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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引用:
作者xiangnansu
不能無限上綱「無罪推定論」、犯人很明顯就是容疑犯其中一人、所以容疑犯要自己證明自己無罪

司法要改革ㄌ、獨你司法他喵的立!

此案件頭大的地方就在於,犯人一定是其中一個,但是也只能有一個(不可能兩個都開車),
所以只能分別起訴,很難一起告;而分別起訴就會因不同承審法官的觀點不同,
導致都有罪或都無罪的尷尬情況。

不曉得就法理上來說,此事件能不能同時告兩個人(即便開車的只會有一人)?
兩個人都在同一案件裡審理,就很難會有矛盾的情況發生。

在下覺得,或許能利用各地方的事故鑑定委員會,先行對事故做綜合性的責任鑑定,
再根據鑑定結果,起訴該起訴的人,這樣就比較不會有同事件關係人各自分案開庭審理,
判決結果卻相互矛盾的情況。



我是認為檢察官的問題比較大,因為兩案所提出的證據都嫌薄弱,
不足以讓法官認定為事實,結果導致都無罪。
     
      
舊 2012-04-15, 02:11 PM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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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離線中  
oversk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127
為什麼不能看車主是誰就起訴誰?
一般肇事逃逸不是也只由車牌追到車主,
並沒有證據說車子是由誰開的?
 
舊 2012-04-15, 02:48 PM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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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ky離線中  
b19960327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1
文章: 7
大家都罵說 兩個人都無罪台灣鬼島
所以以後的法律 解不開的迷案 我國乾脆都用點人的方式好了
我點到他 他就要去坐牢xd
舊 2012-04-15, 02:51 PM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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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9960327離線中  
holisonc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
媽的
看完蘋果的全文新聞後覺得真的很扯
當事人分別是經理跟協理..不管怎樣,就是其中一個
這件案子明明是一件案子,但判決似乎當兩件來判,所以個別判無罪...
還有這樣搞法的?
法院是幹甚麼吃的..可以兩個都判無罪...

看到這新聞的是正常人都想罵幹吧XD..
台灣一直講甚麼法院革新...這件事先把相關的人革掉吧

此文章於 2012-04-15 03:58 PM 被 holisonc 編輯.
舊 2012-04-15, 03:54 PM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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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lisonc離線中  
暴君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572
引用:
作者sazabijiang
沒有其他證據, 光憑嫌犯自白就可以判刑,
這就是你跟陳肇敏的共同之處阿....
法官不食人間煙火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
我上班時間搭車出去, 從來都是副總在開車
因為車是他的阿..


江案有證據,只是證據是假的,是偵查過程中有問題
而且江本人在庭上"聲稱是遭到刑求才承認犯案"
拿一起比較,會不會差太多了?


這案子明顯不一樣,明明案發現場就有人證在

但法院就是人證也不信,當事人自白也不信,所以誰也沒罪

這不食人間的程度也太強大了

此文章於 2012-04-15 04:24 PM 被 暴君 編輯.
舊 2012-04-15, 04:18 PM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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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君離線中  
aaaa88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733
引用:
作者b19960327
大家都罵說 兩個人都無罪台灣鬼島
所以以後的法律 解不開的迷案 我國乾脆都用點人的方式好了
我點到他 他就要去坐牢xd

法官本來就可以用心證來判有罪了....為何不行????

不過要輔以其他措施才行.....比如測謊之類的..........
但測謊嫌疑犯是可以拒絕的......如果嫌疑人拒絕後....法官再用心證來判...合理性會好一些.....
舊 2012-04-15, 04:22 PM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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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aa88離線中  
drasil
Regular Member
 
drasi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如果證據薄弱,分不清是誰肇事的話,不僅是台灣,沒幾個國家會用猜猜樂的方式從嫌疑人中選一個人(或乾脆全部一起)來「概括負責」...

雙胞胎兄弟長太像難分辨 毒販逃過死刑
舊 2012-04-15, 06:50 PM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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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離線中  
xiangnansu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40
引用:
作者Rainwen
此案件頭大的地方就在於,犯人一定是其中一個,但是也只能有一個(不可能兩個都開車)


這時候就是「有罪推定論」了、你不能證明自己不是駕駛、就是有罪、所以犯人可以不只一個

寧可錯殺100個容疑犯、也不能放過1個犯人

當你是容疑犯時、不想被錯殺就趕快坦白從寬
舊 2012-04-15, 07:35 PM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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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ngnansu離線中  
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引用:
作者aaaa88
法官本來就可以用心證來判有罪了....為何不行????

不過要輔以其他措施才行.....比如測謊之類的..........
但測謊嫌疑犯是可以拒絕的......如果嫌疑人拒絕後....法官再用心證來判...合理性會好一些.....


心證不是這樣的意思。

心證是指對於證據證明力程度高低的判斷,所以先決條件,一定要有「證據」存在,才有心證的問題。

舉例來講,假設我是證人,我作證供稱:「我看見馬英九摟著一個美女走進旅館。」

那麼就法官而言,法官需要判斷1.我的證詞可不可信,2.我的證詞是否足以證明馬英九有通姦的事實。這二部份就是法官要以自由心證判斷的部份。

如果沒有證物、證人,法官不能憑白認定馬英九有通姦的事實(無罪推定),而沒有我的證詞,也就沒有所謂的「心證」,因此,案件都是依據證物、證人以各種調查方法後,法官再據以產生心證,來做出判決。
舊 2012-04-15, 07:57 PM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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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現在在線上  
limaik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35
引用:
作者惡蟲
心證不是這樣的意思。

心證是指對於證據證明力程度高低的判斷,所以先決條件,一定要有「證據」存在,才有心證的問題。

舉例來講,假設我是證人,我作證供稱:「我看見馬英九摟著一個美女走進旅館。」

那麼就法官而言,法官需要判斷1.我的證詞可不可信,2.我的證詞是否足以證明馬英九有通姦的事實。這二部份就是法官要以自由心證判斷的部份。

如果沒有證物、證人,法官不能憑白認定馬英九有通姦的事實(無罪推定),而沒有我的證詞,也就沒有所謂的「心證」,因此,案件都是依據證物、證人以各種調查方法後,法官再據以產生心證,來做出判決。

沒有人要聽你這個落落長的東西,就我對站上一談到法律相關問題,所謂鄉民的態度之理解

儘管你講的很清楚又明白...但它們要的就是,法官是恐龍、檢察官不食人間煙火...etc.

此文章於 2012-04-15 08:00 PM 被 limaike 編輯.
舊 2012-04-15, 07:59 PM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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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maike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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