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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中和
文章: 1,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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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PTT看了幾個去吵的給的糖都不同
沒吵的乖乖牌就是什麼都沒有 統一一個做法有這麼難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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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7
文章: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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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戰!台灣互動電視 控MOD斷訊是「董座打壓頻道商」
2017-07-05 16:48 中華電信MOD大斷訊事件引發用戶憤怒揚言退訂,而擁有博斯網球台、Wakuwaku Japan 等40多個頻道的台灣互動電視更是最大受災戶。台灣互動電視針對這起大斷訊多次發表聲明,更在5日下午針對中華電信MOD發表聲明,從營收到中華電信董事長鄭優都被提及,儼然與中華電信正式宣戰。 全文如下: 有關近日的MOD大斷訊事件,台灣互動電視及其他被迫下架的頻道營運商均深以為憾。針對中華電信的一些不實說法可能造成誤導,本公司提出以下說明: 中華電信說:「MOD的錢多被頻道商賺走了,導致中華電信MOD大虧損。」 事實上: 消費者每月付了:光纖上網費約700元 + MOD平台費89元 + 頻道節目費(依訂購不同套餐約 100元至 270元不等)。 其中「上網費」和「平台費」100%都是中華電信收的,頻道節目費由中華電信替頻道商代收,並向頻道商收取20%的作為上架費。 其實,中華電信每年淨利400多億,卻還要哭窮? 中華電信說:「斷訊是因為台灣互動電視(以下稱「台互」)沒有簽約,為了避免違反著作權法和相關法規,所以無法在套餐播出。」 事實上: 台互已經簽了44個頻道的上下架契約,也在6月初就把延長套餐播出至今年12月31日的合約,先用印完成送到中華電信(後來被中華電信退回)。6月30日,在NCC的建議下,台互再一次開立播出同意書親送至中華電信及NCC。 台互都已經提供了「同意所屬於家庭豪華餐中之頻道自106年7月1日仍繼續於家庭豪華餐中播出」的同意書,怎麼還會有違反著作權法和相關法規的問題? 其實中華電信是在鄭優董事長的授意下,為了某種目的故意修理台互,完全不顧消費者權益。違反著作權法只是藉口罷了。 中華電信說:「為了MOD的健全發展,建議豪華頻道商依收視率分帳。」 事實(1): 中華電信要求所有頻道都按照他們提供的收視率數據來分帳。這些收視率數據並沒有公正第三方的檢驗,如此一來鄭優董事長就可以利用操縱收視率,來控制每一個頻道營運商乖乖的聽話。 事實(2): 中華電信並不是「建議」頻道商,而是「強制」頻道商一律要遵從,否則就趕出套餐,台互和友量的頻道被斷訊就是證明。 事實(3): 中華電信是政府掌控的國營事業,依照法律規定,MOD必須是「開放平台」(為了避免政治控制媒體)。因此中華電信強力介入,制定「套餐內」的遊戲規則,既不合理,更加「不合法」。 中華電信說:「MOD 13年來虧損300多億。」鄭優董事長要大力改革? 事實上: MOD帳面虧損300多億,其實是中華電信內部做帳分攤的問題。這十多年間,光纖上網的業務恐怕賺了不只2,000億元。 而且,根據有線電視系統最近轉手買賣的行情,每戶大約相當於6萬元的價值。MOD已經有135萬戶,其資產價值用有線電視的一半來算,至少也價值400億元。從這個角度來看,MOD的經營其實並不能看成是虧損。 鄭優董事長為了把自己塑造成MOD的救星和經營之神,故意強調MOD的虧損,把中華電信以前經營者和所有員工的努力,都一筆抹殺了。 本次MOD的斷訊事件絕非一般的商業分潤糾紛,而是針對性的打壓特定頻道營運商,好讓鄭優董事長可以全面控制MOD所有的頻道營運商乖乖聽話。 消費者都看出來這次事件是中華在主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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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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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光世代 / ADSL 的網路費、線路費 賺錢 不關MOD的事吧? 本來就應該要分開算,把網路賺的錢拿去灌在MOD上面然後說MOD是賺的這也太…… ![]() 每戶相當於六萬的價值? 那收視戶 MOD/有線 來回跳槽,每幾年把自己用六萬的價格賣一次給跳槽對象,大家不是一輩子不用付月租費了? ![]() 網友都看得出來引言內這篇文章是在幫苔滬講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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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準的星座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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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鋼彈格納庫
文章: 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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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灣如果有辦法把很多人事物 [ 統一 ] 就不叫台灣了 ~ ![]() 大家都想當老大 , 誰也不服誰 ~ 好吧 ! 既然連看個電視都統一不了 , 那就各自做各自的 ! 全部都來用網路電視機制 , 自己去建立自己的收費標準 , 各自設計 APP 然後 ANDROID 機上盒灌一灌 ! 喜歡看哪一家的 , 就去灌那一家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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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方有測速照相 , 請放慢素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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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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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中華電有在推光世代+MOD 雙省方案。 