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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壞人補習班PCDVD總部
文章: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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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您聽不懂 小弟慢慢跟您說 小弟說過 問題不解決 機制不建立 問題會一再發生 就拿大大您說的 這樣不是嗎? 再者陳進興再最後一次犯唯一死刑的擄人勒贖 那一次不是他有史以來連續犯罪多罪 且最惡劣的一次嗎? 強姦處死沒問題 可是大大有沒有想過若這樣實行 以後可能沒有強姦罪了 通通變成 強姦殺人了 反正死路一條 幹麻還留活口 滅口比較安全 此文章於 2004-11-03 04:16 PM 被 aug012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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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2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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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超好, aug0123兄可以到這裡參考一下 http://www.buddhanet.com.tw/poison/drug/drug_other1.htm 在新加坡,作奸犯科者寧願坐牢,也不願受「鞭刑」呀 重傷可以採用別種方法處置, 這也不是我們討論的主題吧, 我現在所說的只是針對 強姦, 因為這對當事人是一輩子的傷痛, aug0123兄 不是女人應該很難明白女生 的心情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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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壞人補習班PCDVD總部
文章: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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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再說一次... 我從來沒有說過強姦是合理的... 只是沒有良好的機制 事情只會一再發生 面對台灣除了要再監牢待上好一陣子 還要受"鋼刷"之刑 你覺得這樣有比鞭刑輕鬆嗎? 我實在很難想像那裡被刷到爛掉 還有人一再鋌而走險 這樣的問題不根治 你抓起來鞭刑也沒用吧 有時小弟搞不懂您的訴求到底為何 從剛剛處死 到後來變成鞭刑 會不會差太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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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中和
文章: 1,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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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私刑跟正法可不能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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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壞人補習班PCDVD總部
文章: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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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知道 可是事實上對於一般人的警惕性可是出奇的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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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2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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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現在所提的跟陳進興又是兩碼子事了, 不是我不懂, 是你沒有明確說出重點吧 ![]() 就因為怕罪犯會強姦殺人, 所以強姦者我們就要給他們機會? 以你的說法, 那麼新加坡 人去噴漆時可能會順便強姦, 因為反正都是受鞭刑, 所以沒差嗎? 為了怕受到鞭刑所以 被人看到還會順便殺人滅口? 我知道我舉的例很誇張, 可是新加坡的治安跟台灣相比是 不是差很多呢? 有因為重罰就導致更亂嗎? 陳進興是aug0123兄舉出來的例子, 難道怕 他會強姦殺人所以只好讓他假釋出獄只強姦就好? 當然每種人有每種人的處理方式, 可 是以台灣目前這麼亂的治安跟一堆未解決的亂像, 政府根本沒有良好的配套, 所以強姦 罪現在已不算什麼, 頂多關個幾年就又出來了, 可是當事人呢? 一輩子無法忘記, 雖然 說被殺比強姦還嚴重, 不過對很多女生來說可能寧願死也不願意被強姦吧 ![]() 另外針對你的說法, 我在想是不是初犯處鞭刑, 再犯就掛了他? 這樣也不錯, 總不能怕 強姦者會殺人滅口就一直輕判吧, 在還沒有良好的配套之前(我看國內連幾個專門處理 這些案子的心理醫生都沒幾個)重罰是必須的, 至於要處什麼刑這個應該請偉大的政府 好好的做個決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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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壞人補習班PCDVD總部
文章: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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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噴漆+強姦 和 強姦+殺人 基本上 相去甚遠 其他你要我怎麼跟你說? 還有你不要斷章取義 再把人家的意思扭曲掉 我只說 強姦判唯一死刑 難保對方不會殺人滅口 我並沒有說 要因此 就把罪犯通通假釋 讓他們在去強姦 我強調的是機制的建立 避免再犯 再有人受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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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2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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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你沒有看到我最之前的發言, 我第一個發言就是說贊成鞭刑 怎會搞不懂我的訴求在哪? 很清楚, 我覺得就是要重罰, 無論死 刑也好, 鞭刑也罷, 讓那些蠢蠢欲動的人知道會付出很大的代價 自然就會減少很多這樣的傷害, 我倒覺得死刑可能比鞭刑還更便 宜他們呢 ![]() 治, 我們現在也不必為了這個問題在喋喋不休了, 等政府想出根 治的辦法可能在100年後吧, 請原諒我對台灣政府就是這麼悲觀 如果說今天只有殺人者死, 那麼殘他人之廢就不必, 強姦就不必 挖眼睛打到變植物人就不必被處死, 那麼那些犯罪者是不是都會 想著, 只要不要把他打死沒事了, 強姦又無妨, 只要不要弄死她 就不會處死了, 這樣也一樣不是一件好事, 今天要實施某個政策 是要看實施之後對所有人來說成效如何, 而不是只看幾個人想法 來評斷一切, 至少目前我看到新加坡的重罰是相當有效果的, 當 然也會有反效果, 不過以人性來說畢竟正面的效果大於負面的效 果吧, 所以重罰是一定必要的, 其它的可以繼續等我們英明的政 府看要什麼時候才會對這些犯罪者有良好的配套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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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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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擄人嘞贖處唯一死刑時
就是有人說肉票會被撕票而改掉 我看現在嘞贖是越來越多 我才不相信這些強姦犯會有多少真的是基因有缺陷 人大部分還是怕死的 就算是殺到這些基因有缺陷的 就算是動盪時代下的犧牲者吧 上帝還是佛祖會原諒你讓你上天堂的 總之就是殺一殺比較乾脆 不然來公投也可以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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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2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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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沒斷章取義, 我只是提出我的疑問, 是你一直要轉到別的地方去 然後又抬出陳進興這個例子 ![]() 良好的機制也要看人使用吧 ![]() 基本上你說的良好的機制大家都希望有, 但目前政府就是擺爛 完全沒有什麼良好的機制可言, 而且對政府來說難度比重罰高 了幾百倍, 人力不足, 專業不足, 在什麼都不足的情況下, 你到 底希望治安還要亂幾年 ? 你所提出的方案我覺得應該等治安好 轉之後再來作打算, 眼前的治安跟社會亂象最好盡快想個方法 解決, 良好的機制或許在我有生之年看不到了 ![]() 感覺aug0123兄是個理想主義者, 就好像共產主義應該是比民生主義 理想, 世界大同, 但並不符合人性阿, 良好的機制配套也是如此, 是很 理想, 但以台灣目前國情來說, 實施上難度相當高, 對台灣人還是重罰 比較簡單效果比較好一點吧 此文章於 2004-11-03 04:55 PM 被 aq012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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