-22 02:24 PM 被 healthfirs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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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16 您的住址: Kleinburg
文章: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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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林奕含相關醫療紀錄未提及遭受性侵 林奕含自2008年12月高二下學期,開始在台大就診, 至2009年11月第一次發病台大住院, 其醫療紀錄均未提及遭受性侵害。 林女對醫生表示,她有長期偏頭痛及憂鬱症等病症 因為自醫學院休學,希望成為作家之志趣 與陳星相戀等事 未獲父母認同 與父母關係緊張,並與父母發生衝突後 服藥過量,經送急診治療並才住於精神部病房 林弈含父母責任也很大 林弈含本身就有精神疾病 可父母卻無法體諒她 反而繼續高壓的控制她 不管求學、工作、戀愛都強力干涉 父母逼林弈含唸北醫 甚至林弈含第一次自殺,也是因為和父母吵架 檢調說 要去林奕含自殺現場看有沒有其他證據 林弈含父母不願提告也不願提供其他資料(包括日記、電腦記錄等) 根本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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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城南偏西,天寧寺大殿佛像,向之虔誠膜拜,通靈祝告,如來賜福,往生極樂 此文章於 2017-08-22 02:34 PM 被 Richthofe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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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14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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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檢表示,經詢林女夫、父、好友等人,林女先生證稱,他幫林奕含申請電子郵件與Disp帳號,由林提供發文內容電子檔,他再上傳到Disp上,但因沒人回應,再請友人轉到PTT八卦版。妻子曾對他說有人寄信給她,但他沒看過內容。檢察官細譯PO文內容,主要是林奕含嚴厲指責陳國星不斷誘使涉世未深的補習班女學生與他交往,但並未提到任何遭陳國星強制****的情節,難認陳有犯行。
南檢表示,林女曾到某基金會法律諮詢,雖稱有與補習班老師發生性行為,有些同意,有些則否,但對律師進一步追問細節不願多談,也未回答是否知悉其他被害人真實身分與聯絡方式。林女有問到是否會成立通姦罪,但未特別提到「誘**」,律師提到本案可能證據不足,林女與先生才會上網PO文找其他被害人。 南檢指出,據調查,林女有收到自稱被害人的電子郵件,但寄件人不詳,未留聯絡方式,郵件內容有更改跡象。另據林女在電郵內加註的說明,林女當時認為,與她連絡的「被害人」是陳國星假冒,透過列舉多名對象與學校詢問她是誰,試圖套出她的身分;她也以此認為,應該有其他被害女學生存在。檢察官查詢該名寄件人使用的兩個電子郵箱,申請與最後登入時間僅隔數日,IP位址已逾保存期限查不到資料,難續追查真實身分。 https://udn.com/news/story/11438/26...relatednews_ch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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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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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件
我覺得最大的收穫就是 不應該小說辦案 初戀(小說初稿) 和房思琪的初戀樂園(小說出版) 據新聞講內容差距很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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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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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有那麼複雜.
****時未成年, 不論其它資料, 有一個聲稱X星是男友 => 過關. (因為不是強X了) 如果這麼不用擔心, 為何第一時間要X衛布違權去阻止? 現在也都是X檢說了算, 無頭公案有屍體也沒用啦, 早就注定結果. 有時候看人受到驚嚇(意外)的第一時間作法就曉得了. 不過, 一切講求證據的時代, 而證據是某單位說了算, 跟對岸沒啥差別啦. 以上是一個精神病患撈撈叨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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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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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8歲一樣被騙爽的啦 不管16還是18歲,一樣是在學校拼聯考 沒有在感情路上跌跌撞撞又怎會對騙炮大師有免疫力? 尤其是美女,被從小被騙到大的多的是 像宅宅工程師,一輩子沒談過戀愛 3X歲大魔導還不是一樣被騙爽的 16歲年齡是問題嗎?才不是 應該鼓勵16歲多交往才對 並且警告白馬王子之類的童話故事,讓他們認清第一次戀愛其實沒什麼,而且大多會幻滅 第一次痛正常,痛少一點才是應該改善的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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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16 您的住址: Kleinburg
文章: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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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170822/1187641/
林奕含諮商曾提「誘**」 卻因這點陳星脫罪 台南地檢署今天上午公開說明,補教名師陳星(本名陳國星)涉誘**女作家林奕含案不起 訴處分的調查過程。新聞稿中提到,林奕含在心理諮商時曾經提到「誘**」、「被強迫」 等詞語,但卻又提及「當時很願意滿足對方的慾望」,無法確認是否有違背林女之性自主 意願。 南檢指出,依據林女歷次心理諮商紀錄,雖諮商紀錄上顯示其曾提及「被強迫」及「誘** 」等詞語,然心理諮商紀錄另顯示林女亦曾表明認為那一段經驗「就是一場戀愛」,及其 「當時很願意滿足對方的慾望,好像是她的責任,同時有一種權力感,可以安慰高高在上 的對方」等語,是依上開心理諮商紀錄內容彼此不無歧異之情形下,亦堪認陳O星與林女 為****行為時,當下是否確有違背林女之性自主意願,尚非全然無疑,自難據此即遽對被 告繩以強制****之罪名。(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 當時很願意滿足對方的慾望 所以根本就是合意xx嗎? 既不是強x 也滿18歲 騙砲而已 口頭警告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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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城南偏西,天寧寺大殿佛像,向之虔誠膜拜,通靈祝告,如來賜福,往生極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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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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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兩件事讓我摸不著頭腦,在台灣,與未成年交合似乎是件小事,如果是合意性交的話,
甚至可能不了了之,但是下載未成年交合影片,警察就會非常積極辦案,甚至不辭辛勞登門拜訪, 到底看未成年交合影片,與真正的未成年交合哪個嚴重,我還真的是傻傻搞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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髒手很難把東西洗乾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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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16 您的住址: Kleinburg
文章: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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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應該都一樣嚴重 未成年影片如果不是外國而是偷拍的 表示可能有發生真正的 不過 跟林弈含事件無關 她當時已滿18歲 已滿18歲 已滿18歲 已滿18歲 已滿18歲 已滿1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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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城南偏西,天寧寺大殿佛像,向之虔誠膜拜,通靈祝告,如來賜福,往生極樂 此文章於 2017-08-22 08:49 PM 被 Richthofe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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