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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ng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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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 taiwan
文章: 967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1.這是法律VS憲法位階的問題
就算是最高法院,也是依法律審判,而不是依憲法審判。
在這邊扯法院判建商勝訴所以BALAHBALAH
只會凸顯你一點相關常識都沒有,典型的拿著雞毛當令箭?
所有人都知道最高法院判建商勝訴
但是問題完全沒解決,所以才會抗爭吵個沒完不是?

2.牛頭不對馬尾,自己引了都更法、憲法出來,做什麼用的自己都不知道?到底在胡扯什麼

換句話說事涉相關權利的法律、行政命令
都需要有其必要性、且以對相關權利最小侵害方式實施

3其他事實先不論,你先告訴我做為道路通行要怎樣侵占國有地?

最後,我懂的當然不會比法院多,但肯定比你好上不少


1. 憲法釋憲了沒? 沒有吧...那當然照現行法律實施. ,還是你要指著法官鼻子嗆"靠,連這違憲都不知道?" 那我 100% 支持你

2. 必要性由法院認定,判決書也列舉了王家為何不得退出的原因,我不便置喙,我沒有這個權力,但我喜歡站在法律這一邊打嘴炮

3.空地可以,但如有地上物,可以在未經申請下私自摧毀開路? 所以我才強調"疑似"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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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PCDVD維護管理群 ,PM已修復,麻煩7/19以後有PM給我的再PM我,謝謝

此文章於 2012-04-02 01:22 PM 被 young000 編輯.
舊 2012-04-02, 01:15 PM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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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ng000離線中  
ccyew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967
引用:
作者Elros
誰說我沒看得啊

我還是建議你去查25-1條

郭元益大樓跟另外11戶沒被劃進去主要的原因是劃進去就超過1/5土地面積及樓板面積的所有權人不同意這樣都更案勢必不能成案
跟啥你一開始就不同意沒啥關係


更別提法院都說了公聽會所達成的意見並沒有法律效力
直接反駁建商跟北市府關於沒去參加公聽會表達意見在法律上就等於贊同的說法...

「王廣樹解釋,因為規定提出異議,必須列出金額數字,他們才會寫下這樣的要求。」
「但都更處官員表示,並沒有提出異議,就必須提出數字這樣的規定」

這兩句話你怎麼看? 所以王家說一定要給個數字,不然就沒步了...可是明明不用出金額啊?

另外就是郭元益大樓跟另外11戶一開始就表達不要,所以都更就沒劃進去,這樣不是很正常? 難道要繼續硬上?

當然是要排除啦,換做是你難道要繼續硬幹不管郭元益大樓跟另外11戶反對嗎?

再加上王家是袋地,一定得參加(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2664187),法律就是這麼規定,不然你要就一開始申請釋憲(法律訴訟都打了兩年了,都沒想到要申請?)

邏輯思考請再縝密一點,因果關係先搞清楚吧.....是都更程序初期郭元益跟那11戶不願意,所以就排除掉了,而不是故意閃法規。

如果法律有缺失,請去提出修改方法,不是硬要別人不照法律規則走....要想延緩實施也至少用比較合乎流程的方法,而不是訴諸民粹....

這次的問題明顯的突顯出台灣人法治觀念有多差.....
 
舊 2012-04-02, 01:22 PM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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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yew離線中  
FD3STYPER
Master Member
 
FD3STYPE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引用:
作者ccyew
「王廣樹解釋,因為規定提出異議,必須列出金額數字,他們才會寫下這樣的要求。」
「但都更處官員表示,並沒有提出異議,就必須提出數字這樣的規定」

這兩句話你怎麼看? 所以王家說一定要給個數字,不然就沒步了...可是明明不用出金額啊?

另外就是郭元益大樓跟另外11戶一開始就表達不要,所以都更就沒劃進去,這樣不是很正常? 難道要繼續硬上?

當然是要排除啦,換做是你難道要繼續硬幹不管郭元益大樓跟另外11戶反對嗎?

再加上王家是袋地,一定得參加(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2664187),法律就是這麼規定,不然你要就一開始申請釋憲(法律訴訟都打了兩年了,都沒想到要申請?)

邏輯思考請再縝密一點,因果關係先搞清楚吧.....是都更程序初期郭元益跟那11戶不願意,所以就排除掉了,而不是故意閃法規。

如果法律有缺失,請去提出修改方法,不是硬要別人不照法...


現在就是依法拆了咩, 雖然帳棚有人不過這個集會目前應該違法,
我是希望王家人跟那些學生冷靜, 過於意識形態解決不了問題.

沒有這次的事件,

1. 目前台北在都更的幾個專案不會暫停.

