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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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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我們的民情風俗不允許女性穿短袖短褲馬靴出席公開場合? 需要被拿來放大檢視、檢討? 我對這件事情不平最重要的一點:當事人沒有犯任何過錯。 此文章於 2014-04-07 09:50 PM 被 ruinousdeity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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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3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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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而且人家高興穿什麼去抗議是干他屁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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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4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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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先把自己治療好O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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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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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嗯? 扯遠了吧!? 泳裝辣妹>裸女抗議>短褲馬靴 以上三樣式不同領域的吧!? 當然只要不違法的前提下, 愛怎麼穿著是屬個人自由, 今天有心無心出席參與這場社運, 當然也是與穿著無多大關係, 但在這次活動中眾多事件都會成為那些"嗜血新聞媒體"的焦點, 至所以被放大篇幅報導不就是如此? 換個角度想, 若此次事件女角與多數人一樣著黑衫靜坐, 今日會落得人口舌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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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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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到底是落人什麼口舌了? 她穿的很過份?路上一堆妹很多都這樣穿.. 很多人都被顏色弄瞎了 連路上的女人穿怎樣都要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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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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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哀的節目
為了表達立場能把自己搞到這麼低劣下流也真是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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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8 您的住址: 常被查水表的小房間
文章: 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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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穿的很辣被人強姦,是強姦犯的錯還是辣妹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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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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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為什麼要跟多數人一樣?這場合有DRESS CODE? 所謂的口舌不就是對別人服飾自由的評價干預? 都什麼年代了還在"因為跟別人不一樣,所以有錯?" 請問這是幼稚園還是小學校外教學? 被拿來大做文章是受害者的錯、該(被)檢討的是受害者而不是加害人? 明明就是隨處可見的裝扮被拿來放大檢視,照你這種邏輯歸根究柢, 外貌出眾、身材好的人請不要參與活動,因為會成為焦點落人口舌。 我覺得這叫霸凌。 嘛您的說法也不是第一次見到,我的感想是這樣 台灣人其實不懂禮貌、也不懂尊重是什麼,只是很假掰、很衛道。 如果一個社會容許個人、團體針對一個獨立人的自由選擇權指指點點, 有錯的絕對是這個社會。 此文章於 2014-04-07 10:28 PM 被 ruinousdeity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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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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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該治療的是誰阿 嘲笑別人的不幸當樂子還好意思 你媽沒跟你說過會有報應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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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4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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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麼呵護,只有她可以說治療唷她是你的菊花嗎? 你媽沒跟你說過會有爛桃花嗎? ![]() 此文章於 2014-04-07 10:43 PM 被 opLOL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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