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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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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還有釋字,不准有第六種方法....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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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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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真的是很大沒錯, 他可以判總統死, 也可以判陳進興生
可是當法官用很可笑的見解來判定時, 輿論跟監察機制就必須制止 不能無限制的放大法官的權力, 法官的權力不能大於人民的福祉. (所謂可笑的見解: 如摸胸十秒無罪跟新手不會注意後視鏡) 這也就是媒體報導也是許多人參與討論的原因, 無關炒作問題 更何況先爆出來的還是司法人.(這表示連他們自己人都認定是有問題) 當參與判決的法官承認遭到上司及其他法官關說時, 這件事就上升到國家根本上了 百姓只想知道這個國家是否還有救! 另外二審檢察官也是有可疑之處啊...... (一二審是同一個檢察官嗎?) 不過換個角度來看A兄跟惡兄的討論 也讓大家多了一些法律知識 不無小補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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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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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昨天一整天都在思考,某位朋友似乎對司法界很寬容,對新聞媒體卻很苛刻,這種偏頗的態度令人不以為然。
司法界有良有劣,新聞界就完全沒有有良心有理想的人嗎?而且新聞人的處境更嚴苛,在發揮良知與道德之前,還必須先保得住飯碗,先活得下去。 近年常有將社會亂象歸咎於新聞媒體的說法,我一直都覺得是搞錯因果關係了。說句極端的話,難道要媒體不准播報,一切都黑箱作業,讓民眾沐浴在無知的幸福當中嗎? 我只想再說一句話,新聞媒體當然不見得潔白無瑕,但也請不要,將一切的罪名都歸在它的頭上,學法的人請客觀一點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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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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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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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人知道這個 法官之子肇事逃逸竟無罪 新聞的詳細
都是鄉愿罷了
政府沒有強制力 立法委員不肯強烈要求修法 怕得罪某些人 這種事 我相信以後還會在發生 不是第一件 也不是最後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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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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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8 您的住址: BLM
文章: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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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對司法人員很寬容 ?
指的是誰 ? 我還是惡蟲 ? 我有表明立場 , 我提出我的看法回應此篇 , 不代表我支持該高姓 法官的無罪判決 .只是因為看到媒體偏頗的言論而提出不同看法. 惡蟲同樣也有表明不支持無罪判決 . 請問各位網兄 , 你們哪句話看到我或者惡蟲支持此案的司法官 ? 只因為我們給各位的看法不同 , 所以我們就是偏頗 ? 你要我們兩邊都罵才叫做公平 ? 要跟普羅大眾一起罵才是中道 ? 媒體有沒有做出平衡報導 ? 沒有啊 , 我們幫媒體提出另外一邊的聲音 , 所以我們就是偏頗 ? 不是吧 , 鄉民已經習慣 , 非我族類 , 一律追殺 . 只要發言不挺我們這 邊的 , 就不是自己人 . 當然就是跟鄉民作對 . 這是先問立場 , 不看是非的一種非理性表現 . 司法給人失望的感覺 , 這是長久以來的現象 , 當然法律人也得負責 . 尤其不斷的爆出黑暗面 , 當然會令人失望跟唾棄 . 這種東西無須辯護 , 也無法辯護 , 只能從自我改善做起 . 只是媒體給的資訊如果是錯的 , 也會導致人民對於司法更多的不滿與 憤怒 . 難道這點我們都不能反駁跟說明嗎 ? 不是壓制媒體不准報 , 但至少要給社會大眾一個正確完整的訊息吧 ! 這也是媒體人的社會責任不是嗎 ? 如果媒體人都可以用怕餓肚子 , 來選擇性正義 , 用操作來換取收視率 , 用收視率來換取溫飽 . 那 , 我們還能期待這種媒體給我們的訊息嗎 ? 法律人也是人 , 那是否也可以因為要溫飽 , 要享樂 , 而做出不法的行為 , 來或取不當的利益嗎 ? 都不行吧. 這社會上 , 正義就是正義 , 對的事情就是對的 . 不應該以身份來做出 任何修正跟調整 , 不是嗎 ! 當我們給各位另外一種看法的時候 , 不代表我們就是維護自己人 , 不代表 我們選擇與各位為敵 . 各位何不敞開心胸 , 聽聽媒體以外的另外的聲音呢 ? 當然不是強求各位認同我們的看法 , 畢竟每個人的思考方式跟立場不同 , 就會有不同的解釋 . 只是希望與各位交流一下而已嘛 . 我不是跟各位爭事情對或不對 , 只是希望另外一種看法跟聲音也能被看見 如此而已 . 如果有人質疑的是我包庇自己人 , 那我感到抱歉 , 竟然給各位這種感覺. 但這絕對不是我的原意 , 也跟各位說聲不好意思 , 讓你們誤會了 . 此文章於 2010-08-13 11:27 AM 被 A ROD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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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8 您的住址: 離題星球喇迪賽人
文章: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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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來這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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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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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delin & Crazynut +1
回到最源頭來看, 法律不就是保障一般民眾嗎? (這當然是很不容易達到的理想...) 但在這個案例裡, 我們看到的是詭異的邏輯, 不符常理的判斷 少數法律人舞文弄墨, 為"自己人"開脫, 很令人失望 我們也可以用種種專業名詞加上詭辯, "證明"水是會往高處流, 但事實上水就是往下流... 這個審判也差不多是這樣, 用許多法律術語來掩蓋不何常理的邏輯 整個制度對法官有極大保障, 然而我們只能"期待"他們憑良心做事, 幾乎無從監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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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8 您的住址: BLM
文章: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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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媒體人有正義之士 , 法律人也會有 . 不然一堆爆出來的黑幕是怎麼來的 ? 看不慣現在這種情形的也有 , 剷除異己的也不會少 . 不管是法界媒體界還是炭烤界 , 光明與黑暗的勢力永遠都會存在 ! 台灣人也該加加油啦 , 多學習一點法律知識 , 不要老是情理法 , 把法放在最後一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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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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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不要認為念了四年法律 (或許再加上研究所), 見識就高人一等了
鄉民很容易受媒體煽動, 法律人就完全冷靜就事論事~~ 看不出來有啥根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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