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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Totenkopfverbande
文章: 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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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既不是精神科的專業醫師也沒有什麼愛心,憑什麼感化這種喪心病狂的人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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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r bekennen uns zu dem Geschlecht, das aus dem Dunkeln in das Helle strebt. ------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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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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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行的~要相信你自己X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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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0 您的住址: 天母
文章: 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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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罵人權與廢死團體, 更該死的是讓罪犯假釋成功的司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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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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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 台灣的司法制度就有很大的問題
監獄為什麼屬於矯正機構 為什麼要試圖去教育、感化、矯正那些人渣 敗類 因為基於矯正的目的,所以刑期不可以開太重,無期徒刑可以假釋,就是為了要給受刑人有改過向善,重返社會的機會,刑期開太重沒機會讓人渣們出來會讓他們失去改過的動力。 根本就是狗屁,媽的 有些人就是根本毫無道德良知,感化個鬼、矯正個屁,監獄應改為以懲罰為目的,你犯了錯就是進去接受懲罰,該死的就直接斃掉,想假釋要很高的門檻個案處理,現在的假釋弄得好像進去沒出包就一定有機會假釋,然後放出來直接用社會上的民眾來測試他到底改過了沒,然後再來說,恩 經過這次假釋證明他還沒改過,再回去關一下,下次再來測試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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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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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需要的是矯正與治療…我尊敬的羅素先生也是這麼想的。
可惜我實在很難同意,這算是少部份,我無法贊同他的部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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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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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0
文章: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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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就麻煩各位在選擇時,睜大眼睛看吧 謝國樑「槍決44人 和屠殺沒兩樣」http://senucse.blogspot.com/2010/03/44.html 這位不知道是那個選區的,基本上這種立委,我不相信他們會走嚴刑峻法的方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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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0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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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每一個週期出獄的有100人,99人隱姓埋名過著平常人的生活,1個人繼續為非作歹。
新聞只會報那個為非作歹的一個人,卻不會報回歸正常生活的99人(99人也不願被報)。所以每一個週期都會有一個人為非作歹;每一個週期新聞都會報那一個人為非作歹;每一個週期觀眾都會說:【馬的!又一個出獄後再犯的人渣!】 久而久之.............所有出獄的犯人都會回鍋=所有出獄的犯人都絕對是會再犯的人渣=司法都只會放出人渣=司法應該把所有犯罪的人一律處死或者終身監禁。 ![]() 虧我還認為這裡一堆知識分子 ![]() ![]() 我還以為佛山都是黃飛鴻,結果卻是一條蟲,太讓我失望了~~~~~~ ![]() 此文章於 2011-03-22 09:59 PM 被 Cu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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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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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都只腦內補完的說 "假設" 了~ 去查下 性侵犯 的再犯率~再出來砲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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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奧丁
文章: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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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以鞭制鞭好了 薔薇鞭也不錯 一天鞭10下 放出來大概也不能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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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瀚無垠的宇宙、不停前進的人類、 永無休止的爭鬥。 不管是以往的歷史, 或未來的展望,是已知,是空想, 只有一件事實存在── 「人類永遠無法自歷史的教訓中學得任何教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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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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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以後那些監獄應該再分割一個單位出來 叫敬事房 同事間以公公相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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