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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釋天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30
千千萬萬不要當保人
否則下場很慘......
     
      
舊 2005-04-15, 12:01 AM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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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釋天離線中  
dwight1116
Advance Member
 
dwight1116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343
還好還有救......
PCDVD真造福不少網友阿


繼續潛水..............
 
舊 2005-04-15, 12:09 AM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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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wight1116離線中  
boaboa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竹北
文章: 206
引用:
作者瘋狂火星人
話說........的確是有想扁你的衝動.......

不過~~~都是緣分吧.......
她願意無怨無悔的守在你身邊......
希望你能夠珍惜,不然的話,也不配做個人了.....

我會不會太囉唆啊~~~跟你們素昧平生的...........
哈~~~~


不會啦...

緣分唄...我們也算有緣..

好險我才說一點點..
不然可能要換個id上站了吧..

呵呵
你在台南的黃色鬼屋喔..
火車站那間嗎?
過陣子去光顧好了..
__________________
Put your hands on your conscience!
And you say:you accept that!
舊 2005-04-15, 12:29 AM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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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boa離線中  
boaboa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竹北
文章: 206
引用:
作者藍眼
我記得沒錯的話我好像是7~8年前畢業的吧
當時我要把那些美眉很累的.我讀電子.要把個資料處理科的來回就要10~15分鐘.而下課到上課的空檔時間也就是這個時間



同感...
感同身受..
商科大樓在最後面..
每次上課都大約要走個十到二十分鐘左右..
__________________
Put your hands on your conscience!
And you say:you accept that!
舊 2005-04-15, 12:31 AM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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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boa離線中  
bluewave
Major Member
 
bluewav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大街小巷
文章: 165
我覺得無論如何千萬不能有想擔400萬的想法,
即使夫妻財產分開,老婆如果被宣告破產,薪水都是得拿來還錢的,
在破產的這段時間內,樓主要一個人養家還有應付女友爸媽的需索無度嗎?

所以如果保人成立,我覺得處理的是方式是不要付房貸,
讓房子被法拍,這樣才可以損失少一點,而不是等到被脫手負擔400萬的債務,
除非你錢賺的很多,不然這400萬一壓下去,你的人生就烏有了...

對於如果要結婚的聘金,我覺得重點在於你女友的態度,
因為沒必要給那種死要錢的人一筆聘金,自己去公證其他錢拿去渡蜜月都好。

我想樓主口中的未婚妻應該是還沒訂婚吧?如果訂婚了的話應該聘金都入對方口袋了,
弄清楚你女友的心意,讓你們倆有個美好沒有阻礙的未來,人生才有希望~

祝你們永遠幸福快樂
__________________
「 假如你不會替人捲繃帶,就不可以去觸人家的傷處。」 - 赫德

我們總是喜歡把話藏在心底﹔為了尊嚴,也許還為了許多愚蠢的理由

舊 2005-04-15, 12:41 AM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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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wave離線中  
qoopig45
Major Member
 
qoopig45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50
這只是抱怨文吧?

沒有人會有那種豪膽去當那擔保人吧!
舊 2005-04-15, 12:56 AM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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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oopig45離線中  
liyuan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382
千萬不要想不開
財產分開也沒用拉

此文章於 2005-04-15 01:14 AM 被 liyuan 編輯.
舊 2005-04-15, 01:08 AM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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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yuan離線中  
boaboa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竹北
文章: 206
引用:
作者qoopig45
這只是抱怨文吧?

沒有人會有那種豪膽去當那擔保人吧!



這只是求救文..
因為她已經簽了保人.,












今天又不能睡覺了..原文書好累..
__________________
Put your hands on your conscience!
And you say:you accept that!
舊 2005-04-15, 01:19 AM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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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boa離線中  
boaboa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竹北
文章: 206
引用:
作者bluewave
我覺得無論如何千萬不能有想擔400萬的想法,
即使夫妻財產分開,老婆如果被宣告破產,薪水都是得拿來還錢的,
在破產的這段時間內,樓主要一個人養家還有應付女友爸媽的需索無度嗎?

所以如果保人成立,我覺得處理的是方式是不要付房貸,
讓房子被法拍,這樣才可以損失少一點,而不是等到被脫手負擔400萬的債務,
除非你錢賺的很多,不然這400萬一壓下去,你的人生就烏有了...

對於如果要結婚的聘金,我覺得重點在於你女友的態度,
因為沒必要給那種死要錢的人一筆聘金,自己去公證其他錢拿去渡蜜月都好。

我想樓主口中的未婚妻應該是還沒訂婚吧?如果訂婚了的話應該聘金都入對方口袋了,
弄清楚你女友的心意,讓你們倆有個美好沒有阻礙的未來,人生才有希望~

祝你們永遠幸福快樂




訂婚了...有給個小條的
也辦過二桌..

至於聘金還沒給..
因為結婚還要過個好幾年..
那要等到結婚才給..又不是呆子^^"

謝謝你的祝褔..^^希望你也能幸褔快樂..
__________________
Put your hands on your conscience!
And you say:you accept that!

此文章於 2005-04-15 01:22 AM 被 boaboa 編輯.
舊 2005-04-15, 01:21 AM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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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boa離線中  
NFS-ZERO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2
Talking

引用:
作者boaboa
存證信?

恕刪....


我未婚妻人在高雄..

她家在台南歸仁..


小弟我也是住在歸仁耶.....

您有去過您女朋友家過嗎

要不要我去幫您看看他家長的如何......

順便幫您拍一張照片

此文章於 2005-04-15 01:27 AM 被 NFS-ZERO 編輯.
舊 2005-04-15, 01:25 AM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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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FS-ZERO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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