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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3 您的住址: Aotearoa
文章: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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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http://www.chpb.gov.tw/part_net_top...03&group_item=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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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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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一巴掌打下去,我看一些自認法律人和自認很懂交通規則的人,臉應該都腫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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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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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感謝幫忙釋疑~~有這個函文,就代表我認知錯誤,警政署有發函成取締內規! 有罰則,確定就不能紅燈牽車右轉~~ 引用:
喔?剛不是有人一付不確定的樣子,有人幫你找資料,你倒是風涼話說挺快的~~ 此文章於 2012-12-20 10:35 PM 被 shadow201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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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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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本來就是很明顯示的事實 法律也有規範 就不知道一些人怎麼那麼喜歡硬凹 不抓 不代表就是對的 真想抓 可以把大家罰到死 可是給了方便 也不要就隨便起來 法律不是這樣亂解的 引用:
首先 那不是內規 而是法律有著明確規範的 我不是就很確定的告訴你了 資料也找給你了 別人也貼了 你就說r網友才是專業的 好了 這篇可以安心的讓他沉了 此文章於 2012-12-20 10:42 PM 被 lomp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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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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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認知錯誤沒話說,錯了就是錯了, 我的立場就是建立在沒有罰則,也不影響其他用路人的情形下~~ 有人舉出正確的條例來,沒什麼好說。 不過有人舉了錯誤的違規法條,什麼78條,什麼行人XX法的, 這樣就是認知正確?解讀正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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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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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一直都不確定這個狀況違不違法規,所以我從頭到尾,都不敢肯定誰講的才對. 我只是告訴你,不要那麼相信很確定的人所講的而已,這樣你也有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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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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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不是說了,可不可信,自行判斷?你如果不指出謬誤,對錯也和你沒關係~~ 你從頭到尾沒表達過意見,只想放馬後砲,我指出這點,有問題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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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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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感謝告知有這個解釋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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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文章: 1,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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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熄火牽上人行道過個水,就可以右轉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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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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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嘿嘿~~這又是另一個問題了~~ 如果交通部已經回函警政署,明示要將下車牽車右轉視成違規, 難保你過個水,人家又會發函視成違規… 小心為上小心為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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