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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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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蟲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432
作慈善就跟作環保一樣

出發點都是好的

只是經過某些人的操作

其手段跟利潤都比真正的營利事業還要更可怕
     
      
舊 2010-04-16, 12:15 AM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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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蟲離線中  
NeXTSTEP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0
他是什麼咖???????
 
舊 2010-04-16, 12:31 AM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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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STEP離線中  
alexchao
Advance Member
 
alexchao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447
引用:
作者acetyl
新聞提及款項公佈了雖然沒明細
新聞一
衣服成本180元、捐款100元、營業稅28元、所得稅75元,保留197元,做為預留稅務和下一次活動使用,待下一次活動結束後,再將結餘淨利全數捐出。


不說別的好了,光這個部份就很奇怪
賣一件衣服580,營業稅28,所得稅75
28+75=103,103/580,他老兄光稅金就要交17%
一樣是賣衣服,為什麼他要交這麼多稅???他真的有交這麼多稅???
公益活動如果以基金會名義來辦是可以抵稅的,國稅局該好好查一查他家公司的帳了
舊 2010-04-16, 12:32 AM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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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chao離線中  
Garthe Knight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9
您的住址: 巨無霸卡車
文章: 4
先不論立意是好還是不好
既然叫"公"益,就應該「公私分明」
要不然到底是在公誰的益,是在公需要被幫助人的益還是在公做公益人的肚子
沒辦法做到公私分明就不要跟商業活動綁在一起
就算有些有事先講,在提到需被幫助人多可憐的時候都很大聲,怎麼中間要扣多少成本下來就很小聲
只敢說來買我們的產品,我們幫你捐xx元
這樣是不是可以原本10元的東西用公益之名賣20塊,然後再幫你捐10元
這樣子也是一毛都沒拿阿,這到底是在做公益,還是只是被當來節稅的工具

公益要是可以這樣搞,那一些開工廠的也不用搬去大陸了,大家產品都拿來做公益參一腳
公益DRAM、公益LCD、公益旅遊、公益蚵仔煎、公益名產、公......
成本就拿公益金來扣就好了,可以做公益又可以有人幫你墊成本,一舉數得,多好阿...
舊 2010-04-16, 01:08 AM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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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the Knight離線中  
GERORO伍長
Advance Member
 
GERORO伍長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日向家院子裡帳棚內
文章: 422
引用:
作者acetyl
新聞提及款項公佈了雖然沒明細
新聞一
衣服成本180元、捐款100元、營業稅28元、所得稅75元,保留197元,做為預留稅務和下一次活動使用,待下一次活動結束後,再將結餘淨利全數捐出。
新聞二
他指出,所有款項都由律師、會計師及法務專業人員處理,他從不經手,去年也捐了1200萬幫助兒童,其他費用是T恤的製作成本、人員管銷和未來營運之用。

我是覺得保留197塊有點離譜,不過人家去年都捐了1200萬了,也算是有做善事了

倒是那個所得稅加上營業稅..........都等於捐出去的100塊了

這是誰的問題? 政府?

還有這些會計師與專業法務沒寫領多少耶,是純做公益沒支薪嗎? 那要好好公佈一下他們的服務公司,大家也可以給予祝福鼓勵,不要只讓藝人專美於前


等等~
這些公益活動不是可以免稅的嗎?
舊 2010-04-16, 01:19 AM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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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RORO伍長離線中  
tsungyang
Power Member
 
tsungya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北縣
文章: 644
引用:
作者GERORO伍長
等等~
這些公益活動不是可以免稅的嗎?


他跟他的公司都不是法人基金會或是立案公益團體...
__________________

歐拉、歐拉、歐拉...
你已經死了...
舊 2010-04-16, 01:20 AM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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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ungyang離線中  
GERORO伍長
Advance Member
 
GERORO伍長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日向家院子裡帳棚內
文章: 422
引用:
作者tsungyang
他跟他的公司都不是法人基金會或是立案公益團體...


但是如果是以公司或個人名義捐款的話我記得可以抵稅對吧 ?
舊 2010-04-16, 02:05 AM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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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RORO伍長離線中  
硬明天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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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10
阿不然我A人叫假的喔.....
舊 2010-04-16, 02:11 AM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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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明天離線中  
oodin
*停權中*
 
oodi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TW
文章: 982
以個人名義捐出的話
是可以用來抵個人的稅

簡單講
買潮T不僅可以做公益
還可以幫偶像避稅喔

舊 2010-04-16, 02:12 AM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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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din離線中  
acetyl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36
引用:
作者oodin
以個人名義捐出的話
是可以用來抵個人的稅

簡單講
買潮T不僅可以做公益
還可以幫偶像避稅喔


所以以公司名義捐出去可以抵公司的所得稅?

越來越迷糊,簡單來看看(因為說不定很多稅法可以抵來抵去的,我也不懂,懂得可以改正一下)

若是公司的部分所得是義賣來的,假設將收到的錢全數捐出去,不就等同抵該所得的所得稅了嗎?(捐款不是可以抵扣所得?)
假設公司年收100 義賣 20 捐20 所得還是80,義賣部分稅額以0算?

還是現實上不可能,因為所得稅就是實際販衣所得,能捐的是要扣掉必要費用後的?
年收100 義賣20 扣完人事只能捐 4 ,但義賣部分稅額要以 16來算.........
所以公司要自行負擔20-4=16 的所得稅?


(可是我記得政府要一般公司繳的所得稅是扣掉必要費用後的所得阿? 除非是不能列入必要費用的,否則扣完後捐出去的......為何還有所得稅?)

反正結果是
所以捐出去的越少(因為成本太高).....就無法扣掉因為原來所得金額所產生的稅(所得稅這麼高.........75元是這樣來的?)

另外義賣仍算是營業行為所以仍要課營業稅.........

可是?義賣的同時也打響自己公司的知名度.....結果公司連這點5%都要照實扣下來...........

如果開公司來做公益,結果販賣所得的1/5都被政府扣去了

那麼開公司作公益
到底是為了公益來開公司?
還是為了公司來做公益?

此文章於 2010-04-16 02:48 AM 被 acetyl 編輯.
舊 2010-04-16, 02:41 AM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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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etyl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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