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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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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的論點依據的假設是建立在殺貓犯絕對不是不敢對人下手只敢欺負小動物的俗喇. 殺貓也許啥事都沒有,頂多就罰錢唄,如果還能順便騙到法院就更好了... 如果是殺人,就算是證明精神異常也是要送精神病院吧,這輩子也差不多毀了. 我想多數人會比較相信或是選擇相信這個傢伙只是欺負小動物的俗喇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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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0 您的住址: TAICHUNG
文章: 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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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不一定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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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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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只是針對把人命看得比貓狗還賤這句話. 我想多數連螞蟻都不敢殺的和尚不會去殺小動物,更不會殺人. 但不代表和尚就不會犯殺人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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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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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並不牴觸,前面就有人說嫌犯挑軟柿子吃. 因為只要證明自己是神經病,殺人也不用坐牢,既然有貓可殺何必殺人. 這突顯了法律保障壞人,動保法罰則過輕. 應該改成精神病一樣坐牢,虐待動物判刑不得易科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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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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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還是那句老話 連續殺人犯在他的“事業”開始前,多半有虐殺小動物的經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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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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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好吧,能夠把自己的老爸打成重傷的,我承認他有可能殺人... 烹貓魔:精神病院比坐牢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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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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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是不是太偏頗了? 忘了人家去向貓主人抗議過幾次?? 寵物白天晚上不停地吵 可是會讓人精神崩潰 要是依定要在這兩個之間選室友的話 我不會選養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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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Kaohsiung
文章: 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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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以為這件事...不僅是殺貓...而是"虐殺" 何謂虐殺? 大丈夫為求一死..不也希望一刀痛快!! 在..社會案件裡..人殺人..聽多了! 當然習以為常! 但..偶而發生的人類被虐殺的事件. 不也引起人神共憤? 人殺人, 或有仇恨.或有利益.或有目的 人殺狗呢? 能得到什麼?? 人跟狗有利益衝突嗎? 有深仇大恨嗎? 談尊重生命~這些..等你搞懂了// 再來大放厥詞吧~ 引用:
隨便去馬路上~ 做這個問題調查 我相信! 10個有11個..毫不猶豫認為~ 人命當然重要..比上貓狗!! 然而~ 為何你會有這樣異同的想法?? 只有你個人才這麼認知吧?? 還是你個人的命與之比較?? 得到的結論?? 人都有富二代.. 貓狗當然會有貴公子... 怨爸爸、怨爺爺、怨祖先、還能怨誰呢? 很難理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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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Kaohsiung
文章: 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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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來~ 你默許的..精神崩潰...就可以開殺?? 那放火.砸車的理由也足夠了! 反正不是人命!! 房子、車子..這些無生命的! 更無關緊要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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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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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是你說的 我可沒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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