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1,383
|
引用:
沒錯,真的很爛,我一開頭就說了. 我只是不想點更明而已...... 不然淫長去修車,付完錢. 然後師傅在那邊靠北說有夠難修有夠難改, 弄了又沒有多拿薪水. 要去詢問修車師傅分到多少錢嗎?? 沒修好,二修三修是要找車廠理賠還是師傅理賠?? 冤有頭債有主. 人情面上我不是當事人我不清楚, 但是就理上也沒有說不過去的地方,就這樣.. |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挖那災
文章: 5,756
|
引用:
這點請翻悅六法全書謝謝~~~ 我也翻了很久..... 貼出法條只是希望 大家在理性的狀況下做溝通 講簡單一點就是求自保 我前面一開始就說了~~~ 不希望為了這種事撕破臉!!
__________________
盜用別人作品是很可悲的一種行為
若當事人前往警局備案 盜用著不論是跪囚或是願意接受阿魯巴極行 都無法逃避法律制裁 侵犯著作權屬公訴 就算當事人放棄或得到了求償 也無法簡輕或免除刑責 盜用前請三思 billypro別在白目了 你以盜用了兩次囉 |
|||
![]() |
![]() |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1,383
|
引用:
恩,前後文兜一下吧. 如果只是意氣的說法,那沒什麼值得說的. |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挖那災
文章: 5,756
|
引用:
麻斗沒來找我前面說過了也沒傳簡訊給我謝謝!!
__________________
盜用別人作品是很可悲的一種行為
若當事人前往警局備案 盜用著不論是跪囚或是願意接受阿魯巴極行 都無法逃避法律制裁 侵犯著作權屬公訴 就算當事人放棄或得到了求償 也無法簡輕或免除刑責 盜用前請三思 billypro別在白目了 你以盜用了兩次囉 |
|
![]() |
![]() |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1,383
|
引用:
恩啊,垃圾是誰說的..... 要對號入座,那就請座吧. |
|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板橋垃圾堆
文章: 732
|
頭暈..一陣子沒來了....怎會這樣咧? 大家不要動怒好好說吧!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79
|
從這篇討論中部分人回應,
可以看到不少人在玩攝影方面, 只單純追求器材與技巧的增進, 卻對人文思考與自我內涵如此缺乏。 有些事情可以用比較正常的方式舉例來說明, 何必用比較粗俗的方式舉例? 最後還以"說給垃圾聽"的方式回應質疑的人。 當攝郎們努力培養攝影眼、攝影腦之餘, 請多淨化自己的心靈, 否則用高級器材&高超技術, 拍出畫質好&曝光&構圖良好的照片, 內容卻空乏無味。 老實說,倒不如直接買本風景圖鑑or寫真集來看。 娛樂價值還比較高。 此文章於 2007-10-18 03:43 PM 被 aston 編輯.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挖那災
文章: 5,756
|
引用:
好好說沒人貼 說到現在還是有人在問錢的事 沒人動怒..... 若動怒~~~ 我應該在人魚發文的那一天就做出回應
__________________
盜用別人作品是很可悲的一種行為
若當事人前往警局備案 盜用著不論是跪囚或是願意接受阿魯巴極行 都無法逃避法律制裁 侵犯著作權屬公訴 就算當事人放棄或得到了求償 也無法簡輕或免除刑責 盜用前請三思 billypro別在白目了 你以盜用了兩次囉 |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挖那災
文章: 5,756
|
引用:
小弟決得在這為了沒有結論的是不段的回覆 看看些特殊的敘述到可放鬆放鬆 不管是聖人或是神..... 說的話都不可能被所有人接受 且ks_stone 一開始沒有說別人是垃圾的意思 到最後卻有人說他垃圾說他低級說他很爛 這才是無言的地方吧
__________________
盜用別人作品是很可悲的一種行為
若當事人前往警局備案 盜用著不論是跪囚或是願意接受阿魯巴極行 都無法逃避法律制裁 侵犯著作權屬公訴 就算當事人放棄或得到了求償 也無法簡輕或免除刑責 盜用前請三思 billypro別在白目了 你以盜用了兩次囉 |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楓葉與霜晶的華爾滋
文章: 1,862
|
看完之後,我的感覺是:
1)外拍是有收費的。 2)跟麻豆說,要收費就沒照片。是外交辭令式的告知。讓麻豆誤以為外拍是沒有收費的。其實這是主辦人與麻豆所訂下的交易方式。錢與照片二選一。沒有說這外拍是不收費的,只是主辦人只願意給麻豆照片或是金錢。而不是兩者皆給。 3)麻豆聽到這外拍是有收費的,但卻發現自己沒拿到。心裡頓時不能適應。但當初主辦人便說了,要收費就沒照片。所以本身是不衝突的。有爭議的是,主辦人是否是在玩文字遊戲?去造成三方之間的誤解,使自己獲利。 以上是我看完整段的推論。
__________________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