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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淡水跟北投之間
文章: 2,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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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好奇這個案子如果有陪審團會是啥局面, 不過報導影片中的家長態度估計會失分不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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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淡水跟北投之間
文章: 2,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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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本案店員與兒童有互動,跟臉書事後透過賬戶監測玩家行爲是兩回事噢。 在交易的當下,臉書系統要如何確定交易對象的民事行爲能力? (不要跟我模糊時間點!) 在本案中,可以質疑店員處理不當,但我覺得同樣也可以對店員表示同情, 媽的,又不是沒有問,怎樣處理都可能被客訴那是要我怎麽樣?!?! 還有針對萬元的,那小孩如果皮一點會變通,那我一次買1000元接不接受交易? 100元接不接受交易? 要鑽法條漏洞來啊!什麽叫日常生活所需? 飲料OK,漫畫OK,游戲點卡不行? 此文章於 2019-05-16 12:35 AM 被 Hermit Crab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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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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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事後監測?我不想劇透 建議自己去找資料瞭解一下 或者多利用關鍵字Friendly Fraud (其實關鍵也不在這裡..) 我從來沒講過這個店員如何 也沒有這個打算 我寧可相信是員工教育訓練不足 或者經銷方對這種新型態的消費 還沒想出應對的方案 (其實就跟未成年想辦門號一樣 一定要有法定代理人同意 電信業者規模這麼大都可以照辦了 看不出來遊戲點數有什麼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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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4 您的住址: 崩壞的星球
文章: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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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應對方案好幾年前就提出了,「防止兒少過度購買遊戲點數(卡)自律行動」 只是沒入法,沒有法律強制約束力,但要為這個修法我覺得是太過了 目前是偏向走定型化契約的模式走,約束力會更大些 http://www.ibaby.org.tw/content/3302 這文章後面也講到了,要避免這種鳥事的再次發生,最大的責任還是在家長 不要等到事情發生了才怪東歸西,甚至勞民傷財徒增社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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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章於 2019-05-16 01:19 AM 被 adearlove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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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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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絕招來了^^ 你沒有小孩哪知道.
我經常PO照顧孩子的文, 只不過不是我的, 但依然盡心盡力當好一個舅舅. 這只是純粹一個人的經常性思考不同而已, 我看事情是先反省自己, 而不是先檢討別人. 自己能避免的, 絕對不會去怪罪別人, 僅此而已; 別扯遠了. 稍微離題... 現在都要家裡人一起照顧孩子, 不然還真的不敢生 =.= 照顧孩子挺吃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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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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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也沒小孩,做了很久的叔叔,兄弟生的小孩就有6個 最大的也快要結婚,最小的還在念小學 我弟曾有一段時間玩線上遊戲,從天堂第一代開始 開始接觸線上遊戲已經是社會人士,他並不沉迷自然沒有花大錢 從月費制到免費,應該說免費比月費還貴,大家都買點買虛寶 後來結婚生小孩後,他就幾乎沒再玩遊戲了 所以他小孩懂事到念小學,工作再忙都會去注意小孩平常玩什麼東西? 現在禁止小孩不碰遊戲,有一定難度 既然很難防止,就去了解他玩什麼遊戲,有沒有在花錢買點數? 一早灌輸他觀念,玩遊戲當成是休閒娛樂,不要跟人競爭就不必花大錢 反觀我二哥,兒子曾偷家裡的錢去儲點,哥知道後大發雷霆,除了痛打一頓,還把電腦砸了 這個姪兒現在出來社會工作,他們父子關係一直都不好 如果多關心小孩,不會為了一萬元要去跑法院 這個媽媽去超商飆罵,是為了一萬元崩潰? 之後兒子會怎麼教?吊起來打?或是以後禁玩遊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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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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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看到很多人對於孩子都是用聲控的, 以為講一講, 而且還是偶爾講, 就會有效果..
我光照顧別人的孩子就能體會這方式絕對是錯誤的, 小孩子絕對是需要長期陪伴以身作則. 身教>言教. 更何況有這種聽不懂(聽不進去)的父母在, 這孩子如果以後有樣學樣, 也會是大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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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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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很多事情 沒有經歷過 你一輩子也很難感同身受 我年輕時不懂事 一直到過35歲後 人情世故接觸多了 才能慢慢體會 我認為這件事情 家屬有錯 錯在沒把錢管好跟教好小孩 超商店員也有錯 小孩買破萬的東西 本來就該注意 不要說甚麼有問過 如果大家都這麼冷血 社會怎麼能進步 最後 再說一次 當事人不甘心 就告上法院 讓法院判 一翻兩瞪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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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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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小孩的不懂?
有小孩的又怎樣? 當事人不就是有小孩的嗎..還不是那付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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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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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桃園VS台北
文章: 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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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也知道退費應該是沒問題的...尤其是沒用過的代幣 但是真的不關超商店員鳥事 才領多少錢...還要幫你調查身家 一堆人一直要超商店員多注意.... 為什麼不是要家長多注意 明明就是家長的問題,硬扯到店員沒有多關心... 將心比心不是責任更不是義務 一堆人也知道這邊的反對者沒養過小孩無法理解 那幹嘛要那些半工半讀社會經驗沒幾年的店員能理解? 不然立法規定沒養過小孩的不能當店員好了 連冷血這種話都講的出來...你們真的太誇張了 台灣的超商店員已經夠熱心了...你不覺得這樣硬要人家承擔責任更冷血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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