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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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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還真的有那麼多人以為建商會做賠本生意....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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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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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關係及辦法的建商 絕對可以"依法"搶到你手中土地~ 手段嘛~ 既然台灣是一個可以搞99:1多數決的制度~ 會怎幹應該不必多說了吧? 總之 建商財團絕對不會吃虧 只是要像樂揚這樣硬吃的~ 也不會太多 麻煩又傷形象嘛~ 至於王家當然不簡單 否則一般人遇到樂揚這種手段及政商關係~ 早就屈服了 還等到跟你鬧三四年? 可是對一般百姓來說 真正的重點是: 今天能強拆王家 能拆張藥房~ 能拆南鐵住戶 明天就可以在你不願意的前提下 強行拆你家~ 保護不怎單純的王家 還是保護你自己不被好好拆~ 權力是不可能自動終止的 何況是政府跟建商面對大規模都更利益的組合~ 如果沒發生幾次強大的文林苑級抗爭 現在台灣都更受害者 大概又至少多個幾百戶 或更多 政府拆違建可以慢慢拆 但若有萬惡財團建商Push "依法"強拆幾百戶 把態勢做出來 只怕以後沒人擋得住如此歪風~ 我對都更只有一句話: 合意都更~ 其餘免談~ 不是絕對必要的重建 當然沒有理由強行以民眾不願意的條件進行~ 贊成都更或有需要都更的人 當然會強調什麼房屋老舊 需要重建~ 當然如此 問題是除非有直接危樓問題的房子 否則你強拆就是不對~ 而就算需要強制進行 也要有個讓大多數百姓能接受的鑑價制度 而非目前法規 放任建商財團找人來估價 另外 如果都更後當地居民 無法原地再住下去 或沒錢住下去 政府必須解決這問題 否則等於把 弱勢居民趕出都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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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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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另外, 有建商要來車掉我家然後跟我說我給你的公寓總坪數比你家占地佔地80坪還多還不快答應. 我也是轟他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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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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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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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針對柯p強拆汀州路龍腦呢,怎麼有人選擇性的遺忘??
尤其是那些當初幫王家抗議的學生導演等等 不要說案例不同,這也是強拆民宅不是嗎 還是因為在上位者有所不同,所以抗議的對象也就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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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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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大導演表示:這個阿伯不是打麻將輸錢被老婆罰跪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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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重於生 捨生可也 生重於義 捨義可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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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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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些幫王家抗議的本來就是職業學生,他們的任務是搞垮國民黨,現在國民黨垮了,任務當然就沒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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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打狗旗后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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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
真不該一次看兩個網頁看 居然回錯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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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犬注意 此文章於 2016-04-26 05:11 PM 被 埋冤狼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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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1,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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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張景森發言惹議 林全發表3點立場 時間真的能證明一切, 一天不到就被自己老闆打腫臉, 他會不會創下紀錄, 沒上台就先下台了 ![]() 林全的第二點才是大家關注的. 逼死所有弱勢的人, 再來假惺惺式的關心, 這不該是一個正常人該有的心態, 執有公權力的一方, 不該成為握有權勢一方的打手, 這才是重點. 畢竟我是弱勢的一方, 不希望哪天連到天龍國都被禁止進入. 林全表示,第二,文林苑的案子,讓社會無法接受的爭議點,是當時的台北市政府變成建商的拆除大隊。而且在爭議還沒解決之前,建商就已經將建案推上市場。這個程序,確實是有瑕疵的。 林全表示,「都更的過程中,我們面對的不是房子,而是每個民眾的家。這是我們的最高指導原則」。張景森的發言之所以引發爭議,關鍵就是在這裡。他表達的方式,讓文林苑的爭議失焦,並不適當。 林全表示,他認為「人民的權益」、「家園的感情」、「民主的程序」與「公共的最大利益」,都不是用金錢可以衡量的。「這才是文林苑這個案子的重點,也是我們必須永遠記住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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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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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會是確定下一次開會時間
開會沒結論因為不能有結論 因為只要不做事就不會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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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story doesn’t repeat itself, but it does rhyme 暫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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