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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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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紅燈就闖紅燈
幹嘛要牽拖超速 少了闖紅燈的白目 機車下場最多就吃紅單 不會像現在要躺最少一個月 那個現場就算機車沒超速 還是一樣撞上去啦 又不是平面道路 當他有天眼通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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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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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勸大家不管開車、騎車、走路都不要逞一時之快貪圖方便
小弟在產險公司上班,剛好旁邊坐的是車險理賠 每天都看類似的案件在發生(酒駕的也不在少數) 那種加害人的壓力、被害人的痛苦真的很難去承受 我現在開車、騎車停個紅綠燈都會不自覺的注意後方車輛的動態 意外=意料之外,你永遠不知道路上會有什麼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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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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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騎車 . 可以慢 . 就沒必要快 ..... 用命來搶一點點時間或違規 = 沒有意義
身家平安才能做自己想做的事 躺醫院 . 殘了 . 賠一筆 . 壞了車 ..... 賺的就往那倒就好 死了就免了 搶快違規值得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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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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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銀車駕駛很早就闖紅燈了,下高架的車很多都在閃避他了,他還是要硬闖!!他真的是有毛病啊!!!
開車經過路口也要看一下能不能左右轉,像這樣,真的會遭雷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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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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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要減速到時速幾公里?20kmh?10km/h?還是0km/h? 這不是無號誌路口,在遵守號誌、信任號誌的狀態下,快速通過路口哪裡不對? 引用:
只要路口雙方都遵守紅綠燈號誌,路燈行、紅燈停,就算綠燈那方時速破百,也不會發生這場車禍不是嗎?所以何必再追究路燈那方的車速了呢! 新聞畫面那位機車騎士,看樣子不太像是那種會騎到起碼80∼90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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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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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路口誰敢相信"信任原則"?很多相信的不是重傷就是往生
![]() 就算是過綠燈,也是要稍微減速左右瞄一下,台灣人的守法?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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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愛機 ![]() 處理器:INTEL PENTIUM DUAL CORE E2140(OC 2.66G) 記憶體:ADATA DDR2 800 1GX4(2.4同步中) 顯示卡:ASUS 7950GT 512M DDR3(表弟熱情贊助的 感恩) 主機板:GIGABYTE P35 DS3 讀卡機:3.5吋內接全都可讀啊 燒錄機:ASUS DRW-1814BLT 電源供應器:SEASONIC S12II 330W 滑鼠:BUFFALO SILENT(已經陣亡了 爛鼠一個) 鍵盤:PLEOMAX PKB-3000(跑跑卡丁車專用鍵盤) 機殼:ICUTE吉娃娃(側邊25CM大風扇 安靜又散熱) 電視盒:圓剛 銀色風暴 螢幕:BENQ FP222WH 印表機:HP LaserJet P1006 作業系統:WINDOWS XP SP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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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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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搭一計程車,司機開得很快,經過信義路口時,遇到黃燈時,司機很快的衝過去。
小明大叫說:「剛是黃燈耶!好危險喔!」 司機說:「安啦!我哥哥他啊,闖了十幾年都沒事」 說著說著又到了仁愛路口,遇到了紅燈,司機又闖了過去。 小明:「實在是太可怕了!是紅燈耶!......」 司機回答說:「安啦!我也闖了十幾年也都沒事..」 到了忠孝X路口,碰到了綠燈,司機卻突然煞車。 小明:「咦?前面是綠燈為什麼停下來﹖」 司機:「等一下我哥哥會從那邊闖過來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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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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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類似的笑話聽過某名嘴說過 高雄人看到紅燈是直接闖過去, 但看到綠燈會停下來,確定沒人闖紅後再行駛。 ---------------------------------------------- 看了女騎士的訪問, 命真大........ 此文章於 2011-12-13 11:52 PM 被 長江鯰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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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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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說得太好了 但是在別篇很多人的看法卻完全不是這樣 汽車撞到闖紅燈機車會被砲 甚麼沒煞車 過路口沒減速到可以反應 沒兩秒殺停 沒防衛駕駛 是仗著路權就橫衝直撞諸如此類等等的 所以我才覺得有趣 如同這篇一樣 http://www.youtube.com/watch?v=oSLA1gMjteU 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29&page=1&pp=10 不過 事實上 其超速到一個程度就是危險駕駛了 所以絕對路權才會列但書 不然下次來個開超跑的在市民大道飆300也無所謂嗎? 其實這就是一個有趣的迷思 不是說信任原則甚麼的 而是說有一個度 例如你40騎到50出頭算是還好 可是40的路段騎到80~90就不是還好了 最後事實上有個判例 速限50的地方 連結開車59(很厲害吧 這是事故勘驗的結果)撞到闖紅燈的超速機車 還是被判有罪 一樣是因為超速以及未注意 很有趣吧 我也是不認同啦 超速9公里>< 腳抖一下就到了 回到這個案例 如果那台機車沒超速 或是沒超過那麼多 那我只會說肇責只有汽車100%的錯 甚麼一兩秒鐘還無法反應的智障話絕對不會說 但是今天苦主嚴重的超速 其實也是威脅到其他的用路人 此外也是因為嚴重的超速而造成如此嚴重的傷害 所以這邊也是需要檢討的 因此我前面才會認為是37或是28這樣子 回到路權上 就像轉彎車轉彎甚至剩下車尾沒過路口了(不說還未轉正或是只有一半過中線) 但是對向車道有台車以時速一百多公里硬上衝過來 那麼這時到底會是轉彎車的錯還是超速的超的錯 這邊就是討論路權與事故責任值得深思的地方 一秒之中能前進20~25公尺 在速限明定40KM的地方來說算不算快呢 這邊也是值得討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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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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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一篇中 http://www.ctitv.com.tw/news_video_c14v59682.html 綠燈16秒(紅燈轉綠燈大概有兩秒到五秒 看路口大小)還是照闖 只能說佩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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