2. 不會有一堆人跳出來說我也受到不平, 因為依法行政嘛.

3. 某些政務官不會要檢討, 結果還是踢皮球~

4. 某建商不用在建案換名字, 怎麼此地無銀三百兩咧?

BTW, 王家應該不是袋地喔~

另外, 提出金額部分, 我大概可以想像那種公務員打發王老先生的嘴臉.
__________________


10年

此文章於 2012-04-02 01:29 PM 被 FD3STYPER 編輯.
舊 2012-04-02, 01:28 PM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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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3STYPER離線中  
ruinousdeity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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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young000
1. 憲法釋憲了沒? 沒有吧...那當然照現行法律實施. ,還是你要指著法官鼻子嗆"靠,連這違憲都不知道?" 那我 100% 支持你

2. 必要性由法院認定,判決書也列舉了王家為何不得退出的原因,我不便置喙,我沒有這個權力,但我喜歡站在法律這一邊打嘴炮

3.空地可以,但如有地上物,可以在未經申請下私自摧毀開路? 所以我才強調"疑似"

很明顯,法律跟你站在不同邊
舊 2012-04-02, 01:34 PM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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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離線中  
FD3STYPER
Master Member
 
FD3STYPE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引用:
作者ccyew
這次的問題明顯的突顯出台灣人法治觀念有多差........


很喜歡被法來治是吧?

法很了不起不能動他是吧?

去google查檢肅流氓條例, 因為這個條例去綠島管訓的,

多半不是啥真的大惡, 都是一些得罪地方黑白的, 或是利益橋不攏的.

有空看一下,

http://www.license.com.tw/lawyer/le...ject/spl068.pdf

法來治啊! 來啊~

還有票據法, 娘的跳票去關, 債務人去關債權人也沒錢, 一個骨牌通通倒.
__________________


10年
舊 2012-04-02, 01:34 PM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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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3STYPER離線中  
Elros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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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引用:
作者ccyew
「王廣樹解釋,因為規定提出異議,必須列出金額數字,他們才會寫下這樣的要求。」
「但都更處官員表示,並沒有提出異議,就必須提出數字這樣的規定」

這兩句話你怎麼看? 所以王家說一定要給個數字,不然就沒步了...可是明明不用出金額啊?

另外就是郭元益大樓跟另外11戶一開始就表達不要,所以都更就沒劃進去,這樣不是很正常? 難道要繼續硬上?

當然是要排除啦,換做是你難道要繼續硬幹不管郭元益大樓跟另外11戶反對嗎?

再加上王家是袋地,一定得參加(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2664187),法律就是這麼規定,不然你要就一開始申請釋憲(法律訴訟都打了兩年了,都沒想到要申請?)

邏輯思考請再縝密一點,因果關係先搞清楚吧.....是都更程序初期郭元益跟那11戶不願意,所以就排除掉了,而不是故意閃法規。

如果法律有缺失,請去提出修改方法,不是硬要別人不照法...


所以你還是沒去查都更條例 25-1條嘛∼

不想查沒關係 我po給你
引用:
以協議合建方式實施都市更新事業,未能依前條第一項取得全體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同意者,得經更新單元範圍內私有土地總面積及私有合法建築�**`樓地板面積均超過五分之四之同意,就達成合建協議部分,以協議合建方式實施之。對於不願參與協議合建之土地及合法建築物,得以權利變換方式實施之,或由實施者協議價購;協議不成立者,得由實施者檢具協議合建及協議價購之條件、協議過程等相關文件,按徵收補償金額預繳承買價款,申請該管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徵收後,讓售予實施者。

根據法條一旦土地面積及樓板面積4/5所有權人同意 剩下1/5只有認命讓建商權利轉換、開價請建商買下
(所以王廣樹根據此條例 開高價讓建商知難而退 順便拖延時間)
都不要 OK 那建商請政府出面強制徵收
(簡單來說反對都更的沒超過土地面積及樓板面積所有權人的20% 那你又被圈進去在法律上你只有強制接受的份)

所以根據法條你覺得是王廣樹講法有誤 還是官員的講法有誤

袋地在法律上是可以申請通行權的 沒有一定要被拆
更別提你自己PO的文下面都有解套方法 所以你PO來是自婊的嗎?!

