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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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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大家心裡都很清楚發生什麼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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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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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一個行為 沒有一罪一罰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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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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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知八仙要辦彩色趴? 朱立倫:沒收到活動申請
朱立倫19日上午在出席活動時受訪表示,知道八仙有繳稅,但沒收到彩色派對活動的申請。 朱立倫強調,八仙申請活動的主管機關是交通部觀光局,他們也沒有收到申請。雖然八仙有繳稅,但不能代表有申報這個活動,「這樣是沒有辦法逃避責任的」。 新北市財政局長呂衛青19日也澄清,賣門票的活動要課娛樂稅,所以必須讓稅捐機關事先知道,但不需提任何計畫,稅捐機關也不會做審查、准駁。 呂衛青強調,廠商只須向稅捐機關提出活動名稱,稅務機關只知道「有收入要繳稅」,不參與審查,也沒有裁量空間,他們無法去判斷活動內容,更不可能去通報其他機關。 原文網址: 即/早知八仙要辦彩色趴? 朱立倫:沒收到活動申請 | ETtoday政治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81...m#ixzz3omXgvHt7 Follow us: @ETtodaynet on Twitter | ETtoday on Facebook 我比較有疑問的是 有申請又如何 在塵爆之前 誰知道 呂忠吉用的彩色粉 是便宜貨 非彩粉活動專用 呂忠吉喊冤真的是......過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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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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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要誤導大家,一罪一罰不適用在此種案例 一次過失造成2百萬人死亡,也是最多判五年 兩次過失,造成2百萬人死亡,才是五年x2 工讀生以及房東那些人不被起訴,代表呂的刑責會更低 此文章於 2015-10-17 09:22 AM 被 KGB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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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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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年輕時曾對作保的人傾家蕩產感到不解,沒辦法,法律就是這樣。
這個案子起初的討論也都有共識,在法理上判斷八仙不可能有太大責任,法律就是這樣。 法律一定會有漏洞,這是無可奈何的,如果比梳子還密,那工讀生就會很慘,這也不是大家所樂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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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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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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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重新看了一下法緒, 因為是侵犯不同人的法益,所以是一行為觸犯數個過失傷害,過失重傷害跟過失傷害致死罪,成立想像競合。 補充前面,判再重有期徒刑合併執行上限就是3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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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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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保跟八仙這個不一樣 作保就是譬如A明明沒能力 B代出面保證說A出事找不到人就B負責 所以做保就是俗稱的人呆 連我過世好久的阿嬤一生從不幫別人作保 親生兒女兄弟姊妹丈夫父母來都一樣 八仙跟呂忠吉的關係像人呆嗎? 怎麼看都不一樣吧? ![]() 此文章於 2015-10-17 10:02 AM 被 bigDDD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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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3
文章: 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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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仙塵爆 侯友宜:新北市府助求償追訴
https://tw.news.yahoo.com/%E5%85%AB...-05301938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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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您的住址: 関内
文章: 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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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前新光人壽保險業務員連續6年多侵占42名保戶保費,金額超過2386萬元,連犯38罪,以一罪一罰,被宜蘭地方法院判刑累計近29年,合併後,應執行4年半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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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1,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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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友宜g8,有聽過嗎??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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