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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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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格一下,雖然我的看法是跟大濕爭論一點營養也沒有.
收工前看到PM的回信實在是很無奈. 引用:
嘛...我的感覺是當時講不過別人,所以就龜起來等機會玩君子報仇三年不晚? 千方百計用"怎麼有勇氣繼續待在這裡""讓大家認識你是怎樣的一個人"這類說法, 說不出個所以然來就玩趕人走這套? ![]() ![]() 大濕您請自便阿,看您是要玩"金魚排遺"還是要在簽名"掛人頭" 我都沒意見. 以你的做法你的態度,我的用詞到現在我真的覺得太客氣了 就像前面說的,除非你有什麼曠世奇文,還是破天荒的見解, 個人不打算再跟大濕你有什麼討論上的交集. 想請我走人或換帳號,拍謝有在用的就這一個, 上哪去我都不打算改ID,事情對錯有先有後, 有本事就從頭分析一個"我犯錯在先"的說法讓我心服, 要我誠心誠意道歉也不是什麼難事.要眾人公評也是你說的,我無所謂. 若否,走?我為什麼要走?我被停權了嗎? 私下好好橋,溝通一下,你不要; 有意見覺得別人欺負你,讓你循正常管道申訴找人裁決,你也不要; 要弄一個像批鬥大會一樣的公審才行? 嘛.....請便阿,不過我不見得有閒有那個興致奉陪就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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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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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只不過簡單指出一個事實,就是[你只會檢討別人的言行,對於自己的,標準卻寬鬆得很]. 然後,你就能扯這麼多,請問,你是有被害妄想症嗎? 幫你分析一下你的弱點,就是話太多,三言兩語就可以指出的重點,講得[落落長],真的很沒力. 不過,似乎,這點你頗引以為傲,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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