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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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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一個角度看
美河市現在說賠錢沒人扯到新北市 責任歸屬應該很清楚 除非過兩天有人說要找新北市求償 或是出現新北市要負擔甚麼責任之類的消息 不然說新北市要負責,討論到最後應該都會站不住腳 這案子很多人看 78區不會比受災戶的律師還有台北市府新北市府的律師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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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您的住址: 51區
文章: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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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講的至少是我親身體驗,新聞也證實了。 其實你才是戴著有色眼鏡在看世界, 既然你都說到這樣,那就沒什麼好說了 你覺得好,那就繼續。政治咖永遠覺得自己比較聰明 但是實際上常常不是那麼回事,言盡於此啦 此文章於 2015-10-03 01:34 PM 被 KKa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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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5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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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比較了不起 說住哪我就得相信 前面不是還有資訊講錯 有本事說別人是政治咖 那你又什麼資格跳進來討論 罵的對象和別人不同就比較高級? 不過就水母的支持者之一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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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5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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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了 你講的新聞只表示你和總統府發言人同聲一氣口徑一致 整件事情的是非對錯尚未有定論吧 還是你覺得你們就可以決定是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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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7 您的住址: 豬窩
文章: 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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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關於這點,求償當然是找台北市,但這並不表示全程 參與的台北縣就沒事. 若美河案有事,當然是主嫌從犯一併有罪. 且柯及北市廉委會查案到現在,仍沒能提告,只戲耍 般將資料交付給無權處理的法務部. 可見若非查無實證,要怎就牽連到自家人告不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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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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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法務部無權處理 ![]() "法務部是我國法務行政的主管機關,掌理全國檢察、矯正、司法保護、政風及行政院的法律事務。" 事實上我國的政風機構包含地方政府的,是法務部轄下的,而非地方首長的 ------------------------------------------------------------------------------------ 另外,我怎麼不知道包含現任台北市長及廉政會委員們跟民進黨是自家人 ![]() 此文章於 2015-10-03 03:58 PM 被 salfonxma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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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您的住址: 51區
文章: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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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串討論我有支持國民黨嗎 我只是說事實而已 你倒是一直把意見不同的人戴上帽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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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5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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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不是一直站在對立面和國民黨同聲一氣找民進黨麻煩嗎 好啦我知道臺灣很多不藍不綠的人也都和你一般公正客觀只講事實 所以才會力挺水母連任 真的是很中立聰明的好公民 唉 我又錯了 還是把你設壞人省得自找麻煩也找你麻煩 此文章於 2015-10-03 05:04 PM 被 davidchen68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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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7 您的住址: 豬窩
文章: 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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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提告要去法院,而非把報告送交法務部. 關於這點,法務部曾說明過. 就算法務部太狗腿不予處理,柯及北市廉委會仍可鍥而不捨, 依法務部要求再向法院提告. 但事實是他們至今沒再有提告動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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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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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的意思是有罪可能不用賠? 要不要再想一下... ![]() 另外,徵收用錯法條應該不犯法,而且當初確實有那條法 (苗栗那個都還能到處走,很難想像要多誇張才會被關) 圖利就是另一回事了 只是現在有兩個北市府的人把圖利的罪擔下去了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846721 此文章於 2015-10-03 07:55 PM 被 邪神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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