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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lia1830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8
文章: 73
引用:
作者abcpanadol
每次去市區, 停車總是傷透腦筋
這通常是花錢能解決的事情,錢還解決不了,就少去或用其他交通方式,路又不只一條?
     
      
舊 2019-06-16, 07:13 PM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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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lia1830離線中  
傳說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太陽系
文章: 32
 
__________________
PCDVD站長:擋廣吿的後果就是導致免費網站無以為繼!
在你享受自由網路的同時
自私的行為只會扼殺這個環境。
舊 2019-06-17, 09:18 PM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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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說離線中  
Eric999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8
文章: 222
引用:
作者傳說
賓士車主硬要停…擅移他人機車到紅線 騎士怒了!警尷尬愛莫能助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6...k4mNc8IhqUoQbQg)
果真是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這真的狂 而且還拿他沒辦法

石牌派出所警方表示,雖然移車行為無法管制,但若機車車主因此被開罰單,可拿相關事證免除罰責;若對方在移車過程造成機車受損,刑事上就有觸犯毀損罪之嫌,民眾可拍照存證,提出民事求償。

台灣人民水平的問題 大家都要提升!!!
舊 2019-06-18, 08:37 AM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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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999離線中  
莫爺
Major Member
 
莫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4
您的住址: 台北不是我的家
文章: 121
引用:
作者Eric999
空話??? 那麼那些檢舉達人被抓到都是假的新聞了...
現實就是檢舉達人被抓到下場還要叫警察來...

要真的水平要到位,強力執法各兩年加上行政院的****不要再買些沒用的
多播幾個****違規停車的**** 會更有用吧.

警察強力執法才對.問題是台灣沒這種警力
真的弄了又會被民意代表關切.

所以開放民眾檢舉就是好? 有效提升人民水平?
用人民來教育人民 全民違規檢舉會比我上面說的方法有用?

老實說,實在很懶的鳥你ㄟ
回的文很沒意義....

打人是對的嗎?

每次上班都有台車停到轉角紅線巷口,連續檢舉一、二個星期,之後就在也沒看過那台車停在該處。
檢舉沒用??????
__________________
爭強鬥狠終日險 仁慈寬厚彌天高
觀心不用腹中取 看人何需面對面
舊 2019-06-18, 09:49 AM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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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爺離線中  
Eric999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8
文章: 222
引用:
作者莫爺
老實說,實在很懶的鳥你ㄟ
回的文很沒意義....

打人是對的嗎?

每次上班都有台車停到轉角紅線巷口,連續檢舉一、二個星期,之後就在也沒看過那台車停在該處。
檢舉沒用??????


打人絕對不對.但人民目前就是這樣.

拍照檢舉有用 前提是拍照沒被抓到的狀況下...不然就是社會新聞一件
而我說的就是.這法條讓人民可以檢舉 但是被抓到又要警察來救
不覺得那邊怪? 要執法就全部警察執法強力執行 或是直接拖吊.

這前面討論說過了
舊 2019-06-18, 01:39 PM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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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999離線中  
Jo Jo Chin
*停權中*
 
Jo Jo Chi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98
引用:
作者Eric999
打人絕對不對.但人民目前就是這樣.

拍照檢舉有用 前提是拍照沒被抓到的狀況下...不然就是社會新聞一件
而我說的就是.這法條讓人民可以檢舉 但是被抓到又要警察來救
不覺得那邊怪? 要執法就全部警察執法強力執行 或是直接拖吊.

這前面討論說過了


因為警察常常遇到違規停車都只是勸導,沒屁用

還是要靠民眾檢舉開單才有效



檢舉沒錢領,搞到變社會新聞搞不好還可以賺一筆

-------------------------------------------------

合法拖吊也是變社會新聞,難道就要廢掉拖吊業者嗎

不爽4天被拖吊3次惡男圍毆司機還PO網炫耀

此文章於 2019-06-18 01:49 PM 被 Jo Jo Chin 編輯.
舊 2019-06-18, 01:47 PM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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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 Jo Chin離線中  
u8526425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4,789
被檢舉人心有不甘
對檢舉人暴力相向
所以要檢討檢舉制度 ?

賄選 貪汙 環保 ....這些面向的檢舉就沒有類似暴力問題嗎
照你說法
是否需一併檢討廢除 ?
__________________
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
人之道則不然,損不足以奉有餘
舊 2019-06-18, 01:51 PM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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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8526425離線中  
brookshuang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8
文章: 116
怎麼做都有問題。
講白一點,台灣部分民眾就是以自己的利益.便利為主要考量點。
只是大多數的人違規被開單.被檢舉,心態還算OK……「人在江湖飄,哪有不挨刀」
只有少數人是違規還硬是要凹自己合理,這個就很糟糕。

警察不可能每天陪著拖吊車司機趴趴造拖車,或是成天四處巡邏開單。
除了警力考量外,一這麼強力執行,大概又會出現警察拼業績.搶錢的聲音。
因為警力有限,而且這需要人民自律,所以給予人民可以拍照檢舉違法的權利,但遺憾的是這年頭不守法反倒有理了。

上次聽到我家人在看電視,好像就是看到檢舉人被打的事情,聽到我家人說的一句話,我只能無言搖頭。
「人家停那裡也沒礙到你,愛拍照被打死好」

自己的國家自己救。
相對的,自己生活周遭的交通同樣也得自己救。
舊 2019-06-18, 01:55 PM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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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ookshuang離線中  
小肥羊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3
您的住址: Republic of Chunghwa (ROC)
文章: 77
引用:
作者傳說
賓士車主硬要停…擅移他人機車到紅線 騎士怒了!警尷尬愛莫能助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6...k4mNc8IhqUoQbQg)
果真是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監理站有這條:
車主如非違規行為人,應在罰單寄達通知30日內,檢附相關證據資料和切結書向監理站申訴,車主須有義務說明違規行為人是誰,監理站會改裁罰違規行為人。

這個可以當場檢舉警察吃案,台灣的交通法規處罰的是行為人,但是拍照等因為不確定行為人是誰,所以通知車主,車主可以舉證轉移給行為人。

以上案例,賓士車主移動機車到紅線,有這麼明確的證據,當然可以跟警察檢舉賓士車主違停機車,要求開單。警方已經確知行為人是誰,當然開單對像是行為人。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不懂就給警察給推掉了。
__________________
小肥羊是提醒自己在台灣不要被無良商人當肥羊宰。
騙創投的訣竅不在你的企劃多漂亮,在你能不能騙進第一個大咖投你,只要有一個頂峰大咖投你,其他創投就會無腦搶了。而頂峰大咖真的那麼聰明睿智眼光準確嗎?才怪,他是靠一個成功的投資抵掉二十個看走眼的失敗而已。
舊 2019-06-18, 02:33 PM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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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肥羊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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