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SUNDEATH KID
Major Member
 
SUNDEATH KID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0
您的住址: TAICHUNG
文章: 243
引用:
作者竹瑪
:

恕刪....

只是希望別人遇到這種是可以用另一種角度處理或許會更好



那飼主如果能用另外一種方式飼養寵物是不是絕對會更好.....
     
      
舊 2012-03-17, 11:35 PM #11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UNDEATH KID離線中  
竹瑪
Basic Member
 
竹瑪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24
引用:
作者SUNDEATH KID
那飼主如果能用另外一種方式飼養寵物是不是絕對會更好.....


所以我一開始就已經說了
飼主錯最大阿!!
請看我第一篇文

怎麼都有人好像把我看成是袒護失責飼主的這樣
 
舊 2012-03-17, 11:39 PM #11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竹瑪離線中  
michelle-lai529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86
引用:
作者竹瑪

對我道德勸說
難道您是我口中的聖人

****怎樣了我不知道啦
沒有印象說,不知是哪一帖@@

唉,我也沒有強行要把我的想法套在人身上阿
只是希望別人遇到這種是可以用另一種角度處理或許會更好
偏偏就有人不知道要和我爭什麼
還擺明了一副法律就是這玩樣的 我就是要殺爆他們
那種嘴臉讓我覺得很不可思議
不然我也不會一直回 :

希望那也只是在網路上想要贏過別人的心態作祟
不然若是發自內心的 那樣真的很可怕




我就已經說過每個人對尊重生命的範疇都不一樣了
為什麼還要把我斷章取義?
我也不是聖人阿

只是有些人看到狗被虐被殺的事件就很興奮
我實在是看不下去阿

您看不下去!!.....
不曉得您有沒有發現,並不是有些人看到狗被虐被殺的事件就很興奮,而是更多人對飼主看不下去!!
只是您把重點放錯了。
舊 2012-03-17, 11:40 PM #11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ichelle-lai529現在在線上  
SUNDEATH KID
Major Member
 
SUNDEATH KID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0
您的住址: TAICHUNG
文章: 243
引用:
作者竹瑪
所以我一開始就已經說了
飼主錯最大阿!!
請看我第一篇文

怎麼都有人好像把我看成是袒護失責飼主的這樣


因為力道的問題阿

還有你發文的字裡行間
已透露出「飼主較有愛心」「飼主較尊重生命」
這跟我見到的完全不同........
舊 2012-03-17, 11:43 PM #11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UNDEATH KID離線中  
竹瑪
Basic Member
 
竹瑪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24
引用:
作者michelle-lai529
您看不下去!!.....
不曉得您有沒有發現,並不是有些人看到狗被虐被殺的事件就很興奮,而是更多人對飼主看不下去!!
只是您把重點放錯了。


那是有人一直想要模糊焦點
而且心態不敢領教!!

不然我第一篇文章也早就說明了
飼主這樣是錯最大的
而且是個失責飼主

引用:
作者SUNDEATH KID
因為力道的問題阿

還有你發文的字裡行間
已透露出「飼主較有愛心」「飼主較尊重生命」
這跟我見到的完全不同........


因為覺得被咬四次而不告知或通報
卻是帶刀在第五次時刺了他
(新聞說法)
這樣的情形與處理很不智
所以才探討應該做怎樣的處理會比較好

是說新聞事件裡的飼主嗎
若是生活周遭的飼主我的確是這樣覺得
不過每個人的生活環境與遇到的情形的確有可能不同

此文章於 2012-03-17 11:52 PM 被 竹瑪 編輯.
舊 2012-03-17, 11:44 PM #11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竹瑪離線中  
mhjuang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11
引用:
作者竹瑪
假設在我們的法律上小孩也只是物品


大膽的假設一下雖然沒問題,但實際上並非如此!!

此文章於 2012-03-17 11:52 PM 被 mhjuang 編輯.
舊 2012-03-17, 11:50 PM #11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hjuang離線中  
竹瑪
Basic Member
 
竹瑪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24
引用:
作者mhjuang
大膽的假設一下雖然沒問題,但實際上並非如此!!


我當然知道阿
我就是想看某人到底有沒道德良知才需假設的
結果一直被打迴圈

有眼的人都知道我只不過是想說些人之常情的一點道理罷了

此文章於 2012-03-18 12:02 AM 被 竹瑪 編輯.
舊 2012-03-17, 11:58 PM #11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竹瑪離線中  
not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8
我有被狗咬過所以不是很喜歡狗
但我更討厭的是溜狗身上沒帶夾子報紙還有水瓶的人
狗大在路中間都不清理
舊 2012-03-18, 12:00 AM #11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notee離線中  
Jamisu
Major Member
 
Jamisu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南半球
文章: 204
引用:
作者小蟑螂
隨身攜帶刀具,在受到畜牲侵犯時反擊,這是以上許多人認為合理的地方,
對方是畜牲,所以理所當然?
當他受到人類傷害時,不會用類似的方式反應嗎?

在添油加醋一片叫好聲中,
你的回應助長了一些在螢幕前,
涉世未深,血氣方剛的年輕人,
隨身攜帶刀械的正當性。

受到霸凌,所以帶刀?
被人超車,所以帶刀?
樓上太吵,所以帶刀?
被警察追,所以帶刀?
以上種種,你覺得受到侵犯了嗎??

只能期望他不是住在你們家的上下左右,
不然你知道隨身攜帶刀具的這號人物會住的安心嗎?

以暴制暴,只是畜牲在自我的無奈保護罷了!!


嗯...... 多年前我買槍的時候,要填購槍的理由,我填的理由就是害怕被「人」搶劫,所以要購槍自衛,南非一般的購槍理由都是「自衛」居多。法律是完全同意我的,所以一個月槍照就下來了耶。我的目標還是「人」喔!

被人超車、樓上太吵、被警察追都不是自衛。

被狗咬卻是。南非有許多被人所飼養的狗咬傷,甚至咬死的事件。而其中又分主動攻擊人的,或是因為看家護衛而攻擊的。主動攻擊人致傷或致死的狗,無一例外,一律死刑。警察會通知SPCA會來處理的。
__________________
構思中.....
舊 2012-03-18, 12:10 AM #11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Jamisu離線中  
SUNDEATH KID
Major Member
 
SUNDEATH KID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0
您的住址: TAICHUNG
文章: 243
引用:
作者竹瑪
恕刪....

若是生活周遭的飼主我的確是這樣覺得
不過每個人的生活環境與遇到的情形的確有可能不同


請問你生活週遭的飼主會不會牽狗出去大小便?
大小便的地方是飼主自己的產業嗎?
飼主為何不「管控」狗在飼主自己家裡大小便?
「尊重」?
「尊重生命」?

當個飼主就尊重生命?

我引用之前網友在別串講的
「養狗只是因為覺得狗可愛,與愛心無關」
舊 2012-03-18, 12:14 AM #12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UNDEATH KID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4:14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