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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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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依照路權觀念我沒有錯∼ 難怪台灣不過是嘴炮路權罷了。 然後你也沒有看懂“在交通法規上不會有問題“這句話的意義...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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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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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用畫的會比較準嗎 ![]() ![]() ![]() 我前面說了 , 影片中兩台車都出現的時候是 14 秒 , 撞擊的時候是 19 秒 . 黑車有足夠的時間來減速閃避 ... 當然 , 如果你是那種五秒鐘還無法決定要不要剎車的人 , 就另當別論了 .. ![]() 引用:
好可怕 ![]() ![]() ![]() ![]() ![]() 引用:
1. 吞下下 2. 學黑車 你 , 或者其他人怎麼選 ? 此文章於 2012-11-06 01:55 PM 被 漲 停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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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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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知道怕了就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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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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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避開大車我想是大部分人的反應... 我只是不太相信白努力定律會是造成車禍的原因罷了 擔心這個的話, 不如避開中二高還實際一點 和美附近風有夠強, 對小車影響很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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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1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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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陰影跟我劃的線是同樣道理 如果二台車在同一車道,陰影不會拉那麼開 我不是要探討為什麼會撞(你說的我懂) 而是要指出休旅車在多麼糟的距離下逼車 此文章於 2012-11-06 02:05 PM 被 阿魯米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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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苗栗
文章: 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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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現實狀況檢舉的案例中,有一部分會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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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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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曾經是個良好公民, 直到我膝蓋中了好幾箭.. 大多數是交通號誌燈(也就是紅綠燈)壞掉申報. 有幾次是交流道的草過高根本看不到車. 有一次是陸橋上事故(這個來得不算慢). 公家機關給我的感想就是不出事就看心情處理. 如果真的有在處理並依舉報發獎金.. 我會認真考慮在公司裝個T字路口錄影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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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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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台北市、新北市的話,
用 1999 去報可能比較有效。 畢竟有個主管單位外的部門在追踪進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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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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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沒有人發覺其實兩個車道的前車
位置和速度幾乎都相同 休旅車加速超車的話也超不過 可能發現後便卡在兩車道想逼退後車減速 他前一部賓士早就看到 所以切右邊慢車道超車 剩下他傻傻的往左邊擠 只能說沒本事不要亂換車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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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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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你還是不懂 ... ![]() 別人違規 , 我們是因為不想發生車禍 , 所以選擇讓出行車空間 . 這篇沒有人認同休旅車的開車方式啊 . ![]() 我不是講了多次 , 遇到這種 , 我都選擇讓 , 然後剪輯影片送去檢舉 , 高速公路上一張 3000 . 而黑車選擇了最糟糕的方式 -- 玉石俱焚 ! 此文章於 2012-11-06 04:05 PM 被 漲 停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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