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danmark
Amateur Member
 
danmar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34
還特別傳私人訊息給我,真是有心了。 那我只好引自己的言讓大家再看一次
你也別這麼容易生氣,沒睡飽如果生意又不好,又容易生氣很容易得癌的,要注意身體唷
下次你再發私人訊息給我時記得把靈骨塔地址跟號碼一起寫上,我沒空我不會去
但是我可以燒笑話,希望不管到那你都能給大家帶來歡樂,謝謝你9527。

[QUOTE=danmark]我猜可能就是自己開早餐店的吧~然後一天到晚被投訴~洗個鍋子也被罵,為了賺錢只能低頭
但是看到網路上竟有人討論這話,一整個火都上來,好在生意不好,備料時間也不長,專心跟
網友戰,就算口袋空空~沒有裡子也要面子,但是關上電腦後,洗完鍋子還是被罵...
,除了被罵剩下的只有空虛與無力感,只好又上網回文,就這樣一直無限迴圈下去,就像個正在剝落的小丑玩具,有點鼻酸的感覺, 但不否認...他給大家帶來歡樂....謝謝你9527
     
      
上傳的圖像
文件類型: jpg adf.jpg (86.7 KB, 160次瀏覽)
舊 2015-02-01, 09:29 PM #12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anmark離線中  
emh0130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縣中和市
文章: 741
引用:
作者danmark
還特別傳私人訊息給我,真是有心了。 那我只好引自己的言讓大家再看一次
你也別這麼容易生氣,沒睡飽如果生意又不好,又容易生氣很容易得癌的,要注意身體唷
下次你再發私人訊息給我時記得把靈骨塔地址跟號碼一起寫上,我沒空我不會去
但是我可以燒笑話,希望不管到那你都能給大家帶來歡樂,謝謝你9527。

大哥你還真閒 , 還特地去回他
我今天早上也一樣收到他傳的那不知所謂的東西
根本就連看都懶得看
(事實上也根本沒法看 , 滿篇除了一堆跟你貼的那差不多的髒言穢語之外 , 根本就不知道在寫啥鬼 )
而且我那封還刻意不敢指名道姓還想裝成是不同的人
當別人是傻的?
想也知道一定就是這個被停權的小鬼不甘心跑來鬧的
結果到你這封還更寶 , 自個不打自招
呵呵
 
舊 2015-02-01, 10:16 PM #12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mh01304離線中  
MUS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PCDVD 02梯
文章: 578
原來是被停權了才重新註冊新名leegergee啊, 發這種沒營養的簡訊還真是不知所云.
所以看來包含我至少有3個人收到了, 不過呢各位大人有大量還是原諒小朋友, 畢竟重新註冊也是浪費了論壇資源, 直接設成黑名單就好了.
__________________
^^A 請多指教~
舊 2015-02-02, 10:07 AM #12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US離線中  
T磨人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691
引用:
作者MUS
原來是被停權了才重新註冊新名leegergee啊, 發這種沒營養的簡訊還真是不知所云.
所以看來包含我至少有3個人收到了, 不過呢各位大人有大量還是原諒小朋友, 畢竟重新註冊也是浪費了論壇資源, 直接設成黑名單就好了.


不是直接報警嗎?
舊 2015-02-02, 10:27 AM #12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T磨人離線中  
leegergee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5
文章: 0
引用:
作者T磨人
不是直接報警嗎?

看清楚黃字
看是誰在公開網路罵人的意有所指罵人是豬的
誰要去吃牢飯還不知道?
另外擅自把別人簡訊公開公佈涉及個資法,
自己看著辦?
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I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II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10條(誹謗罪):「I意圖散佈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II散佈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III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此文章於 2015-02-02 01:57 PM 被 leegergee 編輯.
舊 2015-02-02, 01:54 PM #12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eegergee離線中  
crabster
*停權中*
 
crabste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四季如夏的地方
文章: 1,796
引用:
作者T磨人
不是直接報警嗎?


別給站方製造麻煩,
傳票很討厭的...
舊 2015-02-02, 02:11 PM #12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rabster離線中  
T磨人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691
引用:
作者crabster
別給站方製造麻煩,
傳票很討厭的...


那倒也是, 不過寒假真得很惱人, 到處都是一些 !?!!!?!!!?!!?!.......
舊 2015-02-02, 02:15 PM #12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T磨人離線中  
emh0130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縣中和市
文章: 741
出來的好!
再度紅十字加黑名單伺候xd
對了
不必再三更半夜傳那一堆鬼畫符給我
我沒你這寒假黨蹲家裡的這麼閒沒空看
拍謝厚xd

此文章於 2015-02-02 02:29 PM 被 emh01304 編輯.
舊 2015-02-02, 02:23 PM #12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mh01304離線中  
FLYFL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廢鐵鎮
文章: 392
看公開的私人訊息有感想:
我會覺得,既使只是私訊,只要是"書面文字"的溝通模式,
而"不是"語音的溝通模式,
可以的話,還是盡量避免"完全口語化的文字"比較好。
盡可能地採用該社會環境一般通用型的"書面文字"。
有些人口語和書面會分得比較開,兩套思路,
尤其若有"完整的"接觸並學完過台灣的九年義務教育
+高中高職的國文課的話,應該有會"常識",書面溝通,
和"完全的口語"還是要區分一下比較好。
不然聯考的作文怎麼辦?
這又不是在寫台灣在地的鄉土文學。
不要擴充腦補+無限上綱喔,我可沒說口語化就不好,
有分層級的,太全面太徹底的口語化文字,
反而也會造成一種文字溝通上的困擾。
舊 2015-02-02, 02:48 PM #12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FLYFLY離線中  
T磨人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691
只能說 這是台灣教育體系 失敗的 典範.
舊 2015-02-02, 03:14 PM #13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T磨人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2:54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