引用:
Q:如果我是王家 我有哪些方法可以取得建築線(801)?
A:方法一:依民法的袋地通行權取得778或779的通行權後
在以開路通行權以該地主可接受之償金要求對方開設通路
並取得通路的土地使用權 之後在拿相關文件去建管科申請建築線
方法二:直接買下778或779其中一塊地 在拿相關文件去建管科申請建築線
方法三:買下802這塊地 先把801 802 803整合為一塊地
然後因804為國有局的公家土地
所以要在去國有局申請在804上的通路使用許可
然後在申請成功後 在拿相關文件去建管科申請建築線

Q:如果我是王家 我有哪些方法可以取得建築線(803)?
A:因804為國有局的公家土地 只需備妥所需文件去國有局申請在804上的通路使用許可 於申請成功後 在拿相關文件去建管科申請建築線即可


法條不去查還說別人搞不清楚因果關係
這樣對嗎?!

此文章於 2012-04-02 01:43 PM 被 Elros 編輯.
舊 2012-04-02, 01:37 PM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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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ros離線中  
斯圖亞特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0
您的住址: 宅男領域
文章: 398
引用:
作者Elros
根據法條一旦4/5所有權人同意 剩下1/5只有認命讓建商權利轉換、開價請建商買下
都不要 OK 那建商請政府出面強制徵收


我覺得很奇怪的一點是,4/5所有權人同意這點用在公寓大廈是可以維護大部分同意人權益沒錯。
但王家這個可是一般的透天土地,同時也是區域都更,不是那種只要一戶不同意
,整個大樓就沒法都更的情形..
況且明明就可以排除卻硬是要劃進。一套都更法就可以適用所有情況?
整個就是為建商大開圈地的方便之門
__________________
仰望寒星佈滿天,紅塵涉足不知年。
流雲片片歸何處,人生幕幕愁相連。

此文章於 2012-04-02 01:47 PM 被 斯圖亞特 編輯.
舊 2012-04-02, 01:43 PM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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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圖亞特離線中  
dts0069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4,086
引用:
作者B76202023
隨便講講罷了, 市府建商演演戲別當真... 沒建商敢跟官府作對的
舉個例子, 東部地區最近開了某飯店, 整塊基地本來都是他們的, 基礎工程弄到一半, 建照突然在縣府搞不定了, 全部停擺; 後來基地賣了三分之一(或五分之二)給更大的集團, 對方又突然能搞定建照了, 飯店就搭順風車就蓋起來...
除非建商不想在台北市推案, 否則誰敢告市府??

你內行的,根據個人多年外勞經驗,沒有商敢跟官鬥,除非想魚死網破(魚死還不見的網能破),多是唱唱雙簧,一個黑臉一個白臉.

此文章於 2012-04-02 01:53 PM 被 dts0069 編輯.
舊 2012-04-02, 01:51 PM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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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ts0069離線中  
ccyew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967
引用:
作者Elros
所以你還是沒去查都更條例 25-1條嘛∼

不想查沒關係 我po給你

根據法條一旦土地面積及樓板面積4/5所有權人同意 剩下1/5只有認命讓建商權利轉換、開價請建商買下
(所以王廣樹根據此條例 開高價讓建商知難而退 順便拖延時間)
都不要 OK 那建商請政府出面強制徵收
(簡單來說反對都更的沒超過土地面積及樓板面積所有權人的20% 那你又被圈進去在法律上你只有強制接受的份)

所以根據法條你覺得是王廣樹講法有誤 還是官員的講法有誤

袋地在法律上是可以申請通行權的 沒有一定要被拆
更別提你自己PO的文下面都有解套方法 所以你PO來是自婊的嗎?!



法條不去查還說別人搞不清楚因果關係
這樣對嗎?!


所以解套方法王家作了哪一項? 除了訴諸民粹之外,其他的法律流程如果照你說的都是對的,為什麼會輸? 還是要提出法院是政府跟財團開的嗎??
舊 2012-04-02, 01:54 PM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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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yew離線中  
museshuner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懸崖邊
文章: 1,462
引用:
作者Elros
所以你還是沒去查都更條例 25-1條嘛∼

不想查沒關係 我po給你

根據法條一旦土地面積及樓板面積4/5所有權人同意 剩下1/5只有認命讓建商權利轉換、開價請建商買下
(所以王廣樹根據此條例 開高價讓建商知難而退 順便拖延時間)
都不要 OK 那建商請政府出面強制徵收
(簡單來說反對都更的沒超過土地面積及樓板面積所有權人的20% 那你又被圈進去在法律上你只有強制接受的份)

所以根據法條你覺得是王廣樹講法有誤 還是官員的講法有誤

袋地在法律上是可以申請通行權的 沒有一定要被拆
更別提你自己PO的文下面都有解套方法 所以你PO來是自婊的嗎?!



法條不去查還說別人搞不清楚因果關係
這樣對嗎?!


明明這些問題在這幾天類似的討論裡都有提到

就是有人不去看

還是只想看自已相信的部份.....
舊 2012-04-02, 01:55 PM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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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eshuner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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