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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生命的十字路口 
					文章: 146
					
				 | 引用: 
 前面就說了 [公共場所安全]與[教育孩子]是二個議題, 除非認為公共場所不必安全,家長應該要自己教會小孩閃避, 不然我看不出來,要求業主保障其營業場所的安全有何不對? 以地滑摔傷為例,可以檢討 是否加設防滑設施, 是否標識不夠清楚, 是否改變清潔順序, 是否更換清潔道具....等 而不是一句[都是小屁孩沒家教],然後結案。 引用: 
 若照你說的,家長最大的責任應該是不要帶小孩進入餐廳,因為危險因子太多了。 
				__________________ 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 |||||||||
|  2012-10-09, 03:26 PM
			
			
	#121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2 
					文章: 14
					
				 | 乾脆有小孩的都不要開伙好了!!省得被湯燙到∼ 前面自己都已經說過這是兩個議題,後面又扯在一起講?? 已經講過,誰對誰錯,燙傷的還是受害最重啊! | ||
|  2012-10-09, 03:30 PM
			
			
	#122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 引用: 
 如果家長不能管好小孩,真的最好不要去,對自身及其他人都好。 就算沒有熱紅茶,一般餐廳也有可能會有熱湯、刀叉、爐火等危險物,你要這些餐廳 通通收起來嗎? 不可能,所以不能管控的小孩最好還是待在家裡,等他願意配合再去 ,中間敢不聽話就帶出店外管教,肯配合再繼續吃飯。 我自己小孩就是這麼教,不要說小孩管不住,怕是根本沒有約束他,放任他亂跑。 此文章於 2012-10-09 03:36 PM 被 Quaker2002 編輯. | |
|  2012-10-09, 03:33 PM
			
			
	#123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2 
					文章: 14
					
				 | 引用: 
 好慘   家長帶頭衝,小孩不知道有沒有活下來.... 很多家長非要等到來不及彌補才會後悔!! | |
|  2012-10-09, 03:35 PM
			
			
	#124 |   | 
|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碎石堆緩衝區 
					文章: 1,807
					
				 | 引用: 
 +1 個人帶小兒出外用餐也是限定一律乖乖坐在椅子上 若要下來一定有一位大人(我或內人)全程在旁陪同監控 如果有吵鬧影響他人舉動的話 ,會先用嚴肅的口吻要求停止 要是不聽或再犯的話 ,就直接帶出去到店外罰站 ,當然大人也是跟在旁邊 這些沒什麼好說 ,百分之百都是身為家長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 「優雅ズ舞よ」∼ロ③ДワКиャみ∼ | |
|  2012-10-09, 03:37 PM
			
			
	#125 |   | 
|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 引用: 
 我理解你的訴求『業主保障其營業場所的安全』,這是正面的, 不過,有些人死抓著這點來要求店家需負起責任, 這就是前面有網兄講『是家長減少自責的舒壓方式之一』, 是的.. 以法規來說,家長贏得這這次的賠償, 真的好了不起喔..我好想給那種家長按個讚。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
|  2012-10-09, 03:41 PM
			
			
	#126 |   | 
|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生命的十字路口 
					文章: 146
					
				 | 引用: 
 很好啊!我並不反對你的教育方式, 我要提醒的是 請不要因為[小孩有沒有家教]而去忽略背後公共場所應有的安全責任。 岔個題,記得小時候公園裡的遊玩區(溜滑梯、盪鞦韆之類), 地面就是一般土石,有時還有些碎石頭, 因此玩著玩著難免都會因為這些石頭有些擦傷, 現在有些公園的遊玩區,都會設置軟材質的地墊,玩起來受傷機會小多了。 
				__________________ 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 |
|  2012-10-09, 03:46 PM
			
			
	#127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 引用: 
 我了解你的意思,所以法律上店家必須承擔賠償及後續責任。 | |
|  2012-10-09, 03:51 PM
			
			
	#128 |   | 
|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生命的十字路口 
					文章: 146
					
				 | 引用: 
 回到水餃店問題, 從新聞畫面我無法確認湯桶的位置, 但附近有看見一台自動販賣機, 既然是消費者可能使用的動線, 別說降低風險,不要去[增加]風險,都是好的, 怎麼會在附近放滾燙的液體呢? 
				__________________ 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 |
|  2012-10-09, 04:02 PM
			
			
	#129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9 
					文章: 93
					
				 | 引用: 
 也許吧 所以造成了很多沒有家教的小孩 因為太多放縱的教育 對我來說 我媽就是這樣教我的 1就是1 2就是2 沒有妥協 | |
|  2012-10-09, 04:02 PM
			
			
	#1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