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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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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01敢不贊成這種行為的,都被扣上DELL工讀生的帽子了 所謂群眾力量是指? 現在還沒鬧上法院,一群人自以為人多力量大,打著01或者PTT板眾的招牌,自以為可以輕鬆讓DELL低頭 我不相信到了真的要請假上法庭的時候,這些"群眾力量"有幾個願意丟著飯碗去跟DELL爭那幾千塊 官司打輸了還有被DELL反咬的風險 最直接的就是誰要花錢請律師? 此文章於 2009-06-29 07:08 PM 被 iabuw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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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市
文章: 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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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要想太多,我只是覺得要告快去告 在網路上搖這麼響沒啥用 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assist03-01.asp 給你參考 至於你犯的嘴砲錯誤...比如... 基本上...民事訴訟是沒有告訴人的,答辯狀...唉...懶得講 按鈴申告...那是刑事的... 還有民事裁判訴狀,請參考上述台中地方法院 當然各法院網站都有,對一般民眾很好用 民事訴訟...唉,你都沒繳費...拿去櫃臺說你要告...誰理你阿 就算非訟也要先繳費阿,這樣不行喔 那個...我麻煩你,明天跑一趟你鄰近的法院 去看看最基本的法院櫃臺長成怎樣再來說 阿,應該說,上面的訴狀長成怎樣先下載來看一下 我麻煩你,要走法律途徑,就認真走 不然說那一大堆,都是屁話 法院一天案件可多著,最基本的,有人出車禍被撞了、會被倒了 總該請求賠償一下吧,很多人書也沒念二個還不是照樣跑法院 不要想得太複雜,只是光在這邊嘴砲,是沒用的 至於你們告贏告輸都跟我無關,只是做成判決的時候讓我參考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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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Red Planet
文章: 4,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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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法官不會也不可以認為這是種麻煩,因為法律就是法律,有本事除非你修法,過度自由心證一審法官也會被二審法官吐槽的,依法看到的Dell敗訴的可能性大概在七成,不過就算勝訴,Dell也必須面臨違反公平交易法的罰鍰,最高可處2500萬,還有違法消費者保護法的部份,整體而言不出貨又告贏,就得吃廣告不實罰金,最高罰到2500萬,如果直接出貨就得虧錢,橫豎都是得死路一條,如果不出貨又告輸真的是兩頭皆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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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war is crates by fear and ga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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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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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價差太大,大量入手必定能脫手 DELL如果按照訂單出貨,自家的LCD應該會崩盤一陣子,還可能有後遺症 不管自用或轉手都賺 毫無疑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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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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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消費者不管怎樣都是贏家 法院有消基會 公權力有消保會 所以,以後跟著鄉民買就對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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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您的住址: 雅閣裡(Ugly)
文章: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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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有問過消基會了 能提供幫助的部分,他們會盡量提供管道 不過他們不是樣樣主張都能接受 反正,"轉介"給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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