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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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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在狗主人態度還沒糾正之前, 我實在不鼓勵他們再養狗.. 我是說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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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Save Room
文章: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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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度 => 到靈前跪拜上香,口中必須念念有詞 (我知道錯了... X N)
公道 => 奠儀 (非賠償金!) 必須能買一隻新狗,加上之前養育的費用和精神賠償 如果不是的話,麻煩樓主解惑... 此文章於 2011-10-08 11:06 PM 被 buddy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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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桃園
文章: 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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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這種態度難保以後沒有第N次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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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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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你們不在現場,無法了解當時的緊急性吧?
那要是您家的孩子在根本無預警的情況下被撞了,您也是這麼想? 今天你如果是開車的人,看到這麼小的巷子,還會開車開得那麼快? 是要趕去投胎?巷子裡應該是有限速的吧? 我沒有說我們沒有錯,所以今天我們想要看到只是一種態度! 你們不懂我家妹妹慘死輪下全家人有多心疼 我是女的,不是要來取暖 老實說,我只是想要得到一些方法,可以提供我們去做 並沒有想要你們這些只會為了反對而反對根本沒有看清楚貼文的網友來給溫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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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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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 ![]() 一直強調你是女的是怎樣 如果不是女的就切小雞鷄 ![]() 提供你一個方法就是閉門思過吧 別再來害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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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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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預防重於治療. 你想盡辦法要把責任歸咎在汽車駕駛身上的態度很不可取. 就算今天所有的證據都指向汽車駕駛有責任好了, 狗仍然是因你而死 只要你帶狗出門的態度不改, 我實在很擔心下一隻狗仍然會有同樣的命運. 你一直強調對方車速過快根本沒意義, 以汽車的重量, 不管時速多慢, 只要你的狗跳下車的時機夠巧, 輾過去就是輾過去. 單憑�***面之詞, 根本無法確定對方是否有肇事責任. 一個狹窄到連狗都沒有容身之處的小巷, 我不相信汽車能開多快而不會擦撞到你的後照鏡? 講難聽點, 要是真的是自己的小孩因為這個情況被撞死, 我會去自殺. 因為怪罪駕駛根本沒有意義, 何況那個駕駛未必有錯. 此文章於 2011-10-10 12:43 AM 被 sazabijian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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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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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你又養了一隻狗的話 跟我說在哪 我可以在路上撞一遍給你看 這樣態度你爽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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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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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SO WHAT? 態度?妳要什麼態度? 狗死了又如何?小孩?妳把狗當人是妳的自由,我們沒那種義務 傷心?那又如何?狗是誰殺死的?狗又為什麼會出現在不該出現的地方 誰又該檢討? 如果妳把妳家小孩也放上路被車撞了,那保證妳會上新聞... 請搞清楚一件事,不管是巷子或大馬路,車道是給車走的,不是讓妳放狗逛大街的地方 今天是妳運氣好,撞上狗的是車,不是騎機車的,如果今天有人為了閃避妳家的狗 撞傷或撞死人了,妳會跑出來承認那是妳家的狗嗎?? 態度?回去好好反省為啥讓那可憐的小狗跑到車道上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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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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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要拿人比喻,請在法律規定帶小孩出門需要上鍊再說 ![]() 人是人,畜牲是畜牲 請問你的狗有沒有具法律所附與的權利? 請問那條巷子速限是多少?該車時速多少? 你說超速是因為有證據還是因為撞到你的狗?看你用的是疑問句,表示你沒有具體事證證明你的說法 若是後者,則有毀謗罪的可能 ![]() 再者你也不在現場,你就可以了解當時的緊急性 ![]() ![]() 不檢討自已的行為,掩飾自已錯誤的態度眾人應該都很清楚的看到了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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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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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直重複同樣的話
感覺上是故意引人來砲的 不知道是啥心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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