要怎麼拆帳就很難說得清。 像這次事件,要退 MOD,留光世代,錢要怎麼算? 此文章於 2017-07-05 05:37 PM 被 oversky.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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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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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就肛世代一直綁MOD在促銷
還讓有些人誤會用別家isp不能裝MOD 用別家裝可能也沒那樣優惠 這樣應該也騙到不少業績...... 現在MOD還會吃你肛世代頻寬.... 根本就牽扯不清 此文章於 2017-07-05 05:53 PM 被 cys07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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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7
文章: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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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電信再發聲明:恢復豪華餐頻道 須全體營運商同意
2017-07-05 18:20聯合報 記者陳立儀╱即時報導 針對台灣互動電視要求所代理頻道在中華電信MOD「家庭豪華餐」恢復播出等事項,中華電信稍早發布聲明表示,依現行MOD營業規章規定,「家庭豪華餐」等套餐內容是由頻道營運商同意組成後,再由中華電信於MOD播出,如果要恢復頻道播出,需要取得「家庭豪華餐」全體頻道營運商同意,並確立法律及契約關係,中華電信並無權單方面恢復播出。 中華電信聲明稿指出,要讓頻道恢復在「家庭豪華餐」播出,可分為現行法規及商業契約兩個層面討論,根據MOD營業規章規定,中華電信不得自行組合頻道在MOD平台進行業務銷售;台灣互動的44個頻道在中華電信MOD「家庭豪華餐」播出的合約已於今年6月30日到期,但於合約屆期前,台灣互動並未與中華電信簽訂新的合約,因此中華電信自7月1日起,無法再於MOD「家庭豪華餐」播出前述頻道。 另外,依據商業契約行為,台灣互動於合約屆期的最後一天僅單方面提出同意書,且與大多數頻道商的同意書內容及權益並不相同,在未與中華電信簽訂新合約狀況下,無法獲得合約關係的保障,因此中華電信無法於MOD「家庭豪華餐」播出台灣互動所代理的頻道。 台灣互動電視主張消費者訂閱「家庭豪華餐」的合約未到期前,當然有權要求收看「所有」家庭豪華餐的頻道,包括台灣互動電視的44個頻道。中華電信在聲明稿中強調,消費者訂閱「家庭豪華餐」套餐時,在合約上已清楚註明是由組合套餐的頻道營運商提供服務,因此應由組合套餐的頻道營運商負責履行對消費者的合約。 中華擺明就是要搞台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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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南部某小鎮
文章: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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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麼問題來了,7月1日移出豪華餐的頻道,是有經過全體頻道營運商同意嗎? 話術一堆,真讓人生厭。以後去中華電臨櫃我都想全程錄音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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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7
文章: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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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現在就是說一些自相矛盾的話,一下說只是平台無權干涉,卻又一直干涉頻道商能不能上架
![]() 把頻道擅自移出套餐後又說可以單點,啊不是合約沒談好嗎,怎麼頻道還在MOD裡,原來這就是所謂無權干涉,頗喝 ![]() 此文章於 2017-07-05 08:54 PM 被 飄鐵人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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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綠島
文章: 1,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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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去問了...
1.接受打折方案 2.加價120買黃金套餐(會比原來的全家餐便宜點. 44個頻道會跟著回來) 3.無違約金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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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士:看來我不應該來。 紫霞:現在才知道太晚了, 武士:留下點回憶行不行? 紫霞:我不要回憶,要的話留下你的人。 武士:這樣只是得到我的肉體,並不能得到我的靈魂,我已經有愛人了,我們不會有結果,你讓我走吧。 紫霞:好,我讓你走,不過臨走前你要親我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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