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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汐止
文章: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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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應該是說月薪制吧 如果放颱風假那當月月薪要扣除一日嗎? 應該是在爭這個 如果是時薪或日薪當然是做多少拿多少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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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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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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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 TAIWAN
文章: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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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勞工受到職業災害經公立醫院認定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雇主才可以終止其職位,且必須發給勞工退休金。 若沒有公立醫院的證明說這個勞工「不能做這項工作」,雇主是不能開除他的。 詳情請參照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24、25條。 此文章於 2004-08-26 11:22 AM 被 SC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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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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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憑什麼那些混吃等死的狗公務員有政府保障老百性卻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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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0 您的住址: 美洲
文章: 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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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公務員是惹到你了嗎?憑什麼罵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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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安平,台灣中的台灣
文章: 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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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啊 我也覺得很不公平 為何世界各國的政府都要去保障他們的公務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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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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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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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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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那它真的有夠倒楣。他的職務基本上是廠務,也不需親自下海去做,算起來是公司第三大的主管。聽我之前同事說,老板娘(總經理)因他的手不能工作,而身有殘缺為由,不適合職位,請他走路。給他兩個月薪資叫他滾蛋,他好歹也在公司做將近二十年,公司從剛成立到公司買了土地建一座大公司,有數千坪。就這樣因公司而受傷,公司全沒念舊而將他開除,真是情何已堪。
我是不滿公司制度而離公司早早離開那公司,同事也在那主管之後看破離開公司。 我想再問一個問題,就是樓上說的,如果員工因受到傷害,而老板卻強迫離職的話,到底法律會判資方什麼罪呢?如果會判重罪我想那主管一定會去告才對,但是卻沒聽他有告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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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3,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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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公務員基本上是執政者的鐵票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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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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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資方 你住高雄 逼你到遠處的分公司 讓你離家背井 逼你做你不熟的業務要你幾天內趕完 不然扣你薪水 天天罵你 羞辱你 甚至要你掃地 倒垃圾 洗廁所 藉故 扣你薪水 ....等 太多方式 資方 不會開除你 只會逼你自動辭職 這種是 天天在發生 試問 有哪條法 可以規範 法...是保護有錢有勢的人 千古不變 當你在討論法時 有空去看看 別人是怎鑽法律肉漏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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