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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5
文章: 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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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預料到八仙罪責不重,所以不會感到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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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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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很好奇說風涼話的酸民覺得這事件八仙董座們的責任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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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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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八仙有責任的其實不是酸民,而是前些日子努力震怒,拼命打八仙扯萬海集團的侯市長
酸民只是在酸這件事,邏輯好的一下就看得出來 此文章於 2015-10-17 01:12 AM 被 沙發椅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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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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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現在是一罪一罰,算人頭的,加起來也蠻可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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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5 您的住址: 熱火隊地盤
文章: 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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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然後再來一個合併執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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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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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仙沒刑事應該也有民事吧
都沒事的話還蠻扯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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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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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2死,86重傷,380幾人傷害,合併執行打幾折以經不是重點, 家屬拿的到錢最重要, 不過民事部分用膝蓋想也知道是拿不到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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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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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首先 你先說說看為什麼都沒事的話你會覺得扯,好嗎? 第二 依檢察官的說法,找不到八仙的任何一點過失,為什麼你會覺得沒刑事也該有民事? 本署就八仙樂園粉塵爆燃案件偵辦情形新聞稿 本署就八仙樂園粉塵爆燃案件偵辦情形,說明如下: 本署林檢察長朝松於知悉八仙樂園在104年6月27晚上8時32分發生粉塵爆燃傷亡案件,當晚即親赴現場並指派游儒倡、吳宗憲及劉玄顥等3位檢察官趕往現場指揮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蒐證調查。嗣多次主動聯繫內政部消防署等機關研商相關粉塵鑑識事項,務期鑑定之專業、公正、客觀及嚴謹,歷經3個月多來進行搜索、鑑定、現場履勘、與警、消機關專案研商會議、相驗、函調取資料、訊問(含指揮警機關詢問)計527人次,積極連繫醫療院所洽取醫療診斷資料等主要偵查作為,於今(16)日正式偵查終結。 經偵查結果,認定活動主辦人即被告呂○○因對於彩色澱粉具有引發塵爆危險性,而有致人傷亡之事實,預見其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而未告知現場工作人員、志工及參加彩色派對活動民眾,復未對現場工作人員、志工施以安全操作教育訓練,竟在八仙樂園舉辦「彩色派對」活動中,貿然由操作人員以二氧化碳鋼瓶噴灑澱粉於舞池民眾,造成現場爆燃,致多人死傷,涉犯刑法第276條第2項業務過失致死、第284條第2項後段業過失致重傷害、第284條第1項前段業務過失傷害罪嫌提起公訴。 至於八仙樂園相關被告陳○○等3人,因主管機關函復舉辦活動之泳池非管理規則之觀光娛樂設施;又依法令八仙樂園室外地區並無設置消防設施之義務;且八仙樂園之消防安檢均合格,管理人與防火管理人並無欠缺,八仙樂園與被告呂○○復無分紅,再依租賃契約,相關安全維護義務係應由呂○吉負責,舉辦時間為閉園時間;再八仙樂園陳報之「緊急救難及醫療急救系統」經演練合格,且主管機關於案發前一日(6/26)方發函同意八仙樂園准予備查;並當時法令未就民間觀光娛樂業者舉辦活動制訂任何規範;再經認定起火後至熄滅僅40秒,縱加以更高之注意,仍無法即時排除;活動區域後方之鐵門係自行車專用道,救護車無法通行等。另有關現場硬體設備技術人員,因現場電路、燈光、音響、均未有故障、失靈或停電等情形,電源供應亦無異常。而現場噴灑彩色澱粉操作人員即被告沈○○,其噴發行為,並未引發火源;至於被告盧○○僅係受召喚臨時工在舞台操作二氧化碳鋼瓶噴灑包粉,毫無操作經驗,並因重心不穩於第一次噴發時跌倒。認為均罪嫌尚有不足。 本案被害人數計499人,死亡12人、重傷86人、一般傷害383人,目前該481人提出告訴或經指定代行告訴人而提出告訴。另確定不提出告訴者有7人(包括被告盧○○),因出院經積極聯繫仍無法尚在連繫上有7人,表明提出告訴而資料尚不全者4人。外籍被害人16人,國籍包括馬來西亞、日本、新加坡、美國、南非、澳門地區、香港地區、大陸地區等8國家及地區。因被告此次過失行為造成傷亡,極為嚴重,請求從重量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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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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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檢察官真是佛心 如此看來只起訴負責人也算合理,否則工作人員以及志工跟負責人同樣要擔幾百個刑案其中包括12業務過失致死罪,一堆過失傷害罪..恐怕真的判下去合併執行會被關多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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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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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要搞八仙也是可以,但依刑訴法的規定,需要新事證才行
新事證最大的問題是會牽扯到新北市府,就是那官員收賄放水案 只是這案件是由新北市的政風處在查 諸君,你們覺得會查到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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