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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文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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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另外還有一個顧忌就是轉職時,有些公司會去照會應徵者以前的公司主管,這也是很多人不願意與公司硬碰硬的原因之一,畢竟業界很小,改天還是遇得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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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桃子園
文章: 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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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世道,除非老闆是你爸爸。
不然即使平常很麻吉,去酒店也有相招... 但是遇到就是要砍人時,完全變一個人。 尤其中小企業,傳統家族世襲那種,能不去就不去。 我看過很多待了10幾20年,職級都很高了,還是被火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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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新竹,Taiwan
文章: 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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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是不是寫錯了什麼?
要 非自願離職 才有 六個月六成薪 的機會 公司如果發了這張證明 又沒給資遣費 最後可能會虧更大 如果沒這張證明 也沒有什麼六個月六成可言.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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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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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 的文章,大家參考一下。
http://bit.ly/TkYnG2 所謂離職證明,沒有固定的格式 只要上面有詳細記載所任職的公司以及就職&離職時間以及認證單位的印鑑證明即生效! 認證單位第一優先順序事就職的公司,但是當遇到非自願性離職的時候往往是不歡而散 ,這時請帶著你所有能夠證明曾經在該公司就職的紀錄(打卡紀錄、員工證、來往公文 ....甚至是EMAIL都可以)前往【公司所在地】的就業服務中心申請,由政府幫你做離職 證明書的開立,其效果是一模一樣的! 要注意的是:不是依照公司登記的地點而決定去哪邊的就服中心,而是依照你的 *上班地點* 例如:你在台北市上班,就去台北市的就服中心。 同理,在台中縣上班,就到台中縣的就服中心。 不用在意公司願不願意開立離職證明書,政府開立的效力相同,同樣能夠申請失業補助以及擁有正式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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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0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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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補助阿,小弟當年也領了六個月.......
最後一個月改要面試證明, 之後就自己接ca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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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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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沒拿資遣費就算了,但是一定要爭取非自願離職證明書,自己的權益一定要懂得去爭取,除非不怕失業馬上找的到新工作,但 世事難料 若時間如果一拉長 ,真的會悔不當初,
加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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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8 您的住址: 常被查水表的小房間
文章: 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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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有能力的人都失業
![]() 那小弟看來還得在家裡蹲一段日子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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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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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職場上能混到鐵帽子高位的靠的是 PM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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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田中央
文章: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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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以前的客戶找看看,一間兩間慢慢累積,心平氣要和(對家人),過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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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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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自己衡量吧?
留一線.日後好相見--->日後這團體(老闆.同事.要好的等)對你日後有無加減分? 或 據理力爭.啥情義的---->屁 你無義.我無情.照規距來. 若不是太有感情的公司.個人是偏向後者啦.. 我會看決策者的心態考量第一 日後若從事相關性質對我這樣的反應有無加減分 爭的也許只是一口氣吧? 但現實才是最重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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