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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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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48
換一個角度看

美河市現在說賠錢沒人扯到新北市
責任歸屬應該很清楚

除非過兩天有人說要找新北市求償
或是出現新北市要負擔甚麼責任之類的消息
不然說新北市要負責,討論到最後應該都會站不住腳
這案子很多人看
78區不會比受災戶的律師還有台北市府新北市府的律師專業
     
      
舊 2015-10-03, 01:25 PM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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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神離線中  
KKa0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您的住址: 51區
文章: 13
引用:
作者davidchen680
那些被國民黨和統派洗腦了幾十年或許根本任務在身惡意造謠的人(不過進化了還會因為講錯話道歉)
講話就是讓人生氣
忍不住想發火
還好現在年輕一代少被洗腦腦筋比較清楚
不然大概也只能一直被騙
世世代代選水母和不如水母


我講的至少是我親身體驗,新聞也證實了。

其實你才是戴著有色眼鏡在看世界,

既然你都說到這樣,那就沒什麼好說了

你覺得好,那就繼續。政治咖永遠覺得自己比較聰明

但是實際上常常不是那麼回事,言盡於此啦
 

此文章於 2015-10-03 01:34 PM 被 KKa0 編輯.
舊 2015-10-03, 01:33 PM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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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a0離線中  
davidchen680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5
文章: 8
引用:
作者KKa0
我講的至少是我親身體驗,新聞也證實了。

其實你才是戴著有色眼鏡在看世界,

既然你都說到這樣,那就沒什麼好說了

你覺得好,那就繼續。政治咖永遠覺得自己比較聰明

但是實際上常常不是那麼回事,言盡於此啦

你比較了不起
說住哪我就得相信
前面不是還有資訊講錯
有本事說別人是政治咖
那你又什麼資格跳進來討論
罵的對象和別人不同就比較高級?
不過就水母的支持者之一而已
舊 2015-10-03, 03:06 PM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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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chen680離線中  
davidchen680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5
文章: 8
引用:
作者KKa0
我講的至少是我親身體驗,新聞也證實了。

其實你才是戴著有色眼鏡在看世界,

既然你都說到這樣,那就沒什麼好說了

你覺得好,那就繼續。政治咖永遠覺得自己比較聰明

但是實際上常常不是那麼回事,言盡於此啦

對了
你講的新聞只表示你和總統府發言人同聲一氣口徑一致
整件事情的是非對錯尚未有定論吧
還是你覺得你們就可以決定是非
舊 2015-10-03, 03:20 PM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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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chen680離線中  
酢醬麵
Major Member
 
酢醬麵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7
您的住址: 豬窩
文章: 236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3.本開發案乃係捷運局(主管機關)透過大眾捷運法暨相關法規,與私人、團體聯合開發大眾捷運系統路線、場、站用地,捷運局就該聯合開發建築物及基地之分配原則之「臺北市政府應先無償取得之建物及其土地所有權與義務條款」

關於這點,求償當然是找台北市,但這並不表示全程
參與的台北縣就沒事.

若美河案有事,當然是主嫌從犯一併有罪.

且柯及北市廉委會查案到現在,仍沒能提告,只戲耍
般將資料交付給無權處理的法務部.

可見若非查無實證,要怎就牽連到自家人告不下去.
舊 2015-10-03, 03:33 PM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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酢醬麵離線中  
salfonxma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引用:
作者酢醬麵
關於這點,求償當然是找台北市,但這並不表示全程
參與的台北縣就沒事.

若美河案有事,當然是主嫌從犯一併有罪.

且柯及北市廉委會查案到現在,仍沒能提告,只戲耍
般將資料交付給無權處理的法務部.

可見若非查無實證,要怎就牽連到自家人告不下去.

法務部無權處理

"法務部是我國法務行政的主管機關,掌理全國檢察、矯正、司法保護、政風及行政院的法律事務。"

事實上我國的政風機構包含地方政府的,是法務部轄下的,而非地方首長的
------------------------------------------------------------------------------------
另外,我怎麼不知道包含現任台北市長及廉政會委員們跟民進黨是自家人

此文章於 2015-10-03 03:58 PM 被 salfonxman 編輯.
舊 2015-10-03, 03:54 PM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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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離線中  
KKa0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您的住址: 51區
文章: 13
引用:
作者davidchen680
你比較了不起
說住哪我就得相信
前面不是還有資訊講錯
有本事說別人是政治咖
那你又什麼資格跳進來討論
罵的對象和別人不同就比較高級?
不過就水母的支持者之一而已


這串討論我有支持國民黨嗎

我只是說事實而已

你倒是一直把意見不同的人戴上帽子
舊 2015-10-03, 04:42 PM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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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a0離線中  
davidchen680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5
文章: 8
引用:
作者KKa0
這串討論我有支持國民黨嗎

我只是說事實而已

你倒是一直把意見不同的人戴上帽子

你不是一直站在對立面和國民黨同聲一氣找民進黨麻煩嗎

好啦我知道臺灣很多不藍不綠的人也都和你一般公正客觀只講事實
所以才會力挺水母連任
真的是很中立聰明的好公民


我又錯了
還是把你設壞人省得自找麻煩也找你麻煩

此文章於 2015-10-03 05:04 PM 被 davidchen680 編輯.
舊 2015-10-03, 04:59 PM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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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chen680離線中  
酢醬麵
Major Member
 
酢醬麵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7
您的住址: 豬窩
文章: 236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法務部無權處理

"法務部是我國法務行政的主管機關,掌理全國檢察、矯正、司法保護、政風及行政院的法律事務。"

事實上我國的政風機構包含地方政府的,是法務部轄下的,而非地方首長的
------------------------------------------------------------------------------------
另外,我怎麼不知道包含現任台北市長及廉政會委員們跟民進黨是自家人

提告要去法院,而非把報告送交法務部.

關於這點,法務部曾說明過.

就算法務部太狗腿不予處理,柯及北市廉委會仍可鍥而不捨,
依法務部要求再向法院提告.

但事實是他們至今沒再有提告動作.
舊 2015-10-03, 07:27 PM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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酢醬麵離線中  
邪神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48
引用:
作者酢醬麵
關於這點,求償當然是找台北市,但這並不表示全程
參與的台北縣就沒事.
若美河案有事,當然是主嫌從犯一併有罪.

你的意思是有罪可能不用賠?
要不要再想一下...

另外,徵收用錯法條應該不犯法,而且當初確實有那條法
(苗栗那個都還能到處走,很難想像要多誇張才會被關)
圖利就是另一回事了

只是現在有兩個北市府的人把圖利的罪擔下去了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846721

此文章於 2015-10-03 07:55 PM 被 邪神 編輯.
舊 2015-10-03, 07:46 PM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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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神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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